作者LVMH (Fashion cha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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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车祸] 小擦撞当场私下和解後续
时间Tue Aug 8 22:37:43 2017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1PYS3CPy ]
作者: LVMH (Fashion chaser)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车祸] 小擦撞当场私下和解後续
时间: Tue Aug 8 21:46:50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上周末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方有报警
对方有小酌,虽然意识清醒且没醉意但还是算酒驾无误
因此在警察来的路上对方表示想马上和解不要报警
在对方要求私下和解当下警察刚好到场
在警察知道我正在跟对方谈和解时反应颇大,说不能这样叫警察来了才在谈和解
和解不了才让警察来办,这样不行,好像把警察当围事
警察也不能在旁边看我们谈和解
(其实我真的没那个意思,也不知道叫了警察就不能私下和解?
因为第一时间反应就是先报警然後给保险处理,而且之前遇到事故时来处理的员警
也是一直劝我们私下和解就好 ....)
所以警察给我两个选择
1. 跟他们继续谈和解,那他马上离开,一秒钟都不能/愿意待
2. 让他照规定办理车祸相关处理事宜
事实上警察也没等我决定就走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当下联络不上保险公司,我有乙式全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乡下地方,我车停在路边 (逆向停...这点警察来时有说若处理要先开我单)
对方骑机车,撞到我的右侧前保杆,我是听到撞击声冲出来看
对方当下承认有喝酒,所以表示车损他愿意负全责,只求我们不要报警
(他承认喝酒骑车这段我有录影到)
前面有先提到,对方的讲话、应对等等其实跟平常人一样,应该是没到醉的程度
但是因为有喝酒,所以还是算酒驾
然後街访邻居就围过来,也都说这种小事情不用报警啦,都住同社区啦之类的
当下我还是报警了,本来想说交给保险公司就好
只是後来对方再三求情表示愿意负责,加上围了一群帮忙说话的乡亲
最主要就是车损看起来并不太严重,我照之前也被 A 到前保杆维修的纪录四万多元的经验
跟对方要求我要先拿到五万元,以免事後赖帐,并且若维修不足他们还是要补差额
对方一口答应,而且马上就拿出钱给我
就这样,警察有来但最後没让警察处理到;
我们也没签和解书 (我认为对方 100% 错,应该是他们比较想签,所以我没主动提)
也没写收钱凭据
事後我请业务开回原厂估价
技师是在电话跟我说若要维修处理 (换零件、烤漆等) 要多少钱 (加起来不到一万)
考虑之後决定暂不另外处理
六、问题:
在决定车子受损地方就先不另行处理後几个小时,对方刚好就来电了 (太太出面代打)
除了再次道歉之外 (也一直拉关系说乡亲啊长辈都认识阿之类的),也一直说:
"我有记你车牌,我有请原厂某某课长一定要把估价单给我一份,
我们会处理到底,多退少补"
我一直说我有回去原厂过了,没事了,那天拿的钱够,剩下的事情我自己处理就好
对方则还是一直回覆我上面说的话 ....
老实说我不知道这是单纯想让我放心说差额不够他们会补
还是想探听我修理花了多少钱
然後当知道说我後来选择不处理、或是若处理只花多少钱时,会不会要求我把差额退还?
所以我的问题是:
1. 若对方得知我修缮费用後要求我把差额退还,我有权可以不还吗?
我认为这金额是当下双方同意的,而且即使修缮费没到这金额
但造成这几天没车用等不便等因素,我认为不应该再退钱回去
不知道是否於情於理站得住脚?
2. 若对方坚持要还、而我方坚持不还,对方有啥权利或依据采取法律动作吗?
我方又能如何采取法律动作自保或防卫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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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LVMH (1.168.53.4), 08/08/2017 22:37:43
1F:推 maniaque: 你直接跟他讲,她老公酒价起跳9万元罚单 08/09 00:02
2F:→ maniaque: 多一点就要去牢里面蹲 08/09 00:02
3F:→ maniaque: 和解本来就可以超出维修金额,双方你情我愿才叫和解 08/09 00:02
4F:→ maniaque: 要是觉得太高,资料都有,请到法院走民事诉讼程序 08/09 00:03
5F:→ maniaque: 相关和解都有现场录音,可以呈给法官听 08/09 00:04
6F:→ maniaque: 顺道跟他讲 "今天你老公酒驾就是不应该,我车有全险不怕 08/09 00:05
7F:→ maniaque: 没维修费,就是因为看在大家都是厝边隔壁才不送给警察作 08/09 00:06
8F:→ maniaque: 业绩,你现在谈多退少补,你是要让你老公给人看笑话吗? 08/09 00:06
9F:→ maniaque: 下次你老公再跟人家相撞,人家知道你老公跟你是这麽没信 08/09 00:07
10F:→ maniaque: 用的态度,以後还会有跟你老公和解吗? 自己想看看吧" 08/09 00:07
11F:→ iscu: 承认有喝酒不见得是酒驾... 可能是几天前喝的..... 08/09 02:35
12F:→ eno4022: 让保险公司跟警察处理才正确 08/09 07:05
13F:推 LaplaceDemon: 其实我坦白说 你现在早就无法证明他酒驾了 08/09 07:05
14F:→ LaplaceDemon: 都过了N天了 一开始签和解书才是正解 08/09 07:05
15F:→ eno4022: 你们这种私下和解,对方翻脸不认认你也只能认了,不然难 08/09 07:06
16F:→ eno4022: 道还为了几万块工作请假跑法院? 08/09 07:06
17F:→ eno4022: 我出过三次车祸,流程都一样,叫警察做笔录,叫车厂拖车 08/09 07:09
18F:→ eno4022: ,叫保险公司来看车以及跟对方谈,要和解就上调解委员会 08/09 07:09
19F:→ eno4022: 正式写和解书,而且也不用本人到,委托保险公司出面就好 08/09 07:09
20F:→ eno4022: 。小伤没死人的小案子,照这个流程跑就好,你警察没叫笔 08/09 07:09
21F:→ eno4022: 录没做,保险公司未必会理你 08/09 07:09
22F:→ eno4022: 不过既然你喜欢私下谈,就慢慢谈吧,顶多之後花钱花时间 08/09 07:10
23F:→ eno4022: 跑法院,科科 08/09 07:10
24F:推 eno4022: 反正台湾最美丽的是人,人情味比钱重要多了,对吧 08/09 07:13
25F:嘘 lu0713: 所以是拿了对方5万,修复花不到一万 ,剩下的不想还给对方 08/09 07:50
26F:→ lu0713: ? 08/09 07:50
27F:→ maniaque: 楼上,这有什麽问题?? 08/09 08:37
28F:推 hiimjack: 而且还没修XDD 和解本来就是你情我愿 对方愿意多给当然 08/09 10:15
29F:→ hiimjack: 没问题 08/09 10:15
30F:→ rock0807: 呵呵 酒驾要看数值 太低也不违法 录影自己承认喝酒有什 08/09 12:00
31F:→ rock0807: 麽酒驾的证据能力? 08/09 12:00
32F:→ yuusnow: 他钱都拿到了,干嘛怕翻脸不认阿XDDD 08/09 12:08
33F:推 lu0713: 法律版都快变不讲法律不看证据的干话八卦版了。 08/09 13:59
34F:推 tentaikanso: 一楼在说什麽?就算有录音承认酒後驾驶,也不代表超 08/10 09:31
35F:→ tentaikanso: 标,更别说原PO自己都说对方看来意识清醒... 08/10 09:32
36F:→ tentaikanso: 不可能有检审会在这种状况下起诉或判§185-3 08/10 09:34
37F:→ tentaikanso: 然後原PO的和解内容也没有形诸文字,如果修车费用低 08/10 09:35
38F:→ tentaikanso: 於对方给付的赔偿金额,很难想像原PO有什麽保留差额 08/10 09:36
39F:→ tentaikanso: 的法律上依据。 损害赔偿是填补损害,不是利得耶 08/10 09:37
40F:推 MelbourneOZ: 好奇请问,没有依据,那对方又如何证明这笔不是和解 08/10 10:54
41F:→ MelbourneOZ: 金呢?如果今天是修车费超过拿到的,对方却赖帐,好 08/10 10:54
42F:→ MelbourneOZ: 像也拿他没办法? 怎麽看起来被撞的反而比较吃亏? 08/10 10:54
43F:推 maniaque: 看来有人还是没搞懂 "和解" 的意思 08/10 13:29
44F:→ tentaikanso: 呵呵,和解又不是绝对,从「维修费超过还要再补」到 08/11 00:17
45F:→ tentaikanso: 「多退少补」的说法,都在在证明对方是以「受损害程 08/11 00:17
46F:→ tentaikanso: 度」为标准,可没有说「我们就以五万和解」。 08/11 00:18
47F:→ tentaikanso: 而且对方酒驾程度完全不确定,什麽「酒驾罚单九万块 08/11 00:19
48F:→ tentaikanso: 起跳」啦,「再多一点就去牢里蹲」,法律依据在哪? 08/11 00:19
49F:推 MelbourneOZ: T大看起来对法律有研究,能否请您帮忙解答我上面的 08/11 08:50
50F:→ MelbourneOZ: 问题呢?而且没依据的情况下,应该是对两方都没保帐 08/11 08:50
51F:→ MelbourneOZ: 吧?但目前看起来好像反而原po比较吃亏? 另,要怎麽 08/11 08:50
52F:→ MelbourneOZ: 证明真的有拿钱?或若对方改口说给的是十万元的话呢? 08/11 08:50
53F:→ MelbourneOZ: 感觉这样延伸可以有很多议题 08/11 08:50
54F:→ tentaikanso: 没酒测、没保全现场与证据、没有初判表、事故监定, 08/11 09:58
55F:→ tentaikanso: 等同事实完全不清楚,你怎麽判断谁要负担较大肇责? 08/11 09:59
56F:→ tentaikanso: 目前比较清楚的是後续事实:原PO已经从对方取得5万元 08/11 10:00
57F:→ tentaikanso: ,原PO比较吃亏?我个人不觉得耶... 08/11 10:01
58F:→ tentaikanso: 证明拿钱就是金流的证明方式,双方存提款纪录等等 08/11 10:02
59F:→ tentaikanso: 而且看来双方的和解比较像是「对方愿意负担原PO全部 08/11 10:03
60F:→ tentaikanso: 修复车辆费用」,而不是「五万元和解」。 08/11 10:03
61F:→ tentaikanso: 我还比较想问支持原PO可以保留超出修车费用的人,法 08/11 10:04
62F:→ tentaikanso: 律依据何在? 08/11 10:05
63F:→ MelbourneOZ: 我说的吃亏在於,原po没当场讲清楚这笔钱不会退还, 08/11 12:52
64F:→ MelbourneOZ: 所以给了对方要回差额的空间。而且如果今天维修费大 08/11 12:52
65F:→ MelbourneOZ: 於拿到的,但对方又赖帐,好像也拿对方没办法? 另外 08/11 12:52
66F:→ MelbourneOZ: 就是没有依据,又要怎麽证明这笔钱不是和解金呢?原p 08/11 12:52
67F:→ MelbourneOZ: o说是,对方说是修车费,那要听谁的呢?另,和解的意 08/11 12:52
68F:→ MelbourneOZ: 思,我理解是说拿到这笔钱就不追究,但是维修费用若 08/11 12:52
69F:→ MelbourneOZ: 超出则还是要对方负责差额(常理来说没人会愿意自费 08/11 12:52
70F:→ MelbourneOZ: 维修吧?)。您说的和解意思我懂,只是我想到以上,则 08/11 12:52
71F:→ MelbourneOZ: 还是觉得有些不解,谢谢喔! 08/1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