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end (时雨月)
标题Re: [问题] 请教关於意思表示错误熟知的人
时间Sun Aug 6 02:41:45 2017
※ 引述《sargent (普贤王如来祈愿文)》之铭言:
: 自己回一个自己思考的解答
: : 最近发生一件真人真事案例,但经稍微改编一下,以方便问版友有关於
: : 其中的法律关系的相关问题:
: : ----------------------------------------------------
: : 大致上案例发生如下----
: : 甲男致信乙女问: 乙先生,我意欲向你借个五千元花用,不知是否方便?
: : 大家都好哥们,我想跟兄弟们借钱,比较有面子。
: : 本来我是有点存款,
: : 但由於日前我的存款送了一万给另一个朋友,以致经济拮据。
: : 方便的话还请高抬贵手,谢谢!
: : 乙女回信答覆说: 抱歉!我并非"先生",我是小姐!而且我也不想借你一万元。
: : 甲男见到自己借款要求遭拒辩驳道: 乙小姐,若我知你是小姐,就不会跟你借款。
: : 况且我本来也只要求借款五千,而非一万元。
: : 一万元这数字是我赠与给朋友的金额,不是我
: : 欲跟你借款的额度。
: : 我打算跟你借的数字也只有五千、五千、五千。
: : 但是自此之後,乙女即自谓曰: 甲男向我借了钱,还一开口就是要一万!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想问的问题如下:
: : (1)根据民法有关意思表示错误的法律规定,
: : 甲与乙之间的借贷契约成立了没有?
: 甲的误认是属於动机误认,亦即把乙之性别认为是女性,而引起他
: 开口表达欲成立借贷关系之意思。
: 但是甲对乙之性别误认并非借贷关系中认为重要者,故这种动机误认
: 并不得被认是得以当作撤销借贷关系之"性质错误"。
: 只是乙亦无意成立借贷契约,由於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不一致,故契约尚未成立。
: 假设乙同意借款,则甲乙借贷契约成立。
契约成立与否与性别认定无关,
两造合意才是关键。
举实际发生的例子:(以下所言均有所本,有信件与文章存证均可调阅)
sargnet向dayend借款8千P币,dayend并不认识sargnet,也没有有人相熟。
因sargent未经同意转载某女网友文章被PTT法务部罚款。
sargent於在向dayend借款的信件中提到,因为想骂骂该女网友,
又怕不好意思,所以想借钱发与该女网友一些P币,骂起人来比较没有顾忌。
dayend回信告知sargent:自己也是女性,无法认同此行为故不借。
此借贷於是不曾成立。
: : (2)若该借贷契约已成立,甲得否撤销?又若得撤销,系依照何种理由撤销?
: 承1的想法,甲之动机错误并不是可以被认为"性质错误"故甲不得
: 依照民法第88条第二项之特别规定撤销。
承上举例。借贷关系并未成立,也就没有撤销与否问题。
所有契约的成立与撤销,除违约且契约成立时即载名之可单方面解约行为
之外,没有单方面抛弃或撤销契约这回事。
例子的延伸:(亦为PTT实情且有所本,证据均仍存在)
得知dayend为女性後,sargent不知为何来信提及男性性器,并表示
若知道dayend为女性则不会借款8千P币,只会借2千P币即可。
dayend为文中sargent提及性器部分言词感到不舒服,简洁回信坚持不借出
P币,且要求sargent停止骚扰,且将之设为黑名单不再收信。
此後,sargent多处骚扰,被多位版主禁水桶,甚至因为文章涉及毁谤与辱
骂,被某版设定为永久禁言。
这要是端到现实社会上,根本不是"性质错误"问题,
会是sargent对dayend性别歧视、文字性骚扰、窜改真相进行名誉毁损、
还有骚扰罪问题。
: : (3)甲误认乙之性别,得否认为是关於民法第88条第二项所谓的当事人之资格,
: : 交易上认为重要者之错误,而被认可为性质错误?
: 承2的想法,不行。
确实,承二不行,承二也已回答你。
: : (4)乙女这句: " 甲男向我借了钱,一开口就是要一万。"是否有理由?
: 除了额度之部分,甲男的确已经做了欲成立借贷关系之意思表示。
: 且乙之性别并非借贷关系成立的必要之点,故这句话正确。
以sargent与dayend的实际案例,再度举例来看~
dayend从头到尾对外陈述都依照sargent借贷信件之事实为:
「sargent一开始向dayend借8千P币,得知dayend为女性後改借2千P币。」
如今sargent以改编事实为由,影射dayend对外指称:sargent一开始就跟我
1万P币,且公开於网际网路版面上,则端到现实世界里,sargent则有毁谤之嫌。
: ps.上述的简答不过是我的个人想法,可能有错。只是希望抛砖引玉
: 希望更精熟错误意思表示的人指正赐教哦...
不懂法律还要骚扰人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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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ayend (61.223.238.183), 08/06/2017 02:46:16
1F:嘘 eno4022: p币能干嘛? 08/06 06:43
2F:推 a9301040: 吉他 08/06 07:04
3F:推 malemma: 为什麽会以为发了P币就可以骂人XD 08/06 08:11
4F:→ sargent: 我愿意答应您开出的三个条件,但是执行的细节请配合我: 08/06 11:40
5F:→ sargent: 1.请你替我发3000p每人200p在黑特顺便公开道歉,若嫌太少 08/06 11:46
6F:→ sargent: 你可以自己也掏钱,我剩下的钱要保留作为删文使用。 08/06 11:47
7F:→ sargent: 2来信告诉我"我的名字" 3道歉文由我拟,然後连同那两封信 08/06 12:11
8F:→ sargent: 完整内文也都在黑特上代发 08/06 12:12
9F:→ sargent: 请你或你的朋友其中之一开个信箱让我寄给您过目审阅,只 08/06 12:15
10F:→ sargent: 要您配合,我会写篇让您满意的道歉文。 08/06 12:15
11F:推 sargent: 请别那麽生气,不知道我又何处激怒到您。看您来信,你好 08/06 13:10
12F:→ sargent: 像误会甚麽?我既已说我愿意认错道歉,你有甚麽地方认为我 08/06 13:11
13F:→ sargent: 没诚意的吗?况且,你看到我影射你的文,哪些你认为是的? 08/06 13:12
14F:→ sargent: 乾脆你来告诉我,不然我还不知道要删掉那些文才能令你满 08/06 13:12
15F:→ sargent: 意。另外我早已经不能在黑特发文了,更别说在上面道歉喔 08/06 13:13
16F:→ sargent: 你真的很想对我提告吗?我到底伤你伤得多严重呢?我感觉我 08/06 13:14
17F:→ sargent: 现在有点像我在人性版发文的传记里故事的水手。或许让你 08/06 13:15
18F:→ sargent: 来看看我在法庭上面色凝重的神情,和暗暗发抖的模样会使 08/06 13:16
19F:→ sargent: 你好受一些,我应该是第一次当被吉。 08/06 13:17
21F:推 malemma: 神逻辑,见识到了 08/07 00:41
22F:→ sargent: 发p币是我表达歉意的方式,因为发p币所以可以骂人,那是 08/07 02:32
23F:→ sargent: 你们自己想的逻辑,连我也没想过...不发就能骂,为何要多 08/07 02:33
24F:→ sargent: 个无谓的举动呢渠怪。 08/07 02:33
25F:→ sargent: 我有个问题!如果,我把你要求的都删掉了,我如果请你吃 08/07 15:26
26F:→ sargent: 饭,你愿意来吗? 08/07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