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und (声音)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暂时保护令抗告问题及妨害自由请益
时间Fri Jun 2 00:39:09 2017
文长
因为朋友前阵子与女友分手有些争执
最後在女方失控下拿电话报警时
朋友情急之下将她手机拿了过来关机
并立即还与对方 并立刻离开(全程女方大楼保全都有在身旁)
隔天朋友接到女方来电扬言提告
原本不以为意
直到收到警方笔录要求及前阵子收到女方提告妨害自由及暂时保护令通知後
才知道事态严重
原本他想说算了 开始自暴自弃 大不了易科罚金
但一路听了他的故事下来 觉得女方根本只是在敲竹杠
所以劝朋友提抗告 (但又在网路上查发现暂时保护令抗告几乎都会被驳回)
朋友回忆後写下抗告内文如下:
"因为原告所述於部分事实不符,故提出此声明抗告
在X月X日晚间与原告用餐时,与其产生口角,原告一时气愤失控离
席,迫使我必须丢下信用卡出去追她一路安抚,期间还强迫我要承认我父母皆人格与精神
有问题,待我强忍下来承认後,原告情绪才稍微平复
後来开车送其回家过程中行经路口停红灯时,原告忽然一句"我跟你交往
一年来,老了好多,你是不是要给我20万整容才说的过去?”(原告最近才花了大笔钱整
型)此後又发生口角,车还没停下,原告已开始做势要开车门下车(此前已经好几次她有这
样的危险行为),我只能拉住她,待车停好,抱住她想让其冷静好好谈话,但她却开始踢
我车门,拉扯间因为小狗在她的怀中,我怕伤害到狗就先行将其抱至腿上
任她下车,她下车後开始失控大声嚷嚷喊叫叫其大楼管理员出来,我安置好小狗後,下车
看见大楼管理员与她站在一起,当时我已经很想离开了,便提出是否可以由她的管理员陪
同她至我车旁将小狗给她,好让我可以离开,她却迳自自顾自的打电话,因其也曾经深夜
打给我母亲过,当下我实在不想再这麽晚骚扰我母亲,也不想她因为这些是再烦心,於是
走过去拿走打的手机挂掉後立刻还给她,并再次提出是否可以由其管理员陪同她至我的车
旁,好让我将小狗交与她後好让我离开,这次她同意了,所以我们就走至车旁,我开副驾
驶门将狗抱与她,随即开车离去
过去一年来原告因其无业,又因为常喜爱整容以及背负巨大的房贷压力,常与我因为金钱
争吵,每次争吵都会说出类似:”要复合好啊,先拿个XX万给我来花花”之类的言语使我
不堪其扰
另外,其陈述二月与我发生争执至其受伤,但当天我与其并没有见面,或许原告可由其所
住大楼提供的众多的监视录影器提出反证,原告男女交往关系复杂,也可能记错为别人所
为(交往期间,也常常记错之前的互动关系)
原告需要酒精帮助才能入睡,常致酒醉,之前有次酒醉与我发生过冲突,在我手上,脖子
身上留下很深的抓痕(可以提供验伤单证明),但隔天醒来完全忘记
也有过喝醉自己没有站稳跌倒至瘀青受伤,起床却怪我所为
至事发之後,隔日接到其来电恐吓扬言要告我之後,只发了一封mail表达谢谢她一年来的
照顾,希望可以不要再纠缠下去,便没有再与其联络包含电话简讯各种方式,我也没有与
她同住,也因为原告所说多不为事实,故提出此抗告"
这边要请教的问题是
1.是否要在暂时保护令阶段提出抗告-有询问过一些律师 部分律师建议不需在暂时保护令
阶段提出抗告 刑事时再提出即可
但也有人认为必须提出 不然就是默认对方对自己的指控
2.抗告包括提出的事证是否会提供给对方?
例如除了事发当日 对方有提到还有某日与友人发生争执 友人提出的不在场证明是否也
会寄一份给对方
那这样是否会让对方做一些即早的防备与翻供?
如果是 那提出抗告後是否可以撤回?
3.对方提出的妨害自由 应该要如何应对?
以上谢谢各位的阅读 并请不吝提供意见
朋友真的目前处在自暴自弃的状态 绿绿的还要背负刑责
真的不想看一个年轻人人生就毁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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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分一分比较快 06/02 00:43
2F:推 gio810619: 强制罪应该不会成立放心 06/09 16:47
3F:→ gio810619: 客观上并无以强暴胁迫的方式 06/09 16:47
4F:→ gio810619: 而被告并无以限制他人权利行使的意图来实行此行为 另 06/09 16:47
5F:→ gio810619: 被告在行为时告诉人并无有正常反抗情形而是任由其行为 06/09 16:47
6F:→ gio810619: 且被告无任何强暴胁迫因此难认有强制罪的该当性 06/09 16:47
7F:→ gio810619: 键盘检查官在此 06/09 16:47
8F:→ gio810619: 做出不起诉处分 06/09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