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sheep22 (艾略克杨)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行车纠纷遭告公然侮辱
时间Tue May 30 17:57:22 2017
小弟最近骑机车通过一个绿灯路口,而对方则是欲从人行道边延斑马线骑出,我不确定他
是否打算闯红灯,当下除了稍微往外骑了些闪避,也因为紧张的关系骂出脏话,对方疑似
心生不满,於我在前方路口停等红灯时追上,持球棒挥打我的胸口(一下),我并无还手
,仅阻止他在我报警期间离开现场,警察到案後做了简单的事件记录便离开了,我听从警
察建议至医院验伤(红肿),并持验伤单至警局提告伤害,而隔日我也收到该派出所通知
,对方也对我提告公然侮辱,也留下电话以供调解。
事件描述至此,小弟有些问题想和版上先进请教,请各位不吝指教,谢谢。
1.对方有意调解,尽管我们互相都提告了,但这种告诉乃论的案件可以在一审前撤告的吧
?因为承办的员警告知我不行撤告,只能告到底。
2.若是撤告後,我要如何防止对方再度提告呢?(听说配偶也可以告?)
3.我是否可以主张我是因为紧张,而非有意要侮辱对方呢?
4.举证部分,我并无行车记录器,对方也是,那可能拍到对方对我施暴记录的监视器是要
由我搜集吗?还是受理提告的员警会处理呢?若是监视器并无拍到画面是否会对案情产生
影响呢?
5.调解、或是不撤告,在一审是提出刑事附民事的诉讼,我要如何索赔精神赔偿呢?而对
方又可能如何主张他的赔偿呢?
小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还请版上先进为我解答或是提出我没有想到的问题,小弟感
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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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伤害罪 过失伤害罪,你脏话可以辩解,但伤害可没得辩 05/30 21:47
2F:→ dreamsletter: 写和解书 约定双方放弃民事、刑事追诉权 不过这已经 05/31 07:29
3F:→ dreamsletter: 可以主张一事不再理了吧? 05/31 07:29
4F:→ dreamsletter: 而且 你这只是单纯吓到的反应吧 没有侮辱人的犯意 05/31 07:33
5F:→ dreamsletter: 你就告到底啊 照你讲的 对方绝对比较惨 05/31 07:33
6F:→ a9301040: 罪行差这麽多,根本不必撤,你自己好好评估 05/31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