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cave (inthecav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管委会主任委员能否由其配偶代理
时间Sun May 21 00:50:30 2017
我们社区的管委会主委每次出席均由配偶代理,
查了一下相关的条例似乎应该是由副主委代理职务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9条第2项规定,
「主任委员、管理委员之选任、解任、
权限与其委员人数、召集方式及事务执行方法与代理规定,
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之决议。但规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故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既系选任提问人之夫为副主委,当无法执行工作时,
当应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之决议或规约规定处理,不得由受任人自行进行委托。
翻了一下社区规约有这条规定 :
为处理区分所有关系所生事务及执行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事项及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工作
,本公寓大厦由区分所有权人选任为管理委员组成管理委员会(区分所有权人之同居成年
直系亲属及配偶视同区分所有权人,代表区分所有权人行使权利,不须另行授权)
请问这样是否表示主委可以由配偶代理, 还是违反条例?
以上麻烦有经验的板友分享回覆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3.214.19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95299033.A.F0E.html
1F:→ saltlake: 区分所有权人之..代表... <- 照文义是指代为投票选管委 05/21 01:04
2F:推 MAGODAJAN: 配偶只能代理民法上简单事务,要打破这种要开会修改规 05/23 10:45
3F:→ MAGODAJAN: 约了 05/23 10:45
4F:→ a9301040: 其实那个不是代理,古早把产权登记再配偶名下很多 05/24 18:58
5F:→ a9301040: 所以其实配偶出席是亲自出席,规约"视同"区分所有权人 05/24 18:59
6F:→ a9301040: 但视同区分所有权人行使区权人权利,是否等同管理委员? 05/24 18:59
7F:→ a9301040: 以及主委、会议主席,是有争议的 05/24 19:00
8F:→ a9301040: 简单来讲,有区权人投票权,跟行使委员权利不同 05/24 19:00
9F:→ a9301040: 选举民意代表(立委),跟立委在立法院投票显然有别 05/24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