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orz (ggg)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关於业务侵占
时间Wed May 17 17:23:32 2017
情形如下
A为公司业务。B为公司小姐
该公司有销售物品时业务必需到公司小姐处登记业绩
但B小姐将A业务的业绩登记成自己的名字
等到月结後才被a业务抓到并报请公司更正
请问这样B小姐还是有构成侵占吗?
另外因为此帐本在更正後有涂改过(公司主管
更改的非B小姐涂改)
A业务请B小姐下个月不要再涂改了
B小姐认为涂改不是经过他的手
认为A业务在毁谤他便提告了
请问这毁谤会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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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6.17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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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imjack: 业务侵占?不是伪造文书吗?05/17 18:07
2F:→ a9301040: 可能业务上登载不实,但也未必;如果像你写的这麽简单05/17 18:10
3F:→ a9301040: 的关系,当事人说涂改即不要虚伪记载之意,不构成毁谤05/17 18:10
4F:→ a9301040: 而且还要看看有无:散布於众的意图05/17 18:12
5F:→ jackorz: 登载的部份有关系到业务奖金呢05/17 18:38
6F:→ ultratimes: 业务侵占:因业务上,你该收800却收了100005/17 18:50
7F:→ ultratimes: 且明知还故意不还,就是业务侵占05/17 18:50
好的那我了解b小姐这样是登载不实
那请问此登载不实被A发现并请主管更正後
A业务权益变成无损失
这样还可以主张B小姐登载不实吗
※ 编辑: jackorz (223.136.177.165), 05/17/2017 19:13:39
8F:推 TheMidnight: 登载不实造成的法益侵害应该已经发生了 既遂 05/17 19:17
9F:→ TheMidnight: 所以跟A业务损失无关 05/17 19:18
10F:→ TheMidnight: 除非认为登载不实保护的法益不包含登载的正确性跟公 05/17 19:19
11F:→ TheMidnight: 信性 05/17 19:19
12F:→ jackorz: 好的,感谢各位 05/17 19:20
13F:→ a9301040: 刀插到人身体,不会把刀拔出来就当没发生 05/17 19:26
14F:→ a9301040: 刑法是:从事业务之人,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登载於其业 05/17 19:29
15F:→ a9301040: 务上作成之文书,足以 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重点在登 05/17 19:29
16F:→ a9301040: 载时就有危害a权益,以行为时判断 05/17 19:29
17F:嘘 ultratimes: 用刀插到人身体这种比喻也能举? 05/18 01:35
18F:→ ultratimes: 刀插入身体,原因呢?故意?过失?打击错误? 05/18 01:36
19F:→ ultratimes: 既遂?未遂? 没人跟你说没发生 05/18 01:36
20F:→ ultratimes: 但绝对不会刀插入身体 就一定是既遂 05/18 01:36
21F:→ ultratimes: 刀插入身体,所以一定杀人既遂? 05/18 01:37
22F:→ ultratimes: 这可是从过失伤害到杀人既遂这麽大的范围 05/18 01:38
23F:→ ultratimes: 还有,假如我刀插入身体,但我用特殊方法让他完全没伤 05/18 01:39
24F:→ ultratimes: 虽然以目前来说不可能,但我假设我办到了 05/18 01:39
25F:→ ultratimes: 也不能当他没发生?? 05/18 01:39
26F:→ malemma: 原po千万别听楼上的...... 05/18 07:14
27F:推 a9301040: 大师果然大湿,客观跟主观分不清,拍拍 05/18 09:15
28F:推 tentaikanso: 来练刑总啦,用刀插到他人身体是一个具有社会重要性 05/18 16:23
29F:→ tentaikanso: 的行为,一定是刑法可以评价的客体,依一般经验必定 05/18 16:24
30F:→ tentaikanso: 会造成他人轻伤结果,至於主观为故意过失又属二事。 05/18 16:25
31F:→ tentaikanso: 就算造成毫无伤害结果,也并非不能评价,而是构成要 05/18 16:25
32F:→ tentaikanso: 件该当与否的问题。 05/18 16:26
33F:→ tentaikanso: 更别说本件的业务登载不实罪属具体危险犯,在行为人 05/18 16:26
34F:→ tentaikanso: 行为当下就造成被登载不实之A有可能因此少领得应有款 05/18 16:27
35F:→ tentaikanso: 项的危害,就算事後由主管涂销补正,也不影响B当下行 05/18 16:28
36F:→ tentaikanso: 为造成的不法风险。 05/18 16:28
37F:→ jackorz: 请问登载不实是否可以用不小心写错推拖掉 05/19 15:15
38F:→ jackorz: 另外请教意图散布的定义是什麽?在公司群组内讲算是意图 05/19 15:19
39F:→ jackorz: 散布吗 05/19 15:19
40F:→ a9301040: 不小心写错成他人姓名,我相信,写错成自己的,不就胡 05/19 16:59
41F:→ a9301040: 扯 05/19 16:59
42F:→ a9301040: 在群组已经不是意图而已,而是做了XD 05/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