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bittcu (好饿><)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老旧公寓公用大门通行之权力问题
时间Sun May 14 23:50:29 2017
大家好
请教一下
我家为双并旧公寓之一楼其中一侧,近期2F~5F住户换中间楼梯的大门锁
其中一户主张说不给我们一楼住户钥匙,并说服其他住户乔好
另一侧1F住户又是没有上顶楼的习惯,所以孤军无援
我们家过去数十年都会经由一楼大门经由公用楼梯上顶楼晒棉被
住户来去更迭後比较没有以前的旧住户慷慨也比较不熟
又,日前五楼(即顶楼下一楼)天花板渗水,本来多数住户不愿出钱,
後来苦主把一些住户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应该由全栋负担(但102年的判决书已丢失)
我查了一下网路, 顶楼属於公共空间为全栋住户所持有,故我们应也有使用权
请问我该如何以相关法条与住户们沟通与维护权利
恳求各位先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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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obittcu (111.255.194.148), 05/14/2017 23:51:34
※ 编辑: chobittcu (153.223.202.204), 05/15/2017 00:09:54
1F:推 a9301040: 一起出钱 05/15 00:36
2F:→ iscu: 为何他们单独不给你 是不是你们平日一些维护费用都拒绝支付 05/15 00:48
3F:推 Lailungsheng: 一楼要弄其他楼层,要先考虑自己有没有占用一楼空 05/15 01:10
4F:→ Lailungsheng: 间 05/15 01:10
5F:→ Lailungsheng: 顶楼是所有住户,一楼门前也是,没想好,就… 05/15 01:11
6F:推 maniaque: 个人认为也是如此,一楼跟顶楼,都跟特定空间有关连到 05/15 06:26
7F:→ maniaque: 以常理来讲,没理没由,少有差别待遇 05/15 06:27
8F:→ maniaque: 对其他住户而言,他们本质上并无与顶楼协议联合的义务 05/15 06:28
9F:→ maniaque: 就像个人常讲的,来问的,多半会隐匿自己不利的部分.. 05/15 06:28
10F:→ maniaque: 一楼有什麽空间,这就心知肚明了 05/15 06:29
11F:→ pajero: 违法 一楼的还是有权利上顶楼看水表喔 05/15 06:47
12F:推 todao: 换大门锁时你是不是拒绝分摊费用? 05/15 10:13
13F:→ chobittcu: 一楼前庭当初买时就有独立车库空间,应该不是公用 05/15 15:36
14F:→ chobittcu: 之前顶楼下楼层有要修缮防水,我爸执拗不出,我说要出 05/15 15:37
15F:→ chobittcu: 他就是被告,但後来判决出来後也是付钱了 05/15 15:37
16F:→ chobittcu: 我就是想从102年的那个判决中主张我们也有使用权 05/15 15:38
17F:→ chobittcu: 至於换大门锁时他们直接就换了,没过问,更别提费用 05/15 15:38
18F:→ maniaque: 要看产权登记吧....你们买新的还是中古屋? 05/15 15:39
19F:→ chobittcu: 不觉得有什麽不利的部分,此区公寓一楼车库都是属於 05/15 15:39
20F:→ maniaque: 是加盖还是远本就有? 05/15 15:40
21F:→ chobittcu: 一楼所有使用,并无站不住脚的部分,恕没办法贴照片 05/15 15:40
22F:→ chobittcu: 原本就有 05/15 15:40
23F:→ maniaque: 个看起来大概就是从前面惹起的. 05/15 15:40
24F:→ maniaque: 那...就提告吧.....反正都被告过了....:D 05/15 15:41
25F:→ chobittcu: 就很常见的旧公寓呀XD二楼以上住户就从一楼之间的通道 05/15 15:41
26F:→ chobittcu: 走,经过大门上楼这样 05/15 15:41
27F:→ chobittcu: 回maniaque,当初买是新屋,但是也三十几年了 05/15 15:49
28F:→ maniaque: 那...个中恩恩怨怨,他人难以理解,总之...照想的做吧 05/15 15:51
29F:→ a9301040: 分担费用吧 05/15 17:37
30F:→ chobittcu: 感谢,初步是希望能以法律说服人,我有哪些法条可以援 05/16 12:57
31F:→ chobittcu: 引,日後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拿出来用 05/16 12:58
32F:→ chobittcu: 我们很乐意负担费用,毕竟只是个几百元的电磁锁 05/16 12:58
33F:→ chobittcu: 但若住户坚持不给钥匙我们也没办法继续下一步 05/16 12:59
34F:→ maniaque: 让法院去传各造..... 05/16 15:05
35F:→ a9301040: 负担费用不是那个锁而已...帮帮忙 05/16 19:54
36F:→ a9301040: 你现在是主张有使用顶楼权利,过去现在未来关於顶楼衍生 05/16 19:54
37F:→ a9301040: 费用都要付好吗?这不是麦当劳不能单点一个门一个锁 05/16 19:54
38F:→ a9301040: 如果我是其他住户也不爽你单点,事出必有因 05/16 19:55
39F:→ maniaque: 以法律说服人? 自己这三十年来,"其他楼层吞忍多少了?" 05/16 21:48
40F:→ maniaque: 好荒唐齁.....三十年来,对於同属建物公有空间的修缮 05/16 21:49
41F:→ maniaque: 照这篇文字来看,应该是完全不闻不问,逼得住户对簿公堂 05/16 21:50
42F:→ maniaque: 现在却在那边主张顶楼使用权及於自己??? 05/16 21:50
43F:→ maniaque: 会查到顶楼使用权及於全体,怎没查到修缮也是及於全体?? 05/16 21:51
44F:→ maniaque: 这个业,这个果,任何人来看,都很心知肚明, [自己造的] 05/16 21:52
45F:→ maniaque: 人说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 05/16 21:52
46F:→ maniaque: 这句话,送给您,以及令尊,好好思考一下 05/16 21:52
47F:→ maniaque: 冤家宜解不宜结,自己该怎样解开这个结,端凭 态度 05/16 21:53
48F:推 todao: 不只分摊锁的费用+1 原p既然会想争取顶楼使用权,也要有负 05/16 22:08
49F:→ todao: 担顶楼相关责任的觉悟。 05/16 22:08
50F:→ todao: 权利义务是相对的。 05/16 22:08
51F:推 todao: 而且要提醒原po,你们1楼前庭的产权还是要先弄清楚。基本上 05/16 22:13
52F:→ todao: 除非当初建商在买卖契约就有载明前庭为1楼专用或住户间有 05/16 22:14
53F:→ todao: 分管协议,否则真要打官司,你们不见得会赢。 05/16 22:14
54F:→ todao: 不要弄到後来讨论焦点变成要把1楼前庭归还给大家共用,後 05/16 22:19
55F:→ todao: 悔都来不及了。 05/16 22:19
56F:推 Mryuan: 公寓大厦管理条列第七条第三款屋顶构造不得为约定专用部分 05/17 05:43
57F:→ Mryuan: 2-5楼擅自不给所有区分所有权人通行至屋顶 而擅自约定为 05/17 05:43
58F:→ Mryuan: 约定专用部分已违反规定 05/17 05:43
59F:→ a9301040: 但公寓大厦条例制订前呢XD不过他们有判决分担,表示应 05/17 18:02
60F:→ a9301040: 该没有约定专用 05/17 18:02
61F:→ chobittcu: a9301040你也太会脑补,goo.gl/0KhfMg 05/18 22:26
62F:→ chobittcu: 房子就长这样,这一排的一楼住户本来就包含车库 05/18 22:26
63F:→ chobittcu: 修缮我们之後都有出钱,怎麽变成在检讨我们? 05/18 22:26
64F:→ chobittcu: 当初营造的时候都已矮墙分隔,哪有什麽分给大家用的问 05/18 22:27
65F:→ chobittcu: 题,真的是受不了...还要贴出街景才好解释吗 05/18 22:28
66F:→ chobittcu: 阿就很多旧公寓的格局阿,一楼贵含车库二楼以上无车库 05/18 22:28
67F:→ chobittcu: 抱歉,脑补的是maniaque,楼上这几年才搬进来,我们还 05/18 22:30
68F:→ chobittcu: 是住最久的,隐忍30年咧.... 05/18 22:30
69F:→ chobittcu: 其实提议的那个住户真的机掰,但是跟我的问题无关所以 05/18 22:32
70F:→ chobittcu: 没有提出来,觉得只是枝微末节,阿怎麽变成我们家基掰 05/18 22:32
71F:→ chobittcu: 我来law版徵求各位专业只是想依据"什麽"来争取我们应有 05/18 22:33
72F:→ chobittcu: 的权利怎麽最後变成在讨论我们家做了什麽,检讨被害者? 05/18 22:36
73F:→ chobittcu: 住了28年只有数年前一次修缮我爸不出钱而我坚持应该要 05/18 22:36
74F:→ chobittcu: 出,也找出法条给我爸看,我爸判输之後也付出应得代价 05/18 22:37
75F:→ chobittcu: 要是我家有什麽站不住脚的事情我自己会先看不下去,谢谢 05/18 22:37
※ 编辑: chobittcu (111.254.72.172), 05/18/2017 22:47:18
76F:→ a9301040: 谁脑补不是重点,而脑补什麽也不是重点。权利义务是一 05/18 23:11
77F:→ a9301040: 体两面,邻居关系不是靠法律维持,你懂就懂不懂,说破嘴 05/18 23:11
78F:→ a9301040: 也没用 05/18 23:11
79F:→ maniaque: 原PO大概没听懂意思吧,有想过"在你长大懂事前"这一段吗? 05/19 09:05
80F:→ maniaque: 楼上前几年搬来? 那....之前的住户心理怎想呢??? 05/19 09:05
81F:→ maniaque: 说真的,这个怨节,是令尊自己种下的,当然,要怎样解,看人 05/19 09:06
82F:→ maniaque: 而您所谓楼上住户前几年才搬来,是指2-5楼都如此吗?? 05/19 09:06
是你最懂,搞得好像住我们楼上一样
我们一楼住户是住最久的没错,唯一的过节只有五楼修缮那一次,5楼那位屋主现在也
卖给下一个人了,提议不给我们钥匙的是2F,是要试炼三小
83F:→ maniaque: 那不就表示,在那些人眼中,令尊跟你,都是得靠法律相迫 05/19 09:07
84F:→ maniaque: 才肯下来配合的? 怪不得人家现在会选择用这样方式 05/19 09:08
85F:→ maniaque: 反正,原本是他们告你,现在拿这个,看你们是要选择... 05/19 09:08
86F:→ maniaque: 1.和解,低姿态,重新打好关系 2.告人 05/19 09:08
你是不是搞错什麽,我只是说有没有相关法律在跟他们争取的时候可以用
从来没有说要告人,,你会不会想得太极端
87F:→ maniaque: 在我个人眼中,这搞不好是他们给您家的"试炼"也说不定 05/19 09:09
88F:→ maniaque: 看你们的心态跟念头,会不会有所转变.... 05/19 09:09
89F:→ maniaque: 自己好好想想,领悟一下吧.... 05/19 09:10
90F:推 todao: 除非原po不打算继续住这,不然斗法绝对是最後的选择,想想 05/19 21:17
91F:→ todao: 看当初你们被提告求偿的感觉。除了法律还有无其他解决之道 05/19 21:17
92F:→ todao: ?可以再想想。邻居间真要斗法的话没完没了,真的是没完没 05/19 21:17
93F:→ todao: 了,太多东西可以互搞了,弄到生活品质受影响真不值得,参 05/19 21:17
94F:→ todao: 考看看。 05/19 21:17
有一位网友回信给我,我想在「完全不了解我们家的状况」之前
就算没有直接跟我说大概我们的权利在哪条法律上,但这是比较客观的回应
请收起您的臆测,法界的人不是这样解决法律问题的吧?
"
私下无法沟通找里长调解看看
又无法解决的话
可以先寄存证信函请对方在几日内停止你使用楼梯和顶楼的行为
如果对方置之不理则可能要上法院诉讼解决
公寓的使用除了有共有部分的的权利外
也必须负担例如维修费用等义务
这方面找律师研议会较妥适"
※ 编辑: chobittcu (122.121.203.156), 05/29/2017 23:10:48
不过最後还是很感谢各位的建议与讨论,我自己有找到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二章第7条
我去跟我们不知道哪里有什麽误会(?)的住户说说看
※ 编辑: chobittcu (122.121.203.156), 05/29/2017 23:38:52
95F:→ chobittcu: 再度感谢各位<(_ _)> 05/29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