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22239 (火星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各位法律大大,关於遗产问题!
时间Sat May 13 21:24:10 2017
最近我被外公(已过世)留下的财产,弄的生活兵荒马乱的,所以想请教各位大大....
情况:
我外公在世时,86年我妈因爲经济压力向外公借ㄧ笔土地向银行贷款,此笔土地已在86年过户给我妈,但现在我妈100年已过世,照理我继承这笔土地所有权。
但重点是我外公後来90年过世後分财产,按照传统观念重男轻女下,我二舅分得此土地,我妈不应该分得这笔土地。
但後来我二舅在94年过世留有遗书表示此土地将留给两个表弟妹所有。现在我二舅妈来跟我要回此笔土地的所有权。
请问我ㄧ定要无偿归还土地给二舅妈吗?
问题:
1.在法律上,我能站的住脚不归还给二舅妈吗?
2.又或者,我必须归还的前提下,我能向二舅妈要土地增值的价值吗?(因为是在我名下增值的)
3.在法律上,如何区分财产分配的时间先後顺序呢?(外公过世前後的时间点)
4.这过程中,是不是有我该注意而没注意到的法律细节呢?
向各位请教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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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细节应该是找律师 05/13 22:02
2F:→ popo889: 看不懂现在土地所有权人是谁? 05/13 22:02
3F:推 lu0713: 无需理舅妈,安心过你的生活吧! 05/13 22:04
4F:→ a9301040: 对方要有借名登记的证据才能主张反还 05/13 22:08
5F:→ a9301040: 睡好好脸皮厚装死等对方告 05/13 22:08
6F:→ a9301040: 如果成立借名登记,你不要被讨相当於不当得利就不错了 05/13 22:09
7F:→ a9301040: 根本不可能要土地增值价值,所以如果对方起诉就请律师 05/13 22:09
8F:→ a9301040: 记得不要跟对方对话,或者假设要对方都录音中 05/13 22:10
9F:→ a9301040: 要注意的是你不小心撞到头,关於你写的「情况」都忘记了 05/13 22:11
10F:→ a9301040: 就这麽简单 05/13 22:11
11F:→ kevin22239: 回2楼大大,目前土地所有权人是我 05/13 22:13
12F:→ kevin22239: 回1、3、4楼大..谢谢你们,我会在谘询律师相关细节 05/13 22:15
13F:→ maniaque: 说真的,有什麽兵荒马乱的???? ^_^ 05/13 22:17
14F:→ maniaque: 你自己都知道这笔土地当初就是 "借来的" 05/13 22:18
15F:→ maniaque: 那,借来的东西,要不要还? 这问你自己才对. 05/13 22:19
16F:→ maniaque: 你何来有权继承向别人借来的东西所有权?? ^_^ 05/13 22:19
17F:→ maniaque: 今天分土地,你妈因为还在贷款中,故没把土地归还续留名下 05/13 22:20
18F:→ maniaque: 姑且不论当年重男轻女的怎样,那都是"那一辈人的决定" 05/13 22:20
19F:→ kevin22239: 请问「借明登记」是双方私下拟定借用合约即算数?还是 05/13 22:21
20F:→ kevin22239: 须经法院认证呢? 05/13 22:21
21F:→ maniaque: 但父执那一辈已经讲那块地分给二舅,你妈有意见吗? 05/13 22:21
22F:→ maniaque: 今天要讲法律,很简单,当你打死不承认这一切过程 05/13 22:22
23F:→ maniaque: 法院只能就双方所拥有的证据跟说词来判决 05/13 22:23
24F:→ maniaque: 在你名下增值,并非你"有所付出让土地改良而增值" 05/13 22:24
25F:→ maniaque: 讲难听一点,这个增值,叫做 "不劳而获" 05/13 22:24
26F:→ maniaque: 根据中华民国国父的看法,此类土地增值,应该要归公 05/13 22:24
27F:→ maniaque: 只是当今法律没有这麽做而已 05/13 22:25
28F:→ maniaque: 个人是不知道,当个田侨仔,还会生活兵荒马乱的,挺有趣的 05/13 22:26
29F:→ maniaque: 上法院承认,判决归还登记,不就可以让生活恢复平静了? 05/13 22:26
30F:→ maniaque: 从整个流路过程看来,令堂当初就想A走这块借来的土地 05/13 22:27
31F:→ maniaque: 母子同心,因此,个人认为,这大概只有等对方告上法院了. 05/13 22:28
32F:→ kevin22239: 回21楼大..不好意思我妈已过世无法表达意见,但也谢谢 05/13 22:28
33F:→ kevin22239: 你的回应 05/13 22:28
34F:→ a9301040: 用卫生纸写也算数,只要能证明就是契约 05/13 22:28
35F:→ maniaque: 大大没听懂?? 要是令堂有心归还,一定早就还了,懂吗??? 05/13 22:29
36F:→ maniaque: 那既然她都没打算还,从您的态度看来,您也没打算还 05/13 22:30
37F:→ maniaque: 那不是母子同心来形容,要用什麽来形容呢? 05/13 22:30
38F:→ maniaque: 就算她一时三刻可能其他因素无法归还,照常理是不是在 05/13 22:31
39F:→ a9301040: 如果对造起诉,记得跟律师讨论民法1146的抗辩可行性 05/13 22:31
40F:→ maniaque: 往生之前,会交代你要帮忙把 欠的还清?? 05/13 22:31
41F:→ maniaque: 看来也是没有,对吧.... 05/13 22:31
42F:→ maniaque: 所以,既然您都这麽打算,道德部分就放一边吧... 05/13 22:32
43F:→ maniaque: 参考a 大所建议的,去做就对了.... 05/13 22:32
44F:→ maniaque: 就像在下一开始所讲的,打死不承认这一切,就好啦~~ 05/13 22:32
45F:→ kevin22239: 回21楼大..兵荒马乱这说来话长,因为我帮家里还债,自 05/13 22:33
46F:→ kevin22239: 背有几十万债务,现在已无力负担土地过户的增值税和增 05/13 22:33
47F:→ kevin22239: 与税。能求的是和舅妈讨论变卖土地,让两家生活日子都 05/13 22:33
48F:→ kevin22239: 能好过点,但事与愿违,舅妈她全盘都要拿走 05/13 22:33
49F:→ maniaque: 你二舅那一边,最後也只能恨你一辈子,让你扛业报跟诅咒 05/13 22:34
50F:→ maniaque: 税金部分我不知道,但就像讲的,你要怎麽做,是你的决定 05/13 22:34
51F:→ maniaque: 你也不要让对方抓到太多把柄,不然输到脱裤在下也没办法 05/13 22:35
52F:→ maniaque: 而借名登记涂销应该不用课徵赠与税或增值税吧. 05/13 22:35
53F:→ maniaque: 因为是法院判决的 05/13 22:35
54F:→ maniaque: 详细的你可以去找一下专业的谘询看看 05/13 22:36
55F:→ maniaque: 涂销登记,回到阿公身上,然後他们去申报遗产税 05/13 22:36
56F:→ maniaque: 就不用走赠与跟增值税了 05/13 22:38
57F:→ maniaque: 所以,打算怎麽做,选项很多,上面写得应该都很清楚了, 05/13 22:38
58F:→ maniaque: 而且,借名登记胜诉,涂销後,要缴增值税的是对方,而非你 05/13 22:40
60F:→ kevin22239: 感谢楼上所有大,我ㄧ直卡在道德良心遣责和法律疑惑上 05/13 22:43
61F:→ kevin22239: 无法决择,必竟我也想翻身不再过贫穷家庭,先前我真的 05/13 22:43
62F:→ kevin22239: 有打算全数归还给舅妈,但在我办理过户程序中,在卖与 05/13 22:43
63F:→ kevin22239: 不卖,过户给谁,举旗不定,过程中我一直被打压,也打 05/13 22:43
64F:→ kevin22239: 电话到我办公室闹,真的气愤了 05/13 22:43
65F:→ maniaque: 那就双方合意,通常这应该就会在调解了 05/13 22:44
66F:→ maniaque: 调解笔录跟民事判决有相同效力 05/13 22:44
67F:→ maniaque: 反正,她们有拿到地,剩下就换他们去跟地方税务局靠背吧 05/13 22:44
68F:→ maniaque: 而且,若法院认定就算你承认也不算数,土地还是你的 05/13 22:46
69F:→ maniaque: 那你就也不需要怎样,卖了,分钱给他们就好了.... 05/13 22:46
70F:→ maniaque: 对吧,若告都告不赢,对造愿意分钱,还有啥好嫌的?? ^_^ 05/13 22:47
71F:→ maniaque: 况且,钱还要慢慢给,不然被国税局盯上金流,可是要赠与税 05/13 22:48
72F:→ maniaque: 你就直接跟对方讲,[请提告民事界名登记,我会当庭承认] 05/13 22:49
73F:→ maniaque: 母亲当初怎样借的过程(就你写的部分),法院怎判就让法院 05/13 22:49
74F:→ maniaque: 决定 05/13 22:49
75F:→ kevin22239: 回65楼大...谢谢您,金流ㄧ年内ㄧ百万已内不课税,这 05/13 22:57
76F:→ kevin22239: 我知道,谢谢 05/13 22:57
77F:推 Lailungsheng: 就道德来说.你要归还就什麽问题都好解决(也可能没问 05/13 23:06
78F:→ Lailungsheng: 题) 就法律来说.你就是找律师...其他不足为外人道. 05/13 23:07
79F:→ Lailungsheng: 谁管你道德良心.要赚更多钱.就请律师...不要想FREE 05/13 23:08
80F:→ kevin22239: 回la大..谢谢您提供意见,但我真心没想赚钱,我ㄧ直在 05/13 23:19
81F:→ kevin22239: 想办法为两家益处着想。或许和舅妈的异论过程细节没祥 05/13 23:19
82F:→ kevin22239: 细交代出来,只把关键性的讯息说出徵询大家的专业 05/13 23:19
83F:→ kevin22239: 但真心感谢大家回覆这麽多,真暖心 05/13 23:19
84F:→ a9301040: 其实要归还也没有归还全部必要,因为对方应继分不足 05/13 23:24
85F:→ a9301040: 不过还是要视90年遗嘱/遗产/分割的情况而定 05/13 23:24
86F:→ maniaque: 第一阶段(阿公过世)若有协议分割,就得遵守 05/13 23:46
87F:→ maniaque: 只是协议分割书应该没有办法协议他人名下的财产 05/13 23:46
88F:→ kevin22239: 谢谢ma大详细的解说 05/14 00:42
89F:推 lu0713: 土地是你名下财产。直接处理掉现金落袋。或者是拿去银行一 05/14 23:21
90F:→ lu0713: 二三胎贷好贷满,没人能耐你何。我跟你讲法律不谈道义。 05/14 23:21
91F:推 TheMidnight: 借名登记人处分有效 105年第16次的样子 ? 05/15 17:36
92F:→ TheMidnight: 记错啊啊啊啊 106 3th 05/15 17:37
93F:→ a9301040: 楼上这样不行喔,这个是2月刚出炉的决议 05/15 17:38
94F:→ a9301040: 但有权处分不代表什麽,如果判决确定-借名契约存在 05/15 17:39
95F:→ a9301040: 还是有委任的返还、侵权行为等等 05/15 17:39
96F:→ a9301040: 但在他这个个案有很多特殊之处就是,不适用这些 05/1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