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YHS (简单)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建物权状与土地权状的疑问
时间Wed May 3 21:01:56 2017
长辈很久之前买了大楼,那时只拿到建物权状,土地权状未拿到建商已经不见。
现正有一人不知道如何拿到土地权状,要求我们付租金。但那栋大楼已经是危楼,无人居住,无水电,无法进入。
请问,对方有拿到土地权状,我们就应该付他租金吗?
建物权状属於我们,土地权状属於他们,这样我们有不当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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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loveYHS (114.32.244.77), 05/03/2017 21:49:09
※ 编辑: IloveYHS (114.32.244.77), 05/03/2017 21:49:36
1F:→ a9301040: 是,是。就当初没买地05/03 22:05
2F:→ a9301040: 你想要你拆,他就可以盖新的了05/03 22:06
那只能乖乖付租金吗?还是有比较好的办法
※ 编辑: IloveYHS (114.32.244.77), 05/03/2017 22:43:23
3F:→ a9301040: 按法律是协商租金 05/03 22:52
4F:→ nckuming: 直白点说 ,你那栋建筑物用他的地这麽久了 ,你觉得应 05/07 04:08
5F:→ nckuming: 不应该付租金? 05/07 04:08
6F:→ maniaque: 另外,这种土地权状取得,大概经过法拍程序得到的 05/07 14:44
7F:→ maniaque: 不是您所谓 "不知道如何"这种模糊抽象又有违法可能说法 05/07 14:44
8F:→ maniaque: 因为有建物权状,所以他也不能直接诉请拆屋还地 05/07 14:45
9F:→ maniaque: 而且,很明显的,从文字里面来看,你们在当钉子户,对吧 05/07 14:46
10F:→ maniaque: "危楼"+"无人居住"+"无水电"+"无法进入" 05/07 14:46
11F:→ maniaque: 你们只有一张形同废纸般的建物状,建物毫无实益 05/07 14:46
12F:→ maniaque: 对方也只能各别击破,慢慢凑足建物权状,然後拆屋重建 05/07 14:48
13F:→ maniaque: 你们自己大概也是在等对方开价吧....但对方愿不愿意 05/07 14:49
14F:→ maniaque: 花钱买废纸,还是你们甘愿缴租消磨自己的财产,自己选吧 05/07 14:49
15F:→ maniaque: 这个案子,您没有讲出来的部分,大概都帮您[补齐]了... 05/0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