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flag (无能总比低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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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我国法律 有对【时间】赔偿的设定吗?
时间Thu Apr 27 12:29:42 2017
我国法律 在非财产损失上
有抚慰金的设定
但是抚慰金
似乎只规定人格权、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等等
请问当中的自由 是否有把"时间"算进去呢?
这里指的时间 不是指从工作时可以赚多少钱来算
而是人生中 有限的时间 因为处理案子而浪费
举例来说 发生车祸时 肇事者除了赔偿车辆修理、医疗的费用外
去修车的时间 跟医疗所花的时间、去警察做笔录的时间、开庭花的时间......
受害者 有向肇事者请求赔偿时间损失的机制吗?
或者 以前阵子的恶房东事件为例
该房东出租不良的房屋 又做不合法的契约
受害者提告後 要另寻新住所
那受害者 搬家的时间 跟找新房子的时间
法律上会有向原房东求偿的设定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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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只有旅游契约有,其他应该没有 04/27 12:34
2F:→ CCWck: 刑事补偿法? 04/27 12:51
3F:→ tentaikanso: 一是主张权利本来就会有相当的成本(就跟民事诉讼要先 04/27 12:58
4F:→ tentaikanso: 缴裁判费一样),另一点是你时间的计算标准为何? 04/27 12:59
裁判费好像是属於打赢时 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样子?
时间的标准 就是我所好奇的
法律是否有对於时间 不以工作所得 单纯以一个人生命中的时间
(不论此时间用於工作、娱乐、休息、睡眠.....) 从时间的本质来定的价值?
5F:→ tentaikanso: 如果就你的叙述,个人认为比较接近的是缔约上过失的 04/27 12:59
6F:→ tentaikanso: 规定,但那偏向财产损害。 04/27 13:00
缔约是其中一种例子 但我主要要看的 是时间
这时间可以是 原本要用来工作、睡觉、看电视、逛街......等等的
因案子而影响原定的计画
不然就以偷窃为例好了
常常看到新闻上一些偷窃案
窃贼被抓後 就是把窃盗所得还给被害人而已
然後窃贼虽然有法律责任 可能被关 窃贼会失去时间
但是被害人在找寻失物的过程中 不论时间还是精神或心理上承担的压力
好像无法得到赔偿 只能取回原本就属於自己的财物的价值?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4/27/2017 15:14:37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4/27/2017 15:19:16
7F:→ Ulster: 1.你人格权後面讲的那一串都是"人格权"的类型 04/27 15:18
8F:→ Ulster: 2."侵害"自由权跟"损失"时间是两回事,您混为一谈了 04/27 15:19
9F:→ Ulster: 3.我国现行法制无侵害财产权得请求非财产上损害之规定 04/27 15:20
嗯 谢谢
所以 如果套用到我举的例子中 也就是:
若甲被乙偷了1000元 报案後 警察於一周後破案抓到乙
则甲只能取回原本就属於自己的1000元
至於一周之中 心理或精神的不悦感、及报案过程所花费之时间 皆无法求偿
这样吧?
10F:→ Ulster: 4.请注意时间损失与侵权行为之相当因果关系 04/27 15:24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4/27/2017 20:18:58
11F:嘘 tentaikanso: 基本上法律只能尽可能就损害加以量化来判赔,但完全 04/27 20:26
12F:→ tentaikanso: 无法量化的东西...就像做任何事情的根本,时间是没办 04/27 20:27
不是做任何事的根本
我开始就提过了 不要去考虑用工时算
本质就是"时间"
类似这文章的概念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02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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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慰抚金」与「虽非财产上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一、立法渊源
(一)瑞士民法及瑞士债务法
(二)德国民法
(三)中国民法
二、解释适用
参、时间浪费之为非财产上损害
一、非财产损害的意义
二、时间浪费为非财产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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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有人提这种概念 但我国法律好像找不到
只有找到冤狱赔偿 跟旅游契约的民法514之8
13F:→ tentaikanso: 法计算的,还是原PO有计算方式、国外立法例可以参考? 04/27 20:27
14F:→ tentaikanso: 另外法律保障的是具体的权利、利益,心情爽不爽本来 04/27 20:28
就是找不到 才要讨论
而我早说过了 讨论的本质是时间 当然不是要讨论心情不爽的问题
之所以谈到心情 是指
受到任何违法行为所害 都会有不悦的感觉
无论是人格权的损失、财物的损失、身体的损失、时间的损失
都会不爽
所以需要法律规定一个符合公平的赔偿
若你手机如果被人摔坏 对方却不用赔偿任何金钱
这时你心情也会不爽 所以法律会规定对方要赔偿
但是你拿手机去监定损坏程度、拿到赔偿後去买新手机、
设定新手机的闹钟、设定是否震动、设定WIFI...
都要花时间
而对方如果没弄坏你手机
你原本是不必花这些时间的!但对方只赔手机本身的价格就够了
时间 不算具体的权利吗? 人的生命有限
或者说 自由使用的时间有限
例如有人17点下班 22点要睡觉
晚上能自由使用的时间有5小时
有天门口发生气爆 导致家具损毁
那责任方除了赔偿家具价值外
他打扫家里碎片、脏污所花的时间
就占用到他原本可以自由使用的5小时
这种失去自己休息或娱乐时间的情况 只能自认倒楣罗?
15F:→ tentaikanso: 就不在保障范围。难不成正妹发我好人卡,我也可以吉? 04/27 20:28
发好人卡并不是违法行为
发卡者 不是因为自己疏失犯错或违法 而损害你的权益
而写情书花的时间、想词汇的时间、表白的时间.....
也不是因为发卡者做了违法的事 才导致你要花这些时间
所以在时间上 对你没有任何赔偿责任吧
16F:→ Ulster: 再偷窃的例子,是 04/27 21:16
17F:→ outofyou: 性骚扰防治法中的冒犯感觉跟心情很相近了。 04/27 21:19
18F:→ outofyou: 原PO只是想找除了一条人命多少钱,有没有时间多少钱、心 04/27 21:25
19F:→ outofyou: 理不悦多少钱的案例? 04/27 21:26
心情当然不算钱 我要讨论的 只有时间的价值
之所以提到心情
是指 "失去任何东西 都会不爽"
心情一说 可以套用在所以违法上
但我不是要算心情的钱
若因财物损失而不爽 可以求偿财物的价格 让心里好一点
若因身体受伤而不爽 可以使加害者被关 让心里好一点
谈到心情 是想到 "得失心" 的问题
简单讲 当遇到
自己的生活规画 因他人违法被打乱(EX:本来要看2小时电视 变成只能看1小时)、
时间因他人的违法 而有多余的浪费.....
这时得失心重的人 就会觉得时间有损失
时间的赔偿 也不一定是要钱
如果让对方 也被拘役跟自己失去的时间 同样的时间
那也是可以 例如:A害B浪费1小时 A就被关看守所1小时
只是感觉不太可能有这种法律
所以我才会从金钱的角度讨论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5/03/2017 22:47:45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5/03/2017 22:50:13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5/03/2017 22:57:36
※ 编辑: yoyoflag (61.70.110.172), 05/03/2017 23:07:00
20F:→ outofyou: 我觉得人的得失心差异也满大的,不同的1小时,得失心的 05/10 00:01
21F:→ outofyou: 感受也不同,所以也觉得法律终究不能解决得失心的问题。 05/10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