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erals129 (Breath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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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车祸和解後,再提告
时间Wed Apr 26 18:13:42 2017
如题,双方车祸後
已私下签订和解书,
不是在调解委员会写的
并内容注明
两造双方放弃民事刑事诉讼权利
双方在民事及刑事责任已达成和解。
事後,受伤那一方要再告过失伤害
刑事方面,检察官还是得受理
那以实务案例来看
都已经和解了,你还再告刑事过失伤害
那被告那一方该如何自保 ?
恳请大家指点,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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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放弃无效,告诉合法,依法起诉,实体审理。 04/26 18:25
2F:推 a9301040: 无法预防,只能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跟去调解委员会, 04/26 18:25
3F:→ a9301040: 两种方式;被告就陈明和解,看看能否缴缓起诉金或缓刑, 04/26 18:25
4F:→ a9301040: 但实务上考虑这种情况很少判很重 04/26 18:25
5F:推 scott2009: 我看过有人先起诉後撤回 这样是不是安全点? 04/26 18:28
6F:→ justicesword: 其实就是在签和解书时写好一份告诉状一份撤回告诉 04/26 18:46
7F:→ justicesword: 状,一起寄出。 04/26 18:46
8F:→ tentaikanso: 是先告诉後撤回,这种就是对方完全无法再提告。 04/26 18:46
9F:→ generals129: 我想请律师帮我辩护了 04/26 19:02
10F:→ generals129: 不知道板上有没有推荐的律师或自身就是律师 ? 04/26 19:04
11F:→ justicesword: 有律师版 04/26 19:07
12F:→ justicesword: lawyer 04/26 19:08
13F:→ a9301040: 这种案子除非对方到重伤以上,不然倒是不用找律师 04/26 23:10
14F:→ generals129: 是轻伤没错,小擦伤,那该如何应对 04/26 23:36
15F:推 ultratimes: 就算是调解委员会中和解,照样能告 04/27 00:04
16F:→ ultratimes: 先拿和解金再告也不是不行,而且一样会成立 04/27 00:05
17F:→ a9301040: 说明原委,请检察官考量缓起诉,但可能要缴一笔给公库 04/27 00:12
18F:→ a9301040: 不然上法院通常也是缓刑或易科罚金而已 04/27 00:13
19F:→ tentaikanso: 澄清一下,经调解委员会调解成立的案子,调解委员有 04/27 09:16
20F:→ tentaikanso: 依法送法院核定的义务,而成立调解的笔录经法院核定 04/27 09:17
21F:→ tentaikanso: 後,若为侦查中/一审言辩终结前,会产生撤回告诉/自 04/27 09:19
22F:→ tentaikanso: 诉的效果。 04/27 09:19
23F:→ tentaikanso: 以原PO的案子来看,如果车祸当下有报警,那就有进入 04/27 09:20
24F:→ tentaikanso: 侦查程序的可能,若经调解成立,就不怕对方再提告。 04/27 09:21
25F:→ maniaque: 提告是权利,同样的,被告也可以跟检察官陈述已经跟原告 04/27 09:26
26F:→ maniaque: 达成和解,请检察官审酌双方对於事件的态度 04/27 09:27
27F:→ maniaque: 缓起诉 or 不起诉的权,是在检察官手上 04/27 09:27
28F:推 ultratimes: 老话一句,没钱就只有坐牢一途 04/27 11:12
29F:嘘 tentaikanso: 原PO可以考量a9301040大的见解,车祸若已与对方和解 04/27 11:23
30F:→ tentaikanso: 纵然是私下和解,但只要有履行和解条件,即使对方事 04/27 11:24
31F:→ tentaikanso: 後坚持提出刑事告诉,也可以提出和解书面给检察官参 04/27 11:25
32F:→ tentaikanso: 酌,实务而言以缓起诉的可能性较大。 04/27 11:26
33F:→ tentaikanso: 又过失伤害罪最高法定刑为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一定可 04/27 11:27
34F:→ tentaikanso: 以易科罚金,且罚金可以申请分期缴纳,没有什麽没钱 04/27 11:28
35F:→ tentaikanso: 就只有坐牢一途。 04/27 11:28
36F:推 a9301040: 这个案件是不可能坐牢的,易科罚金都算很重了,个人以 04/27 12:38
37F:→ a9301040: 为如果已经履行和解条件,除非有啥特殊情况,不然以缓刑 04/27 12:38
38F:→ a9301040: 为适当 04/27 12:38
39F:→ generals129: 请问一下,如果被判缓刑,是等於有前科吗 ? 这样还 04/27 13:01
40F:→ generals129: 能考警察吗 ? 04/27 13:01
41F:→ tentaikanso: 缓刑期满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等同没判过刑。是说想考 04/27 13:03
42F:→ tentaikanso: 警察,快去看书吧...这些都是基本的民刑事观念@@ 04/27 13:04
43F:→ a9301040: 他是原PO啦,不知道算正常啦~~~ 04/27 13:28
44F:→ a9301040: 缓刑就是乖宝宝观察期,期满当没发生 04/27 13:29
45F:→ a9301040: 不过要考警察的话真的民刑事要多念一点 04/27 13:29
46F:推 tommy8311126: 大湿还是回电瞎版吧 可怜... 05/05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