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293123 (HAHA)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损害赔偿的依据
时间Mon Apr 17 14:45:21 2017
事实经过:
买方於礼拜四订购了一批商品
所以我去收购了制造商品的材料然後生产给他
并没有明确的契约形式 只有沟通的对话纪录
惟於礼拜五沟通需求 并未明确沟通好交易数量
只说了她在一定的范围内都收购
我礼拜六通知买方产出的数额
被已读
今天早上寄出商品之後通知买方
随即被取消订单
我至邮局取回寄出之货物
买方表示他是肩客
原始买方取消 故他也没办法
节录与他人对话给我看
发现他是第二个肩客= =
所以我以下把当事人分成
原始买家 肩客一 肩客二 以及卖家我
原始买家即真正有商品需求之当事人
肩客一我未接触过
肩客二为於我接洽出售之当事人
肩客二节录她与肩客一的对话
肩客二於我在礼拜天通知她可能商品的数量时
知会於肩客一 肩客一在礼拜天表示收购
然而肩客一於礼拜一通知肩客二
原始买家要求降价 故没办法做他的生意了
而我在早上寄出商品後通知肩客二
肩客二才告知我原始买家取消订单
我现在力求损失减到最小
与肩客二索取原始买家的联络资讯
希望能满足原始买家需求 以供顺利销货
以及在市场上抛出销售资讯
问题:
因为肩客二跟我谈好之价格略高於市场价格
所以我就以较高之成本产出 以利在短时间内产出他的大量需求
又商品有使用期限到五月中
买家基本上饱和
市场上找不到这麽大量的需求可供我销货
我现在即使降至接近成本 也找不到买家
我现在的打算是
1. 持续下杀价格到有人愿意购买
成交价格与肩客二谈好价格之差价
在以民事程序向肩客二请求赔偿
2.摆烂 什麽都不管
以债务不履行向肩客二请求赔偿
因为我现在期中周 实在是没有心力处理这些东西
当然选项1我现在逐步有在做了
但目前尚未有买家接洽
我真的没有心力在逐步调整销售状态主动寻找卖家
所以结果可能沦为选项2
想请问我的选项1跟2有可能求偿成功吗
目标是最後商品卖掉的收益+求偿的金额
至少有之前与肩客二谈好的9成
但我的问题是像这类损害赔偿价金的参考依据是在哪
是以保住成本为考量依据吗
还是可以请求谈好的价金
文长 不好意思麻烦大家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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