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89916918 (HohoRow)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校门口网状线车祸遭撞
时间Thu Mar 30 22:37:00 2017
事情发生在这个月月初
家母晚上在校门口前的网状线发生车祸
先上示意图 校门宽度约10公尺 道路双向皆为单线道
http://imgur.com/a/cqaQH
当时家母是从校门出来牵着脚踏车要到对面的巷子
但是是走在网状线上而非斑马线
在快过完马路时被计程车撞到
当时因为已经晚上红绿灯双边都是闪黄灯
发生事故的位置大致为图中蓝圈处
家母遭撞後右手肱骨骨折住院开刀
事故到现在对方好像只有打过两三次电话
都是短短的几十秒问说现在好一点了吗
然後就说以还要开计程车为由挂电话了
完全还没讲到要不要和解的部分
也没有保险公司来找我们
就家父家母所述
出院去做笔录的时候交通大队员警表示没有走在斑马线上就是没有路权
这种要告的话赢面也不大
还一直强调对方已经有减速了 不然不会只是上肢骨折
连要申请事故监定都要我们自己回家用网路申请
(但我看申请方式明明可以直接在交通队申请@@)
因为人在南部一直到今天回家才知道处理的状况
现在才自己上网申请还要等30天@@
主要问题是像这种情况责任真的完全是在家母吗?
当然就法规来说确实没走在斑马线上
但毕竟是在校门口前两侧的斑马线之间
离斑马线的距离也大约只有两三公尺
因为找不到相关案例因此想请版上大神协助解答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158.22.9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90884623.A.2B5.html
1F:→ heure: 看监定判定的责任归属 03/30 22:40
2F:→ heure: 还有看你想和解还是提起刑事诉讼,要注意时效 03/30 22:41
目前我们是倾向和解,但因为对方都还没有问说事後的处理,
本来是跟爸妈说如果对方都没有作为我们就等初判表出来再跟他谈
但这趟回家才发现交通大队要他们自己上网申请所以还要再等30天
3F:推 Sofreak: 无号志路口需减速15以下,没就有责喽 03/31 18:41
交通大队没有说对方车速情况
只是说对方有减速了不然不会只有上臂骨折
当时两边路口都是闪黄灯的状态
是有看到说这种情况支干道要让主干道
但从事故地点可以看到
家母已经几乎快到达马路对侧了
而且家母又是以步行牵着脚踏车的速度
就我的想法是这种情况他应该有很充足的一段时间可以注意到家母
不知道这种情况责任关系是?
※ 编辑: as89916918 (49.158.22.97), 03/31/2017 19:21:50
4F:推 Sofreak: 交通条例有规定;过失伤害只要违反保护他人法律就成立 03/31 20:20
5F:→ Sofreak: ㄧ般人做笔录很少会说15以下;就变自白了,後续再辩很难 03/31 20:21
6F:→ Sofreak: 推翻 03/3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