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IDO (NEET)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之前新闻「上层车主要求不准移车」的事件
时间Tue Mar 21 10:44:50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1271
这是之前的新闻,简单说就是原本规定限高145,上面的却停160,还贴纸条
不准下面的移动,不然撞坏水管会告下面的车主。
我的问题是现在对方违规在先,但对方已经告知後果,下面车主就两个选择:
1.行使自己权力开车,结果确实让水管撞坏,对方车也凹损。
2.认赔另外叫计程车,除了车资,甚至可能有迟到的损失。
我想请问如果我是下面车主,应该要怎样做比较好?
两种状况分别要赔偿甚麽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负责吗?
或是有更好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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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你的吸引力将大幅上涨,周遭的异性将慢慢的被你迷惑,慢慢的开始爱上你......。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群异性中有一半以上是啮齿目,其余的则是爬虫类。
或是你也可以换个乐观的角度───爱上你的只有不到一半是爬虫类,其余都是啮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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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侵权,当事人可以拍照存证,确定行为人 03/21 11:17
2F:→ maniaque: 之後拿着到其他地方付费停车的收据,要求他支付 03/21 11:18
3F:→ iscu: 车子是在下面不能出来... 03/21 20:51
4F:→ iscu: 要是我看到这个 通常会无法理解纸条含意 先按上去再说 03/21 20:53
5F:→ REIDO: @maniaque:其他地方"付费停车"是指什麽?车开不出去了 03/23 13:46
6F:→ REIDO: @iscu:这无法取信人吧?何况就撞断水管来说确实也是自己, 03/23 13:47
7F:→ REIDO: 就算突然文盲上身,应该也有"过失"?? 03/23 13:47
8F:→ saltlake: 请问那个机械车位是如何操作? 任何经过的人都能操作吗? 03/23 18:35
9F:推 scott2009: 现在法官认为只需要付60元即可 03/27 12:08
10F:推 LIAR: 自己另外叫车,对方只要赔60吗? 04/01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