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xz (梦与天空交织的瞬间)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事故後对方请求代步车费
时间Wed Mar 15 18:13:09 2017
各位先进好:
小弟前阵子因驾车不慎,未保持适当车距导致刹车不及与前方车辆碰装,双方并无伤亡,
当下也立刻报警处理,酒测、笔录等流程皆正常完成,虽事故判决还未下来,但从双方行
车纪录器来看是我方100%肇责,而我方保险公司也没有意见,故立即办理出险,赔偿对方
车体损伤。
但昨天对方表示自己是营业车(其为靠租赁车行租赁车,挂租赁车牌),做包车旅游服务
,故向我方请求营业损失(实为代步车费,对方有额外租车继续跑车)。
对方说的代步车费高达5万元,不用我方全赔,但其底线为1万5千元,若无法接受则走法
律途径,而我方保险公司则表示这没道理,不用赔对方。
我也有另外收集证据,就我能找到的证据显示,对方所属之旅游业仅有FB粉丝页,经济部
公布的工商名录并无对方所属之旅游业的营业登记;而我也找不到对方所靠行的租赁车行
有包车旅游服务,该租赁车行也未见於交通部网页(
https://goo.gl/RCnMEb)。
请问:
1.因对方车子属生财工具,对方请求的代步车费就算到了法院是否还是得赔?
2.目前跟朋友讨论以及参考他版的资讯,对方因其可能算是违法营业(灰色地带,但现在
好像抓很严),故该请求无理,我无须理会。
但对方的「营业事实是否违法」与「代步车费求偿」应该分属不同个案吧?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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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09.1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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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xz (140.109.103.227), 03/15/2017 18:14:00
1F:推 kery1120: 是两回事没错,不过可以当成调解筹码 03/15 18:30
2F:推 lu0713: 今天才刚陪朋友调解完。朋友责任7,对方3 。对方列了一大串 03/15 19:47
3F:→ lu0713: 求偿(医药费四千多,工作损失5000,机车修理15000,还没修 03/15 19:47
4F:→ lu0713: ,只有估价单....等)最後一条,精神赔偿60000。全部加一加 03/15 19:47
5F:→ lu0713: 快九万。我方理赔员,直接开50000,对方也接受。不用5分钟 03/15 19:47
6F:→ lu0713: 就谈妥了。朋友车保的是富x第三责任险,理赔业务阿不阿莎力 03/15 19:47
7F:→ lu0713: 真的很重要。提供给你参考。 03/15 19:47
8F:→ yesohya: 这是因为是年初她额度还在到年底就.... XD 03/15 21:57
9F:→ lu0713: 原po时间点在昨天,不也是年初。应该是能换一个理赔业务谈 03/15 22:38
10F:→ lu0713: 谈看,若是第三责任险,一万五根本是小钱而已。 03/15 22:38
11F:推 Sofreak: 理赔没年初年尾问题…看公司文化 03/16 08:43
谢谢各位,我方保险公司表示对方车子虽是生财工具,但非营业车,故无理赔理由
※ 编辑: lxz (202.169.173.134), 03/16/2017 10:22:57
12F:→ depravity: 不用管保险怎麽说拉 等被告输了他就要赔 03/16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