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k7054 (ok)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 "NG高丽菜害阿嬷哭哭"案例讨论....
时间Fri Mar 10 22:06:42 2017
※ 引述《sivoco (sivoco)》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11/772322/
: 今天翻网路有个标题引起我的兴趣点进去看了一下有几个问题想与大家讨论
: 觉得阿嬷疼惜作物,捡不要的菜还被告觉得有点替她们可怜,记得以前长辈也分说过
: 他们小时候真的就是这样在田里捡菜,但或许时代在改变,传统与法制的观念也在改变
: 不知道现代法律对这个案件会有什麽不同的看法?
: 有几个有趣的问题想问?
: 一、
: 原文中如果阿嬷被告知不能捡之後,她随即停止并将捡拾的NG菜还给地主,如此即便
: 被报警那阿嬷会有法律的责认吗?(这样有算偷盗罪或被治罪吗?)
: 二、
: 如果阿嬷被告知不能捡之後,她还继续捡,直到地主报警後才不甘愿将NG菜还给地主,
: 那阿嬷在被警察逮捕後会有法律的责认吗?(这主要是针对跟一的差别)
虽然这两种都有客观事实,
但法官还是会审酌当地风俗民情,
第一种情形会被认为比较没有主观犯罪故意,
第二种故意成分很高,跟法条要件又没有不符合的地方,所以被究责机率很高。
: 三、
: 文中阿嬷已被报警处理,如果阿嬷试着和解(比如说以十万元)了事,但已因依现行犯逮捕
: 那和解对阿嬷的案情会有帮助吗?
普通窃盗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
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最低刑责就是500元以下罚金,
考量受损情形就10颗的高丽菜,
中间态度不好怎样的,这些你们私底下去吵就好,
只要法庭上愿意认罪,缴回犯罪所得,大概就拘役个30天或者罚金。
: 阿嬷花大钱和解有机会让受理检查官撤告吗?
机率极高
: 阿嬷在检查官受理前後和解会有差吗?(原本不想和解但被检查官应讯後决定和解好了)
: 或 这根本不是什麽犯罪,所以根本不需要和解?
: 四、文中盘商发现阿嬷捡他的NG菜然後跟阿嬷说:你偷我的菜,要赔我十万元,
: (或每颗以市价100倍计算),不然我要报警,如果这样的话盘商有算犯法吗?(如恐吓取财)
新北市中和区黄姓妇人去年2月在「福美市场」
自称是「保护人动物权益爱台湾全民(经济)自救大联盟」及
「违规摊贩保护互助会」执行长、发言人,
到市场向摊贩恐吓必须每天缴交1百元或每月缴交3千元,
否则她就要天天报警请警察取缔摊贩;黄妇恐吓5名摊贩
,其中2名老人家因恐惧无奈缴交2百元。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3年度易字第58号===
恐吓取财→判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
另一个案例
http://radio.kdais.gov.tw/book/book25/25-6-09.txt
: 五、阿嬷捡二颗跟捡一百颗会有判刑的判异吗?(单指有罪与无罪的差异)
: (或阿嬷捡二颗说要自己吃跟捡一百颗要拿到市场卖有差吗?)
虽然都是窃盗,但是5年以下~500元以下罚金,
法官量刑轻重会不同。
: 六、如文中的留言,假设年轻人多主张"不告而取即是盗",没什麽好说的....;
: 而老一辈的人则称这是 "农人留给邻居捡拾的(即徐P:台湾农村长久以来流传下来的美德)
: 那是否不同年纪的法官/检查官受理此案时会有不同的结果吗?还是"不告而取即是盗"
: 这是不分传统或现代的,只是传统有美德所以不会被告而现代则就是讲法治,但都是犯法
: 以上讨论限以 81岁 的老阿嬷以传统 "老人家疼惜作物而捡拾"废弃"习福"为出发,而不是
: 明知不可而盗之的直正偷盗行为......
: 不知这後续的结果为何,有点替 81/76 岁的阿嬷不舍
: 希望她们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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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cat: 5楼鲁鲁快点升级成为温温,变成民间传说。编剧就有故事了 08/19 00:20
推 Chian3675: 我阿嬷超爱看,可惜我阿嬷已经... 08/19 00:20
推 milk7054: 楼上拍拍 08/19 00:21
→ Chian3675: 把第四台停掉了 08/19 00:21
推 garlin0127: 靠北 可以不要这样断句吗 08/1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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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ilk7054 (111.242.166.209), 03/10/2017 22: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