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7376ms46 (oh yes)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交通罚单是否应附上证据或数据?
时间Wed Feb 22 20:08:02 2017
各位法律先进大家好,本人於去年10约底於高速公路上与他他车辆发生擦撞。
今年12月左右收到国道警察开的罚单,名目是"未依规定变换车道"。
因我印象中有打方向灯,且有注意後方来车,但还是被撞上了...
所以我向交通事件裁决处询问我是未一哪项规定变换车道。
然裁决处只有不断的跳针表示我未依规定变换车道,要我自行询问国道警察局。
向警察局询问只得到未保持安全距离的答案。我向警察局提出是否有照片或数据
等证据能够证明我未保持安全距离及我应该保持多少的安全距离,让我能够参考,避免
日後再犯一样的错误,警察居然回说没有这样的数据
(但我再有查到是要保持车速/2 公尺)。向他们要求行车纪录器的画面,
警察表示因为行车纪录器的档案所有权不属於他们,
所以我得自行跟另一方的车主要求档案授权观看档案;但车主不愿授权。
因此我再度致电裁决处,仍然无法也不愿意提供任何我未依规定变换车道的证据。
因此我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提出後裁决处就提出影片及照片给法院复验...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麽不一开始就提供证据,以及开罚单需附上证据是否有法源?
还请各位法律先进解惑,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60.206.13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87765285.A.63D.html
※ 编辑: w7376ms46 (61.60.206.136), 02/22/2017 20:08:50
※ 编辑: w7376ms46 (61.60.206.136), 02/22/2017 20:09:43
1F:→ maniaque: 阿谋是怎样发生交通事故的?? 说来听听..... 02/22 21:34
2F:→ maniaque: 您要不要回去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念一遍?? 02/22 21:34
3F:→ maniaque: 转弯车变换车道车,都输给直行车,好吗??? 02/22 21:35
4F:→ maniaque: 打灯?? 又不是打灯就可以不用看後方来车 02/22 21:35
5F:→ maniaque: 要记得,你要去抢人家车道,就得确认该车道容得了让你进 02/22 21:36
6F:→ maniaque: 从这边看来,很明显的,台端认为有打灯,该车道就得"让" 02/22 21:36
7F:→ maniaque: 你切入,对吧??? 02/22 21:36
8F:→ maniaque: 哪条法规给你这样的权利? 说来听听.... 02/22 21:37
9F:→ maniaque: 另外,安全距离就是 "不发生事故"的距离, ok ? 02/22 21:37
10F:→ maniaque: 这张罚单就算上法院,法官也不会要警方提出证明 02/22 21:38
11F:→ maniaque: 因为 "你连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证明都拿不出来" 02/22 21:38
12F:→ maniaque: 你怎要法官要求警察提出更有证据力的证据?? 02/22 21:39
13F:→ maniaque: 法规没有照走,还需要警察手带手教你如何看法规?? 02/22 21:39
14F:→ maniaque: 大哥,拿支打火机,把驾照烧了,车子卖了吧... 02/22 21:40
15F:→ maniaque: 在我个人看来,您连上路的资格都没有..... 02/22 21:40
16F:→ maniaque: 这篇丢到车版,没有领到乡民20嘘,我来发P币好了.... 02/22 21:42
抱歉,我可能没说明清楚...因为我只是想厘清我当时的记忆受否错误,所以才想
跟裁罚单位或人员确认当时的状况。
另外安全距离是有明文规定的(
http://tinyurl.com/z7pa64h)
所以我想知道发生车祸当时的距离大概是多少,让自己之後会注意不要犯同样的错。
但因为裁罚单位竟然跟我说没有人再看距离的这种不合逻辑及科学的话,又讲不出判
定的准则,我才会提出诉讼的...
※ 编辑: w7376ms46 (61.60.206.136), 02/22/2017 23:27:40
17F:→ maniaque: 车速车速........ok ? 02/22 23:30
18F:→ maniaque: 你的车速是多少,跟後方车速是多少,你能掌握吗?? 02/22 23:30
19F:→ maniaque: 那个表定距离,可是在两者车子都在"同样车速"的条件 02/22 23:31
20F:→ maniaque: 你来告诉大家,当你车速0 ,後车车速60,安全距离要抓多少? 02/22 23:31
21F:→ maniaque: 更不用讲,你是"另外一条车道"好吗??? 02/22 23:31
22F:→ maniaque: 今天这个距离,只限於同一车道才有主张的必要性 02/22 23:32
23F:→ maniaque: 你根本不属於该车道,凭什麽跟人家argu距离? 02/22 23:32
24F:→ maniaque: 你都查得到了,还要问吗??? 02/22 23:32
25F:→ maniaque: 变换车道有可以量尺的安全距离欧?? 02/22 23:33
26F:→ maniaque: 我只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你开的比後车快,就不会车祸 02/22 23:33
27F:→ maniaque: 只要你开的比想转入的车道的後车快,你要怎样变换车道 02/22 23:34
28F:→ maniaque: "都不会发生车祸" 02/22 23:34
29F:→ maniaque: 台端论调与思维,真让人觉得,鸡腿是可以换驾照的 02/22 23:35
30F:→ maniaque: 就是因为你开的比人家慢!!!! 02/22 23:35
31F:→ maniaque: 常识还要证据欧? 02/22 23:35
32F:→ maniaque: 道交98条1项6款"变换车道时,应让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 02/22 23:40
33F:→ maniaque: 全距离" 02/22 23:40
34F:→ maniaque: 请问,有让直行车"先行"吗?? 就是[没有],对吧?? 02/22 23:41
35F:→ maniaque: 变换车道被撞,只有一个理由,前车比後车慢! 02/22 23:42
36F:→ maniaque: 既不加速拉大安全距离,又不让直行车先行,就任意变换车道 02/22 23:42
37F:→ maniaque: 不就是您违规的内容? 成不成立?? 自己问自己,好吗??? 02/22 23:43
38F:推 ultratimes: 不成立,谢谢,我也不会烧了驾照 02/23 01:21
39F:→ ultratimes: 一点都没违规,法院上定了 02/23 01:21
40F:→ ultratimes: 准备呛爆法官 02/23 01:22
41F:→ ultratimes: 对了我不是原PO 但我偏要说原PO没违规,这罚单乱开 02/23 01:22
42F:嘘 tentaikanso: 行政处分是否违法要看法律依据以及有无救济教示等情 02/23 02:06
43F:→ tentaikanso: 形,至於可补正的说明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撤销处分的原 02/23 02:07
44F:→ tentaikanso: 因,U大师连罚单乱开都说出口了,要不要帮帮原PO啊? 02/23 02:08
45F:推 aruce: 我也是觉得m大的推理不是空穴来风,通常变换车道时,除了 02/23 05:35
46F:→ aruce: 打方向灯,车速也要比後方车辆还快,才能保持安全距离,否 02/23 05:35
47F:→ aruce: 则後方撞到的机会很大,但这还是要问问原PO当时的速度,只 02/23 05:35
48F:→ aruce: 是m大的语气或许可以再好一点。 02/23 05:35
49F:→ maniaque: u大湿万岁~~~光宗耀祖~~ holly u大湿 holly u大湿 02/23 08:33
50F:→ maniaque: 另外,我也有语气很好的时候...但绝对不在这种硬凹的文内 02/23 08:33
51F:推 iscu: 我觉得原po并不是在硬凹 他只是不了解而已 无知并不是罪 02/23 10:05
52F:→ maniaque: 个人认为,能够拿到驾照,就应该对交通法规有概念 02/23 10:08
53F:→ maniaque: 不然这张驾照,根本没有资格发出...... 02/23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