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j21505 (~苹~)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绿灯走斑马线被流浪汉撞到?
时间Thu Feb 16 14:54:07 2017
元宵节当天晚上带女儿过马路,绿灯亮後才牵女儿往前走,走行人穿越道。
结果被小货车撞到整个小腿外折,胫骨诽骨整个断裂,好险小孩没事。
对方下车全身脏兮兮。一直道歉。
对方也是绿灯。但是是绿灯左转、车速过快。我牵着小孩也来不及反应。看到已经撞上。
他留了手机和公司电话。
家人查询他车没保强制险,打去公司发现他才上班一个月且因为都没洗澡脏兮兮公司想开
除。
说肇事者每天住车上 没有家。偶尔去公厕洗澡。
我现在还住医院。光医疗费用就将近10万
出院後三个月无法工作也20几万
我只想拿回我的损失。其他精神赔偿都不敢想。
有可能吗?
目前连拄拐杖站一分钟都没办法。整个脚超痛。每次复健都痛哭。
难到遇到这种人,只能算我倒霉吗?
有要提刑事。但估计他也不会怕,他左右都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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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mmy8069: 你报警了吗? 报警提告後调解, 调解不成立再开不成立书 02/16 15:15
2F:→ jimmy8069: 看对方住哪, 再调地政二类誊本, 看是否同一人 02/16 15:15
3F:→ jimmy8069: 另外你车祸医疗可以申请车祸特别补偿 02/16 15:17
4F:推 shirochan: 若他开公司车,应该也可以要公司连带赔偿? 02/16 15:25
5F:→ maniaque: 告公司连带吧,能建议就是这样子.... 02/16 15:33
6F:→ maniaque: 公司连强制险都没保,责任更重.... 02/16 15:33
7F:→ nkj21505: 已报警 会协调。但是他就没钱.... 02/16 15:35
8F:→ nkj21505: 他开自己车。公司没责任! 02/16 15:35
9F:→ nkj21505: 公司要开除他。也全面要查谁没保强制险 02/16 15:37
10F:→ mm0107386: 公司也狠下心来跟他切割..那就自求多福吧。 02/16 15:41
11F:→ maniaque: 若非公司车,或者是从事公司公务,大概也告不成 02/16 15:43
12F:→ yesohya: 公司要不要负责是看他有没有在工作中而不是车是谁的 = = 02/16 15:43
13F:→ maniaque: 至於你要说倒楣? 对....就是倒楣 02/16 15:44
14F:→ maniaque: 但.....这句话你跟那33名大客车事故的人讲看看 02/16 15:44
15F:→ maniaque: 那些人的家属,宁可他们逝世的亲人,跟你交换你的倒楣 02/16 15:45
16F:→ mm0107386: m大说的没错,换种想法,起码人并无大碍。 02/16 15:48
17F:→ nkj21505: 每次看到那33名就觉得自己幸运! 02/16 15:56
18F:→ nkj21505: 他是下班时撞到的 02/16 15:57
19F:推 milk7054: 算你倒楣,斑马线上行人有绝对路权(就算是闯红灯) 02/16 16:00
20F:→ milk7054: 就看他能赔多少就多少吧,其他别奢想了 02/16 16:00
21F:→ milk7054: 台湾就是没钱的最大,大不了坐牢 02/16 16:03
22F:→ milk7054: 可是你医药费就10万,应该不算没大碍 02/16 16:11
23F:→ maniaque: 另外,没有强制险,还是可以出赔偿 02/16 16:23
24F:→ maniaque: 只是事後基金会跟驾驶人求偿就是了 02/16 16:27
25F:→ maniaque: 那叫做 垫偿 吧 02/16 16:27
26F:→ yesohya: 你可以扣走他的车至少不会有下个 = = 02/16 16:37
27F:→ jimmy8069: 问你家产险公司他是几年的车, 再把车法拍 02/16 16:45
28F:→ jimmy8069: 若是他的车的话, 但也只能这样了 02/16 16:46
29F:→ jimmy8069: 或你走到判决确定, 就拿执行命令去国税局查, 不然我也 02/16 16:46
30F:→ jimmy8069: 想不到了 02/16 16:46
31F:推 lu0713: 强制险一样会赔,就代位求偿的概念。但仅限医疗费。 02/16 17:17
32F:→ tentaikanso: 原PO为什麽要帮公司方面说话啊? 02/16 17:24
33F:→ tentaikanso: 公司有无责任并不是开肇事者自己的车、已下班或是打 02/16 17:25
34F:→ tentaikanso: 算事後开除就可以免责。 02/16 17:25
35F:→ tentaikanso: 如果车上有公司的商标或字样等情形,仍然有机会主张 02/16 17:25
36F:→ tentaikanso: 雇用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02/16 17:26
37F:→ tentaikanso: 另一方面,当下有无报警?做笔录了吗?相关单据有无 02/16 17:27
38F:→ tentaikanso: 蒐集留存? 还有,如楼上所说,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在未 02/16 17:28
39F:→ tentaikanso: 保险汽车情形还是有请求可能,只是消灭时效有些不同 02/16 17:28
41F:→ tentaikanso: 建议原PO先把文件准备好,请亲友去进行法律谘询也行 02/16 17:30
42F:→ tentaikanso: 如何强制执行肇事者财产的部分,先等取得执行名义之 02/16 17:32
43F:→ tentaikanso: 後再说吧! 02/16 17:32
44F:→ tentaikanso: 然後楼上所贴的文章不一定适用於原PO的情形, 02/16 17:33
45F:→ tentaikanso: 上述文章的被告是在车厂内负责烤漆工作,驾驶行为与 02/16 17:34
46F:→ tentaikanso: 执行职务行为没有直接关连。 02/16 17:35
47F:→ tentaikanso: 但如果原PO的肇事者本来就是在公司担任驾驶相关职务 02/16 17:35
48F:→ tentaikanso: ,仍有请求公司连带的可能性。 02/16 17:36
49F:→ milk7054: 流浪汉你觉得会认真做事不打小差不摸鱼吗? 02/16 17:45
50F:→ milk7054: 更何况原PO都说他以车为家,公司的车会让你这样处理吗? 02/16 17:45
51F:→ milk7054: 如果不是公司的车,又不是做主管交代的工作 02/16 17:47
52F:→ milk7054: 你觉得公司有义务去扛连带责任吗? 02/16 17:47
53F:→ milk7054: 如果开自家货车就能吃定公司,以後去买台货车好了 02/16 17:52
54F:→ tentaikanso: 这跟做事开小差有什麽关系?实务是否为执行职务采形 02/16 17:55
55F:→ tentaikanso: 式客观说,不以实质上有雇佣为要件,所以我才说还要 02/16 17:56
57F:→ milk7054: 如果雇主根本没交代他开车闲晃,这样也有连带责任?? 02/16 17:57
58F:→ tentaikanso: 看车身外观等情形来判断。 02/16 17:57
59F:→ milk7054: 而且他那天有没有照常上班都不知道 02/16 17:58
60F:→ tentaikanso: 是「受允许出外买午餐」,不是雇主叫她买中餐... 02/16 17:59
61F:→ milk7054: 允诺是答应意思,雇主没交代员工允诺甚麽? 02/16 18:00
62F:→ milk7054: 他平常工作就是买中餐 02/16 18:01
63F:→ tentaikanso: 文中哪来允诺两个字? 而且与原PO案子也不同。 02/16 18:01
64F:→ milk7054: 中餐就跟他的职务有连结,而且翘班时间没有超过合理时间 02/16 18:02
65F:→ tentaikanso: 查一下计程车与车行的关系就知道了,不是说非公司车 02/16 18:02
66F:→ tentaikanso: 就没有关系... 02/16 18:02
67F:→ milk7054: 好啦,"允许"看护去买中餐,流浪汉有被允许做职务工作? 02/16 18:03
68F:→ tentaikanso: 流浪汉只是原PO对肇事者的形容,肇事者有工作好吗... 02/16 18:04
69F:→ milk7054: 买自己中餐是雇主答应,问题是雇主有答应他出去吗? 02/16 18:04
70F:→ milk7054: 要看外出的时间表,这要主管允许的 02/16 18:05
71F:→ milk7054: 假如雇主没叫他外出,自己跑去谁都不知道的地方摸鱼 02/16 18:06
72F:→ milk7054: 或者公司当天休息 02/16 18:07
73F:→ tentaikanso: 「形式客观」的标准就是一个无关第三人看见时的反应 02/16 18:07
74F:→ tentaikanso: 就算是员工私下开小差,但若是驾驶标有公司标志字样 02/16 18:08
75F:→ milk7054: 法官判决本来就要考虑各种可能性 02/16 18:08
76F:→ tentaikanso: 的车辆发生车祸,一样可以要求公司负责。 02/16 18:09
77F:→ tentaikanso: 所以才说请原PO不要因为「非公司车」、「要开除」等 02/16 18:09
78F:→ tentaikanso: 因素就立刻认定无法向公司索赔,还是要看其他事实, 02/16 18:10
79F:→ tentaikanso: 而这点最好在保存证据後向律师谘询,可以获得比较确 02/16 18:10
80F:→ tentaikanso: 切的答案,版上回覆都只是可能性,毕竟我们非当事人 02/16 18:11
81F:→ nkj21505: 谢谢大家!因为我以为对方公司说不是他们的车就责任。肇 02/16 18:25
82F:→ nkj21505: 事者又说因为交接晚下班太累,没注意才撞到我 02/16 18:25
83F:推 pk0943: 这种就算民事求偿胜诉,也很难扣到他钱,只能说你衰。 02/16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