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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前辈们您好,小弟担任'约聘人员',约期为1年。 这次主要想询问「约聘约期未满,已提离职,但是雇主不肯,这样该怎麽办呢?」 我有先上网做一些功课,我目前做这份工作刚满7个月,约期为1年。 劳基法规定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可以於离职日10天前告知雇主,即可离职。 但是我当初与顾主签订的契约中有提及 1.「劳方需工作满1年。若未满约定期限,欲提离职,须於一个月前提出,经过雇主同意後才可离职。」 2.「若劳工未依此规定离职者,必须赔偿2个月薪资的赔偿金」 我已於1/26日向二级主管口头告知,并於1/31日上签呈公文,告知二级主管及一级主管。 但是一级主管却以不满一年为由,将我的公文驳回,并拒绝我离职。是恶意拒绝我离职,因主管情绪管理极为不佳,单位内的流动率非常高,现在还是恶意拒绝。 我想询问一下,我这样的话可以按照劳基法规定,於10天前告知雇主,就可以直接离职吗?还是我跟雇主签订的契约优於劳基法吗?如果是劳基法优於契约,我若再上签呈公文,或是寄存证信函告知我要离职,未经雇主同意,这样我需要赔偿合约上所说的2个月薪资的违约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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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86638959.A.615.html
1F:推 milk7054: 有签约就照契约走(提前离职赔违约金),除非有其他违反劳 02/09 19:30
2F:→ milk7054: 基法的情事可以主动解除契约 02/09 19:30
3F:→ milk7054: 终止契约 02/09 19:32
4F:→ saltlake: 两个月薪水大约多少? 02/09 19:53
5F:→ mike255432: ...所以只要大老板不同意,就是要赔偿2个月吗..好硬 02/09 20:02
6F:→ mike255432: 啊 02/09 20:02
7F:→ mike255432: 2个月大约将近6万块 02/09 20:02
8F:→ maniaque: 你可以慢慢做慢慢做.......慢慢做慢慢做慢慢做慢慢做 02/09 20:06
9F:→ a9301040: 最低成本的做法就是跟劳工局询问,看看怎申诉 02/09 20:24
10F:→ a9301040: 然後违约金他不能预扣你薪水,上法院通常会酌减违约金 02/09 20:24
11F:→ saltlake: 一审律师出庭费用也差不多了 劳工局协询 自己找资料看 02/09 21:29
12F:→ saltlake: 光是东问西问 到时候写答辩状跟出庭自己就搞不定 02/09 21:30
13F:→ Littlechozy: 去跟劳工局问问吧,重点是你的工作可否签定期契约 02/09 21:42
14F:→ Littlechozy: 如果违反定期契约规定,实务上多认为成立不定期契约 02/09 21:45
15F:→ Littlechozy: 若如此就可以主张你说的10日预告期间不必雇主同意 02/09 21:46
16F:推 CCWck: 你做了7个月,赔偿金可能可以减少7/12 02/09 22:41
17F:→ mike255432: 感谢各位的回答!所以主要是我的工作内容其实不用签 02/09 23:35
18F:→ mike255432: 订劳动契约的话,这个契约就是不成立的吗? 02/09 23:35
19F:→ mike255432: 赔偿金这样可以少赔这麽多喔!!太感谢您的回答 02/09 23:35
20F:→ a9301040: 契约还是成立 02/09 23:48
21F:推 zeat: 详细情况可能要看你的契约,因为就我所知,公家单位进用的 02/10 09:13
22F:→ zeat: 约聘雇人员走的并不是劳基法,而是聘用人员聘用条例(约聘) 02/10 09:13
23F:→ zeat: 或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约雇),你要看你是约 02/10 09:13
24F:→ zeat: 雇或约聘。 02/10 09:13
25F:→ zeat: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临时人员,不过临时人员通常不会挂约 02/10 09:13
26F:→ zeat: 聘、约雇,除非你是从约聘雇转过来的。虽然临时人员本身的 02/10 09:13
27F:→ zeat: 进用办法是行政院及所属机关学校临时人员进用及运作要点 02/10 09:13
28F:→ zeat: 但依其中第六点「临时人员除依第三点第二款规定进用者外, 02/10 09:13
29F:→ zeat: 其契约期间依劳动基准法规有关定期契约之规定办理。」所述 02/10 09:13
30F:→ zeat: ,有部分临时人员是属於适用劳基法的。 02/10 09:13
31F:→ maniaque: 另外,个人认为这篇有隐瞒对一些雇用内容,只挑有利己方 02/10 09:40
32F:→ maniaque: 的来讲 02/10 09:40
33F:→ yesohya: 法条也挑理论上不适用(这样才有利)的看 XD 02/10 11:18
34F:→ a9301040: 他挑有利讲是他的问题XD不利就等对方打 02/10 13:53
35F:→ mike255432: 几位大大!对於条款内容,因为是学校单位的职务,所 02/10 17:27
36F:→ mike255432: 以其实没有太繁杂主要就是1.约聘日期2.职称3.薪资报 02/10 17:27
37F:→ mike255432: 酬及年终等等福利计算4.上班时间及地点,须配合加班5 02/10 17:27
38F:→ mike255432: .聘用期间资方有权利因劳方工作不力终止此契约,并依 02/10 17:27
39F:→ mike255432: 法支付资遣费....(这点比较长,比较属於资方的内容 02/10 17:27
40F:→ mike255432: )6.就是我原文所述的那条,,若劳方欲提前终止合约 02/10 17:27
41F:→ mike255432: ,须经过甲方同意,未依照此规定离职者,须赔偿2个月 02/10 17:27
42F:→ mike255432: 薪资的。就是这六条而已的简单条款! 02/10 17:27
43F:→ mike255432: 第6.更正 是资方不是甲方(讲资方比较好理解) 02/10 17:30
44F:→ saltlake: 习惯上聘人的单位也就是资方在契约常以甲方表示 当然 02/10 18:39
45F:→ saltlake: 这只是比较常见的状况 并非强制规定 被聘者用乙方表示 02/10 18:39
46F:→ saltlake: 这种资甲劳乙的契约代称也很"自然" 因为这契约几乎都是 02/10 18:40
47F:→ saltlake: 聘人的资方准备好等被聘劳方来签的 所以从资方角度先放 02/10 18:41
48F:→ saltlake: 自己 顺序甲先於乙 所以资方为甲方 02/10 18:41
49F:推 zeat: 劳动契约上没有注明乙方是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进用的吗? 02/10 19:09
50F:→ zeat: 因为就我所知,约聘是属於机关员额的一部份,是需要经过铨 02/10 19:09
51F:→ zeat: 叙部核准的。 02/10 19:09
52F:→ zeat: 假设你不是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进用的话,那可以问当地的劳 02/10 19:09
53F:→ zeat: 工局(处)或劳动部,你算不算适用劳基法的人。如果算的话, 02/10 19:09
54F:→ zeat: 再问你的工作适不适用定期契约。因为劳基法的定期契约规定 02/10 19:09
55F:→ zeat: 满严格的,除非你的工作是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 02/10 19:09
56F:→ zeat: 工作,要不然一般而言,只要是连续性工作就一定是不定期契 02/10 19:09
57F:→ zeat: 约。 02/10 19:09
58F:→ zeat: http://www.hr.org.tw/news2.asp?autono=1105 02/10 19:09
59F:→ zeat: 如果你是定期契约的话,那大概就只能造契约走。 02/10 19:09
60F:→ zeat: http://www.hr.org.tw/news2.asp?autono=678 02/10 19:09
61F:→ zeat: 如果是不定期契约的话,那依照劳基法第16条,发出预告离职 02/10 19:09
62F:→ zeat: 通知後,期满生效就能终止契约了。 02/10 19:09
63F:→ zeat: https://goo.gl/5yypNb 抱歉,刚详细看了「行政院暨所属机 02/10 19:34
64F:→ zeat: 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才发现契约范例上也没要求注记需要依 02/10 19:34
65F:→ zeat: 什麽法条进用。 02/10 19:34
66F:→ zeat: 如果你是依照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进用的话,那就比较复杂了。 02/10 19:34
67F:→ maniaque: 那个约聘,不代表是法令上的那个约聘雇办法的约聘 02/10 20:04
68F:推 zeat: 我有稍微对照一下他推文提到的内容跟契约范例,他的劳动契 02/10 20:37
69F:→ zeat: 约应该是用约雇人员的契约范例下去修改的,所以我猜有可能 02/10 20:37
70F:→ zeat: 是依照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进用的。 02/10 20:37
71F:→ zeat: 不过详细状况还是要看他的单位有没有报铨叙部核准才知道, 02/10 20:37
72F:→ zeat: 也有可能挂约聘,但实际上薪资其实用其他经费支应的。如果 02/10 20:37
73F:→ zeat: 是这种状况,就要问劳工局(处)或劳动部他适不适用劳基法。 02/10 20:37
74F:→ mike255432: 非常感谢Z大!!真的帮助我很大!这样我就完全了解了 02/10 21:34
75F:→ mike255432: !感谢你解决我的疑问!谢谢! 02/1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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