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劳资争议 - 调动 / 资遣 / 监听 等相关问题
时间Wed Feb 8 21:17:46 2017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1OcnTT9O ]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劳资] 调动 / 资遣 / 监听 等相关问题
时间: Wed Feb 8 21:04:24 2017
事实经过:
我2015年9月进入某银行的金融商品行销部,此为总行单位,
工作内容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抛补以及启动行内系统改善等专案,
属於专业性质较高之工作。
今年(2017)年初因考绩(将本人列为倒数第二名,甲B)问题与主管发生激烈口角,
随後主管马上以本行的「需辅导员工管理办法」将本人列为需辅导员工。
注:此办法乃针对「操守不良、行为乖异、不守纪律、工作不力、
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为丁等人员」
列为需辅导员工後,该员工将被调到别的单位进行6个月的辅导,
然後再评估是否可解除列管
然後,在2月7日,人资部就来了调职令,
将本人从现单位(台北市大同区)调至该行的杨梅分行(桃园市杨梅区),
且是作一般新进行员的存汇柜台。
然後还要求本人填写「员工调动离职报告单」。
另外,调动是2月8日生效,也就是隔天马上生效。
跟人资沟通过後,人资仍不愿意补贴任何交通或其他费用。
且认为并没有违反调职五原则,说我有意见就去劳动局申诉,
之後与人资的谈话不了了之。
随後,我当下强烈表达不愿意接受调动,
且在「员工调动离职单」备注栏写下「非经本人同意而调职」并签名押日期。
http://imgur.com/a/AISRB
问题:
1. 请问公司这样是否明显违反调职五原则?
2. 本公司「工作规则」载明若员工不愿接受调动,则可终止雇用关系,
公司可资遣。
我现在希望公司直接资遣我,但我已经签了「员工调动离职报告单」,
也到新单位报到了。虽然我已注明非经本人同意,
请问我仍否能主张我不愿接受调动、并请公司资遣我?
员工规则:
http://imgur.com/a/PdCxa (49与50条)
3. 承上,如果我仍可以主张不愿意接受调动,
明天是否可以回"原单位"找主管并在原单位签到签退?
还是一定要到新单位表明意愿?
因为担心回原单位要求人资资遣的话,新单位没有签到会以旷职处理
最後想问关於电话录音的问题:
由於本行为金融商品的销售部门,因此与客户的电话皆有录音,
但主管常常没事就调同仁的录音来听,
理由是监听是否有不法情事以及检讨销售话术等等。
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The more we do, the more we can do.
-
William Hazlitt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6.142.14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486559069.A.258.html
1F:→ a9301040: 录音就是拿来听的,完全合法;如果推销不合法,银行自己 02/08 21:13
2F:→ a9301040: 没查到,金管会用违反内稽内控罚的银行哇哇叫。至於你 02/08 21:13
3F:→ a9301040: 的推销方法是否违反法律,你自己在评估看看。 02/08 21:13
4F:→ Delisaac: 但要听录音不是应该要稽核来做吗?主管可以擅自调录音? 02/08 21:1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Delisaac (36.226.142.143), 02/08/2017 21:17:46
5F:嘘 darkMood: 公司里面要怎麽听录音是公司内部的事,和你无关啊。 02/08 21:56
6F:→ Delisaac: 谢谢楼上的嘘 02/08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