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sptt1 (hen)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老师说: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个伟大发明?
时间Wed Dec 21 20:50:01 2016
各位先进大家好! 在下不是法律人只是对法律有点好奇,今天旁听民法总则,课堂上老
师说:有限股份有限公司是的大发明,开公司赔钱不用负完全责任只负有限责任即可…。
可是我想那股东不就很倒楣亏钱没办法全部拿回 这样对吗? 如果对 为什麽? 麻烦大家指
教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9.131.16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82324604.A.74A.html
1F:→ saltlake: 请问您的想法是啥? 为啥那样想? 12/21 22:13
2F:嘘 yesohya: 不然你觉得股东应该稳赚不赔? 12/21 22:26
3F:→ yesohya: 那这世上最後谁负责亏钱? 12/21 22:27
4F:→ hensptt1: 那再请教如果有人故意破产到闭的话,不就可以规避责任了 12/21 22:32
5F:→ hensptt1: 呢? 12/21 22:32
6F:→ saltlake: 去查相关判决文 12/21 23:23
7F:→ mm0107386: 老师的这种话听听就好....尤其是教法律的.... 12/22 01:17
8F:→ smallchch: 痾…你读过公司法跟证交法了吗? 12/22 08:50
9F:推 lostsky93: 有限责任指的就是股东啊…… 12/22 13:16
10F:→ maniaque: 台湾都有破产法了....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小咖的 算啥?? 12/22 13:59
11F:→ carthur: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也同时是持有股份数最多的股东。 12/22 14:26
12F:→ carthur: 因此,若有董事故意倒闭时,董事所受的损害也不小 12/22 14:28
13F:→ hensptt1: 了解 谢谢 12/22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