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vincible99 (deliberate practic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先提告再撤告"的新闻
时间Tue Nov 22 22:50:07 2016
各位先进大家好,
今晚看到一则新闻:「小王」要求撤告再赔偿,同案不得再提告
外遇的小王要求受害的丈夫在警察局
先对他提告通奸,再立即撤告,
然後马上支付一部份的和解金200万元。
新闻评论一般是认为,
如此,丈夫不能再对小王提起刑事诉讼,
只能再提其提民事求偿。
然而,想请教的是:
为何要使用【先提告再撤告】的手段来避免对方再提起刑事诉讼?
一般在调解书或和解书中签订
要求【放弃民刑事一切告诉权】
不是也能达到相同效果吗?
请前辈们指点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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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8.69.10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79826215.A.978.html
1F:→ maniaque: 不就是耍手段? 11/22 22:55
2F:→ maniaque: 把防碍家庭的提告权力用掉..... 11/22 22:55
3F:→ maniaque: 要是绿帽脑公有花钱去做法律谘询,就不会这麽傻了 11/22 22:56
4F:→ maniaque: 刑事没有用契约来约束先行放弃的法律依据 11/22 22:56
5F:→ maniaque: 写规写,你写这是民事契约,如何约束刑事诉讼? ^_^ 11/22 22:57
m大,若是写在调解书中呢?
6F:→ alawyer: 这小王显然有谘询过。 11/22 22:58
a大,一般律师会采取这种作法吗?
还是走调解途径,在调解书中放弃民刑事告诉权?
7F:→ justicesword: 写一份告诉状和一份撤回告诉状,一起寄出就好。 11/22 23:01
新闻是说在警察局,马上告、马上撤。
感谢大家回答:)
※ 编辑: Invincible99 (1.168.69.105), 11/22/2016 23:08:09
8F:→ a9301040: 所以你要找你自己的律师啊,傻傻的,武器平等 11/22 23:09
9F:→ a9301040: 对方开坦克,你单兵没枪,不花钱找雇佣兵,只能怪自己了 11/22 23:10
10F:→ a9301040: 你找个雇佣兵,这些都可以,谈可以破 11/22 23:10
11F:→ a9301040: 对方玩啥把戏都有方法反制,不然就是被坦克压过去也正常 11/22 23:11
12F:→ yesohya: 其实239是特例能证明宽宥就好了不用这麽麻烦 = = 11/22 23:53
13F:→ a9301040: 对方是要钱才宽恕,所以也不是真正宽恕,证明容易罗生门 11/23 07:40
14F:→ a9301040: 总之,找雇佣兵还是有点用处,但要找好一点的XD 11/23 07:41
15F:→ alawyer: 调解有不履行的可能,这种作法比较直接了当…显然绿帽苦 11/23 08:23
16F:→ alawyer: 主没有找律师。 11/23 08:23
17F:→ aa1982317tw: 刑事撤回告诉状 11/23 10:19
18F:推 vnnb: 所以调解成立後不履行,仍可提刑事告诉? 11/23 10:23
19F:→ maniaque: 那位绿脑公走的 不是调解啊 11/23 10:29
20F:推 banana321: 被阴了??? 11/23 10:43
21F:→ maniaque: 本来就是被阴了(大概看到那高额和解金.....就忘了谨慎) 11/23 10:48
22F:推 banana321: 不应该撤销告诉的,不然也应该先拿钱撤销告诉,200 11/23 11:02
23F:→ banana321: 好像太少 11/23 11:02
24F:→ tentaikanso: 刑事告诉权不能预先放弃,民事告诉则可以。 11/23 11:12
25F:→ tentaikanso: 另外调解与和解不一样,调解有调解笔录,调解成立後 11/23 11:12
26F:→ tentaikanso: 送法院认可,与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但和解只是双方 11/23 11:13
27F:→ tentaikanso: 契约,对方若不依和解书履行,等同一般违约,还是要 11/23 11:14
28F:→ tentaikanso: 另以诉请求。 11/23 11:14
29F:→ tentaikanso: 本案所采取的「先提告再撤告」方式,则是刑诉法第239 11/23 11:15
30F:→ tentaikanso: 条的应用,是确保无法再就本案提起刑事诉讼的方式。 11/23 11:16
31F:→ tentaikanso: 几乎所有律师都懂这种应用方法,但对不懂法律的人而 11/23 11:16
32F:→ tentaikanso: 言当然看起来很神奇... 11/23 11:17
33F:推 banana321: 所以如果了解法律的人绝对不接受先告再撤销 11/23 11:44
34F:推 vnnb: t大所以调解书签订「放弃民刑诉一切告诉权」,就刑事而言是 11/23 11:45
35F:→ vnnb: 无效的约定吗?谢谢您 11/23 11:45
36F:推 a9301040: 约定无效 11/23 11:51
37F:→ tentaikanso: 只有调解笔录。 另如上述,放弃民刑事一切告诉权只会 11/23 12:02
38F:→ tentaikanso: 发生放弃民事起诉权利的效果,刑事告诉权不受影响。 11/23 12:02
39F:→ clairesean: 刑事告诉权无法抛弃,只要告诉期间内对方一样可提告 11/23 13:26
40F:→ ocean11: 先告再撤也不是不行 要先拿到钱 不然以後拿不到就哭哭 11/23 20:22
41F:→ Invincible99: 谢谢各位前辈的推文回答,受教了:) 11/24 11:21
42F:推 Luftwaffe: 不过 乡镇市区调解条例第27、28条要注意一下 12/02 13:48
43F:→ Invincible99: 谢谢楼上L大:) 12/06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