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20092 (Natsuha夏叶)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店家擅自丢弃拾获遗忘物
时间Mon Nov 21 10:35:17 2016
各位好,小弟日前在脸书上面看到关於店家丢弃拾获的钱包的文章
底下留言吵得轰轰烈烈,有人说店家没有义务要保管,有人说应该要想办法连络失主
所以想来问问看诸位了解这方面法律的大大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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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前,一间经营电玩店的商家,在店里的游戏机上拾获了一个皮夹
里面应该有钱AND其他卡片,是有一定价值的
後来有人发现到,就将其交给柜台
但是店家的店长只过了一天没有人自动来认领之後
就直接私自丢弃了
事情传到脸书後便闹得轰轰烈烈
匿名版上正方与反方的看法:
http://imgur.com/95uhdZm
http://imgur.com/VTVXWf3
当事人友人的说法:
http://imgur.com/qcPW51j
http://imgur.com/t5nH4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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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几个问题:
一、店家真的没有保管并招领遗忘物的义务吗?有的话,招领时间应该至少持续多久?
二、店家迳行丢弃客人遗忘的钱包,是否构成侵占罪?或是否构成毁弃损坏罪?
三、发现遗忘钱包并交给柜台的拾获人,会不会有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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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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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9.14.20.19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79695722.A.992.html
1F:→ maniaque: 没保管义务,但可以直接送到警察局去 11/21 10:38
※ 编辑: jeff20092 (119.14.20.198), 11/21/2016 10:39:04
2F:→ tentaikanso: 拾得遗失物应尽速送至警局非真正义务,就算店家将遗 11/21 14:40
3F:→ tentaikanso: 失物加以丢弃,也难认为有损害赔偿请求的可能,毁损 11/21 14:41
4F:→ tentaikanso: 罪也不太容易成立...。 11/21 14:42
5F:→ depravity: 拾得遗失物应尽速送至警局是要合法所有的步骤非义务 XD 11/21 15:11
6F:推 KKyosuke: 无保管义务,丢弃也不是侵占。但是…问题在於是不是真 11/21 17:58
7F:→ KKyosuke: 的丢弃了 11/21 17:58
8F:→ KKyosuke: 正常人不会丢钱。卡片或皮夹就难讲了,常常捡,捡一堆 11/21 17:59
9F:→ KKyosuke: 的确可能扔掉 11/21 17:59
10F:推 KKyosuke: 然後,为啥有人认为会有保管义务?是有交保管费吗 11/21 18:02
11F:→ KKyosuke: 交到警察局的话,警察局的确是有保管义务没错… 11/21 18:03
12F:→ KKyosuke: 如果这都有保管义务,那就不用租保险箱,都用遗失物不就 11/21 18:04
13F:→ KKyosuke: 得了 11/21 18:04
14F:→ saltlake: 假如丢的是人呢? 比方说带小孩到卖场分散 小孩跑去跟 11/21 19:59
15F:→ saltlake: 店里的服务台哭诉大人不见了 11/21 19:59
16F:→ a9301040: ... 11/21 20:27
17F:→ sindyevil: 人跟物可以比拟吗? 11/21 20:44
18F:推 ultratimes: d大才是正解 11/21 21:36
19F:嘘 louis5265: 先搞清楚"义务"是什麽吧 11/21 22:49
20F:→ saltlake: 人跟物不可比 争点是小孩向店家求助 店家有义务接受吗? 11/21 23:57
21F:→ saltlake: 路人见到小孩哭喊过来可以快走闪躲 但是一旦停下听哭诉 11/21 23:58
22F:→ saltlake: 会否像路人跑去想救溺水者却发现世仇人也转身走 会有法 11/21 23:59
23F:→ saltlake: 律责任 11/21 23:59
24F:推 KKyosuke: 要有义务你要先有保证人地位 保证人地位在哪? 11/22 06:06
25F:→ KKyosuke: 看到溺水的是仇人转身就走很难想像会有义务 11/22 06:07
26F:→ KKyosuke: 除非这个人本身就是该场所的救生员 11/22 06:07
27F:→ malemma: 从第二张图...... 我想你应该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11/22 12:21
28F:推 KKyosuke: 第二张图…请注意发言者头像截图,科科 11/22 19:03
29F:→ a9301040: 你应该先上网查查知识XD 11/2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