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此种情形算初犯或累犯
时间Fri Nov 18 07:26:20 2016
犯罪行为人某甲以前没有犯过罪,但某天因缘际会有机会(拿到被害人的印监与存摺)
而起贪念,因此:
1.一月一日盗领被害人某乙在A银行存款。
2.一月十日盗领某乙在B银行存款。
3.一月二十日盗领某乙在C银行存款。
後知後觉的某乙在一月三十日才发觉某甲上述犯行,因此提告。
请问就刑事判断上,这次的诉讼,某乙在判决上关於属於初犯或累犯的认定,
法理上应属於何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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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照这逻辑,强奸犯只要没发现也算初犯了 11/18 08:30
2F:推 Howard1984: 初犯,看一下刑法第47条 11/18 08:36
3F:→ Howard1984: 应该这样子说,非累犯 11/18 08:37
4F:推 Lailungsheng: 所以是连续犯?也不算初犯? 11/18 08:41
5F:推 cchna: 不是连续犯,也不算累犯 11/18 08:57
6F:推 forbit1989: 一罪一罚 11/18 09:04
7F:→ forbit1989: 非累犯 11/18 09:04
8F:→ cchna: 刑法47条,及行累施则第8条第2.3项 11/18 09:06
9F:→ tentaikanso: 累犯如上述条文,要前一案件判决确定,执行完毕後5年 11/18 11:57
10F:→ tentaikanso: 内再犯才算是累犯。 至於判决确定前有多次犯罪行为, 11/18 11:58
11F:→ tentaikanso: 是涉及犯罪类型的问题,要看是行为单数/复数来决定。 11/18 11:59
12F:→ tentaikanso: 虽然甲都是侵害乙的财产法益,但是时间并未紧密关连 11/18 12:02
13F:→ tentaikanso: ,纵然有可能构成旧法下的连续犯规定,但在刑法废除 11/18 12:03
14F:→ tentaikanso: 连续犯规定後,各次提领行为间具有独立性,应该数罪 11/18 12:04
15F:→ tentaikanso: 并罚之。 11/18 12:04
16F:推 mm0107386: 非累犯。 11/18 14:34
17F:推 TheMidnight: 一个月三次同一个法益主体乙之财产 我会认为是连续 11/18 16:44
18F:→ TheMidnight: 啦 … 11/18 16:44
19F:→ TheMidnight: 毕竟是因为同一个存摺印监 11/18 16:45
20F:→ justicesword: 属初犯,这法条明文。旧法可能成立连续犯(参照86.台 11/18 17:04
21F:→ justicesword: 上.3295判例) 11/18 17:04
22F:→ justicesword: 3个行为具有相当之独立性,时间与空间差距可以分开 11/18 17:08
23F:→ justicesword: ,不成立接续犯。 11/18 17:08
24F:推 ultratimes: 推1楼 11/18 22:25
25F:→ cchna: 如果凭感觉的话,那叫第一次 11/19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