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国税局通知注销营业登记
时间Sun Nov 13 03:42:37 2016
继上次这篇文章(
#1Mt6DFRC)
上次朋友当了(有限公司)人头 於是听从建议去办理命令解散
市政府有寄来一张类似命令解散的文件
http://i.imgur.com/k5QdTOb.jpg
过大概半个月换成国税局寄来这个
http://i.imgur.com/lMGbzzp.jpg
请问第一个图片上的文件算是命令解散书吗?
是否带着第一个文件去国税局申请营业登记废止即可?
但是过了第二份文件上的时间(15日内)是否会真的要求$1500~$15000罚款?
如果办理废止登记之後,没有人出来当清算人会发生什麽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1.34.4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78979759.A.407.html
※ 编辑: pchion2013 (223.141.34.43), 11/13/2016 03:46:04
1F:→ saltlake: 公文上面就注明要罚款了 至於罚款的法律依据也列公文上11/13 07:43
2F:→ saltlake: 法文全名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 不信就自己去看11/13 07:44
这个清楚 文件上有写
问题是第二张照片上的文件说在於15日起算日是否为该文件送达日?
因为一直认为命令解散的公文会另外寄一份主旨为命令解散的文件
而非上面第一份照片文件提及「若…即命令解散」
因为一直在等命令解散公文(取代股东同意书)来才有办法办,但现在似乎第一份文件就是所谓的命令解散书,糗了。
3F:→ a9301040: 装无辜,速速去办,应该不会11/13 09:03
※ 编辑: pchion2013 (223.141.34.43), 11/13/2016 14:25:12
4F:→ a9301040: 不用管那个,你先去办就对了,其实是小事 11/13 16:20
5F:→ saltlake: 公文上面该有承办人的联络方式 当初有疑问就速问 11/13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