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XD (笑一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为申请垫偿基金的支付命令
时间Thu Oct 27 18:54:15 2016
大家好,
想请问一下,为了申请劳工垫偿基金的债权证明,
需要提起"支付命令",
可是,需要以
所有欠薪劳工共同提起支付命令吗?
还是可以以欠薪劳工的
个人名义提起?
因为查到劳工局的网页上说,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EyDt1K6wWk%3D
同一事业单位的劳工请求垫偿,以【1次共同申请】为原则,
劳工应【共同推定代表人】,代表申请。
故有此问,谢谢回答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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