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321 (香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再议案件告诉人可以撤销吗?
时间Thu Oct 27 13:34:40 2016
请问再议案件以发回地检署续侦查,告诉人可以随时撤销告诉吗?
如果可以会再次收到不起诉书吗?
因为有ㄧ个续侦案件,检座向告诉人说我可能会一起起诉你们,不清楚告诉人是否会因为
感到畏惧害怕所以撤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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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atlas: 要看是告诉乃论还是非告诉乃论的罪10/27 15:07
2F:推 piatlas: 在一审辩论终结以前是可以撤回的10/27 15:09
是非告诉乃论罪,我反而不希望他撤销,虽然都是不起诉,但是过程不一样
※ 编辑: banana321 (111.82.4.52), 10/27/2016 15:17:40
3F:→ piatlas: 不过如果说是非告诉乃论的罪的话,纵然撤回告诉检察官仍10/27 15:13
4F:→ piatlas: 有权决定是否起诉10/27 15:13
5F:→ piatlas: 另外,如果是告诉乃论之罪,一旦撤回告诉就不能再提自诉10/27 15:14
6F:→ piatlas: 了喔,这点要注意一下10/27 15:14
那如果非告诉乃论,对方撤销,检座会再给予不起诉书吗?理由是对方不追诉吗?还是依
照第一次不起诉书内容?
因为告我的人,去申请再议,结果高检同意,结果检座对於告诉人的说词与态度,当庭告
诉对方,这件案子如果起诉,我会一起起诉你们。
我也不知高检同意的理由是为何?该不会是要调查告诉人的行为吧
※ 编辑: banana321 (111.82.4.52), 10/27/2016 15:35:04
※ 编辑: banana321 (111.82.4.52), 10/27/2016 16: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