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y811533 (blizz)
看板LAW
标题[请益] 网路妨害名誉
时间Wed Oct 26 18:26:18 2016
在此有ABC三人
我与A之私人约炮对话,被A传给其好友B,而B在网路社团上公开(社团内有19万人),然
後将有我头像与名字的截图公布,使我受到网友挞伐,他表示对话内容我骚扰女方,他说
的为事实不罚,但是事发後隔天,他假冒身分致电我上班场所,告知我主管我与我的学生
有染(实际上没有,他也没有证据)。
而甚至A女提供的对话,他也聊的很开心,7月份的对话直到前阵子我上任後才公布,可否
合理怀疑他想毁谤我?
再来,C则是在网路上公开我上班场所、电话、我的个人资料,并公开表示我曾对我学生
下手。
目前想问的地方有几个。
1因为职业特殊,我於9月在该地方开始任职,而对话内容为7-8月,且我未曾对我的学生
有任何越界之行为,故此部分也不是事实,提告妨害名誉及加重毁谤部分成立机会多少呢
?
2A同意B散布对话是否为间接正犯?
3公布个资、场所等是否有其他罪名可以加告?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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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不要问成立机会,搏杯就好。 10/26 18:43
2F:→ Lailungsheng: 告是一定能告。 10/26 18:44
3F:推 TheMidnight: 毁谤感觉挺难的,有图为证很容易过真实恶意 10/26 19:32
4F:推 TheMidnight: 至少问我的话,我不会在刑法非难,也许你该考虑 10/26 19:35
5F:推 Lailungsheng: 私德非可受公评 10/26 19:35
6F:→ TheMidnight: 民事(当然损害的举证也是难如登天)或者行政法规? 10/26 19:35
7F:→ TheMidnight: 啊对,但书.. 10/26 19:37
8F:→ TheMidnight: 靠北我失智了= = 10/26 19:37
9F:→ chy811533: 他直接打来我上班地方,这部分也算是毁谤吧,毕竟我没 10/26 19:54
10F:→ chy811533: 睡过我学生。 10/26 19:54
11F:→ a9301040: 诽谤罪,建议蒐集证据请律师自诉,比较快 10/26 23:43
12F:→ a9301040: 你跟对方间有没有其他纠纷,如果有也请蒐集证据 10/26 23:44
13F:→ a9301040: 然後注意六个月内提起,大概这样就可以了 10/26 23:44
14F:推 gginindr: 可以喔 310第三条但书 10/2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