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rro38 (tarro38)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过失伤害举证问题
时间Sun Oct 9 18:50:49 2016
各位好,第一次要告人过失伤害,有些问题希望能跟版上的专家们请教,谢谢
以下以告诉人A与被告人B代称
A於自宅被B失手造成受伤,A当下没有报警,仅隔日去医院看医生,之後陆续复诊,
目前经过了约4个月都还没好。
目前B处於失联状态,现在A想要对B提出过失伤害的告诉,
但是因为当初没有报警的笔录记录,现在有的证据只有:
1. B曾在A的脸书留言承认自己手滑→有脸书截图
2. B曾写信给A讨论医药费的负担问题→为电子信件
3. 诊断证明书。
请问,这样的证据能呈报给法院吗?
担心会被视为举证不足或者为积极举证而不起诉。
另外,有其他两位证人(C、D)能证明B有造成A受伤,若上述3项证据被认为不足,
是否可以在一审时提请法官找来证人?
先谢谢各位的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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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iceshotse: CD两人是现场目击整起经过吗?开侦查庭了吗? 10/09 19:23
2F:→ niceshotse: 开侦查庭时请检察官传唤CD来作证就好 10/09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