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1989 ()
看板LAW
标题[讨论] 关於女生服兵役问题
时间Sat Oct 8 01:11:07 2016
As title
先声明,我不是读法律的人,只是对於这个议题好奇想了解一下
最近这冷饭又被重炒了
虽然之前大法官已经有针对这个议题做490号释宪案
不过我有一点很疑惑
依照宪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
那兵役法第一条也规定,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
根据国中公民所学习的,任何命令或法律与宪法抵触皆无效
我想问,那这样算不算已经跟宪法抵触了?毕竟宪法所涵盖的是全体中华民国国民
而兵役法只有指中华民国男子
而且释宪案也说因为社会角色不同之类的.....所以女子不需要服兵役
这样算不算也是抵触宪法,也无效呢???
非常好奇这次政府会怎麽回应这个议题
想要了解一下这样到底算不算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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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entaikanso: 不算,宪法是授权给法律,而法律则挑生理男性服役。 10/08 02:23
2F:→ tentaikanso: 用集合的概念想会比较清楚。 最近的连署案我记得是从 10/08 02:23
3F:→ tentaikanso: 社会角色的这个定义去挑战法规。 10/08 02:24
4F:→ SPFH120: 比较让人疑惑的是,女性不用服义务兵役,但是可以当 10/08 07:44
5F:→ SPFH120: 志愿役~ 10/08 07:45
6F:→ maniaque: 现在某党完全执政,一个追杀法律三个月内就可以出炉 10/08 11:13
7F:→ maniaque: 与其在那边论辩兵役法是否合宪,不如直接找立委修法 10/08 11:14
8F:→ maniaque: 至於志愿役? 在法条上就有给女性自由的选择了:D 10/08 11:14
9F:→ maniaque: 在大家看追杀看很爽时,好歹也该冷静思考这样是好还是不. 10/08 11:15
10F:→ maniaque: 还是不好...... 10/08 11:15
11F:→ maniaque: 不知道哪天权力 翻转时,另外一个政党会不会更狠..... 10/08 11:16
12F:推 KKyosuke: 除非反过来,宪法规定「男子」而法律却规定「人民」这嶔 10/08 12:12
13F:→ KKyosuke: 才是抵触宪法(怎麽乱码了) 10/08 12:13
14F:推 CCWck: 这就是为什麽要大法官解释宪法啊 10/08 12:21
15F:推 a9301040: 时空背景也会影响大法官的见解,490毕竟很古老 10/08 13:34
16F:→ a9301040: 然後490是说法规规定男性是可以的,反推这解释规定男女 10/08 13:35
17F:→ a9301040: 应该也是没问题的,更何况後来出现替代役、研发替代役 10/08 13:35
18F:→ a9301040: 兵役已经不是纯军事战斗范畴,社会医疗研发等都在范畴内 10/08 13:36
19F:→ a9301040: 所以立法者多数如认为要变更,那问题并不大 10/08 13:37
20F:→ a9301040: 限男性→有歧视女性的意涵在内,意思是女性做不到 10/08 13:38
21F:→ a9301040: 这也跟性别平等的价值不同 10/08 13:38
22F:→ a9301040: QmQ不过,我认为任何人都不该服役,浪费国家资源 10/08 13:39
23F:→ a9301040: 拔草测风向跟扫地,冒名其妙 10/08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