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zz (→刹 气 a 你 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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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开庭 可否再改?
时间Wed Sep 21 21:21:31 2016
我是告诉人 住台北
第一次开庭是在士林地方法院
当初被告没来 是员警替他出庭
现在第二次开庭 被转移到台南的法院
打电话过去询问的结果是
因为事发处在台南 没办法转移
(对方在网路上公然侮辱
而他住在台南 所以这样案发地点算是在台南?
所以我要告他
还必须自行到他住的地方开庭吗?
真的没有办法请他转移回台北吗?
应该有人问过类似的问题
但我用几个关键字搜寻都没有找到
如果有类似的文章已被解答的话再麻烦告知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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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Ulster: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居地法院管辖 09/21 21:40
2F:→ Ulster: 告诉人无声请移转管辖之权 09/21 21:42
3F:→ maniaque: 原就被 ,他告输就要被关,你告输没损失啥,当然要 就被 09/21 21:56
4F:→ IBzz: 谢谢两位回答~长知识了 09/21 22:05
5F:→ kery1120: 你试想如果有人要整你,跑去金门地院告你,每次开庭你就 09/21 22:09
6F:→ kery1120: 要坐飞机去一次金门,合理否? 09/21 22:09
7F:→ IBzz: 谢谢你的举例 我满同意的 09/21 22:45
8F:→ IBzz: 但犯法的是对方还要我花钱搭车过去还是觉得有点不爽啊~ 09/21 22:45
9F:→ jojoSpirit: 犯法是你说的,法院又没有决定,要不爽什麽啊 09/22 01:08
10F:→ maniaque: 那,改天换成你被一千人告犯法,原PO甘愿花一千倍时间出庭 09/22 06:46
11F:→ maniaque: 然後还甘之如饴吗??? 09/22 06:47
12F:→ maniaque: 对方只要一张状纸,就可以把被告搞得七昏八素,好?不好? 09/22 06:47
13F:→ maniaque: 不然这样啦,下次乾脆建议立个法[原告若败诉,直接判死刑] 09/22 06:48
14F:→ maniaque: 或许这样,原PO就会认真思考要不要告对方...... 09/22 06:49
15F:→ maniaque: 司法体系大概也可以很轻松,案件至少可以少掉2/3 09/22 06:49
16F:→ maniaque: 不然,就算不判死刑,那把原本的罪名,改由原告承担 09/22 06:50
17F:→ maniaque: 认定原告滥告,必须承担相同刑度, 09/22 06:51
18F:→ loveflames: 不爽?那我跑去金门随便告你,你去金门应讯好不好 09/22 08:10
19F:嘘 evan1004: 照原po这样改 讼棍会很开心 09/22 09:00
20F:→ won0727: 借题问下,如果是民事也是一样吗? 09/22 09:59
21F:→ maniaque: 原PO只是单纯以一造想法在单线思考,却没想过哪天要是被 09/22 10:36
22F:→ maniaque: 吉了,而且还被一堆人全台各地吉,不就要办环岛感谢祭?? 09/22 10:37
23F:推 Ulster: 回won大:是 09/22 10:48
24F:→ won0727: 感谢U大解答 09/22 12:33
25F:→ a9301040: 但民事有特别审判籍,如果民事关系有符合的话,还是可以 09/22 12:37
26F:→ Ulster: 恩对OwO 09/22 13:21
27F:→ depravity: 你可以等到用证人传在去 XD 09/22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