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caly (... )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车祸赔偿请求
时间Sat Aug 20 01:53:15 2016
请板上各位前辈给点意见
小弟上上月底车祸,三台车推撞,我是中间那台
肇车责任监定在最後方(100%)
我的车买1年半,车价82万,修理40万(车头、车尾全毁)
修了一个月後,家人觉得不安全,修完当天卖给修车原厂中古车行只卖39万,
(原厂认证中车行估未受损可卖55万,损失16万)
医药费1100元(手脚头腰挫伤、流血)
因工作在垦丁交通费,一周来回一次,共5次(约5000),其他交通费就没提了
拖车费5000元
在家休养5天,因排班,未特别请假
第一次保险公司来谈和解,我和他提
医药+交通+拖车费=11000 + 精神赔偿
总金额落在 2~6万即可 (卖车损失就算了!)
(请保险公司带给车主决定,我们觉得这应该不会不合理,还是大家觉得不合理)
今天保险公司打来说,"只能赔你们11000,其他部份不赔
如果觉得不合理,你们就提告吧! 我们也是受害者!"
当场有种火大的感觉! (立马决定提告)
下午问过二位律师,都说卖车车损可以求偿
请益各位大大
1、接受11000的和解,还是提告?
2、合理的要求金额是多少?(有人说提高一点让对方杀)
谢谢大家的帮忙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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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修四十万,卖39万??? 到底怎样跟保险谈的???? 08/20 08:33
2F:→ maniaque: 怪不得保险公司会觉得自己也是被害者.... ^_^ 08/20 08:33
3F:→ maniaque: 要是你们一开始就只想卖39万,保险就乾脆直接吃下来算了 08/20 08:35
4F:→ maniaque: 人家拿去杀肉报废,弄个五万十万都不是问题,干嘛修??? 08/20 08:35
没车祸过,也不知道车损程度,是修完当天,直接卖回给原厂
原厂说这是事故车,只能卖这个钱,毕竟车体後半是接回去的
请问,所以我们是原厂买回价太低了吗?
※ 编辑: ancaly (111.254.144.134), 08/20/2016 09:02:23
5F:→ maniaque: 讲难听一点,请到法院好好解释,花四十万修车,39万卖的道 08/20 11:57
6F:→ maniaque: 理,让法官来质问你们做这样决定的理由 08/20 11:57
7F:→ maniaque: 这就好比你花四十万修车 然後五万卖我,然後再跟对方告 08/20 11:58
8F:→ maniaque: 要求对方理赔车价价差 08/20 11:58
9F:→ maniaque: 这是基本算术吧...... 08/20 11:59
10F:→ maniaque: 你的车子是1年半的车,理论上应该有车体险吧 08/20 12:00
11F:→ maniaque: 换言之,听起来应该是先用车体险理赔掉了... 08/20 12:00
12F:→ maniaque: 保险公司理赔後, 接着要跟对方车主做代位求偿的动作 08/20 12:01
13F:→ maniaque: 结果呢,车体险,你的保险公司跟对方保险公司讨了四十万 08/20 12:02
14F:→ maniaque: 你又把车卖39万,然後又要卖车损失灌在这块求偿... 08/20 12:02
15F:→ maniaque: 不觉得很有趣?? 怪不得对方保险公司觉得被加害了... 08/20 12:03
16F:→ maniaque: 要是要透过诉讼,一开始就跟你的保险公司讲清楚 08/20 12:03
17F:→ maniaque: 另外2~6万可是范围很大,从可是100% ~300% 08/20 12:04
18F:→ maniaque: 你可以告过失伤害,人家也这样子跟你讲 08/20 12:05
19F:→ maniaque: 对方保险公司也甘愿,既然你要上法院,他也愿意 08/20 12:05
20F:→ maniaque: 因为这样子,他就可以一起针对民事赔偿这一块来喊价 08/20 12:06
21F:→ maniaque: 之前答应你这边的保险公司,买单四十万的承诺,cancel ! 08/20 12:06
22F:→ maniaque: 反正,你要的,对方保险公司已经不爽了,不吞了,大家上法院 08/20 12:07
23F:→ maniaque: 个人不知道您卖原厂卖高还是卖低,那是您决定的,约都签了 08/20 12:07
24F:→ maniaque: 说卖低,您要去追讨吗? 还是觉得原厂欺骗您车子实际价值? 08/20 12:08
25F:→ maniaque: 若一开始不要修,跟你家的保险公司讲清楚,直接办报废 08/20 12:08
26F:→ maniaque: 赔偿车子残值,买台新车,皆大欢喜... 08/20 12:09
27F:→ maniaque: 你只要针对人伤部份跟精神抚慰部份求偿... 08/20 12:09
28F:→ maniaque: 你的保险公司去告对方民事 08/20 12:09
29F:→ maniaque: 你告人伤,以及不含车损的民事赔偿 08/20 12:10
感谢您的回答,当初车厂和我说修车费是20万,所以我就说好,那就修吧!
结果一个月後领车时,他说对方保险会付,一共是40万。听到40我也很shock
※ 编辑: ancaly (111.254.119.109), 08/20/2016 12:13:36
30F:→ maniaque: 或者跟你这边保险公司一起告,反正会每项计价 08/20 12:10
可再请问人伤的部份和精神抚慰一般是开价多少钱呢?
车损的部份看来应该是要我的保险公司一起谈了。
你的建议很好,应该是我的车损由我的保险公司谈,我只谈卖车折价和人伤的部份
最好的情况是我的保险公司出钱修好我的车,他的保险公司赔我卖车折价
是这样吗?
※ 编辑: ancaly (111.254.119.109), 08/20/2016 12:31:35
31F:→ depravity: 你花40万修车有单据吧 上法院去请求这部份的赔偿 08/20 12:59
32F:→ depravity: 不要请求差价 修车那比较多 = = 08/20 12:59
33F:→ depravity: 就算40万都零件折旧後还是比差价多 XD 08/20 13:00
34F:→ depravity: 事後你要卖请看成另外一件事情 XD 08/20 13:00
35F:→ depravity: 如果你技术好又遇到认同的法官 道是可以请求修车+价值 08/20 13:02
36F:→ depravity: 减损一起来没错 那部份实务没完全统一 XD 08/20 13:03
谢谢大大的回覆! 应该要这麽做试试!
37F:嘘 Beijingman: 求偿卖车损失根本无理 08/20 14:03
网路上查的资料,也去问过律师,皆说是合理的
我的保险公司也说法律上是可以的,请问楼上大大的依据为何?
可以让小弟了解一下,避免误判
※ 编辑: ancaly (111.254.143.170), 08/20/2016 14:18:48
※ 编辑: ancaly (111.254.143.170), 08/20/2016 14:21:57
38F:推 rrowl: 如果你去问律师.也相信律师.那上吧.去告吧.自然就知道结果 08/20 15:17
39F:→ rrowl: 还有一点.这是你自己说的.当初车厂和你说修车费是20万.旦修 08/20 15:19
40F:→ rrowl: 完和保险公司请40万.这部份要是查到修车厂那有问题.你也... 08/20 15:19
41F:→ rrowl: 千万不要说你不知情.毕竟你自己也说了报价和保险申请不同价 08/20 15:20
42F:→ rrowl: 这之间价差可是20万.就算单据拿出来.不见得就一定会被认同 08/20 15:21
43F:→ maniaque: 想到之前一个笑话,上帝有个工程,找了天堂的美国人台湾人 08/20 15:46
44F:→ maniaque: 报价,先报价的是美国人,美国人报价100万美元 08/20 15:47
45F:→ maniaque: 接着台湾人报价300万美金,上帝很讶异,问台湾人为何报 08/20 15:47
46F:→ maniaque: 这麽高的价格,台湾人靠近上帝耳边悄悄的说 08/20 15:48
47F:→ maniaque: "一百万我叫美国人做,剩下的,你一百万,我一百万,如何?" 08/20 15:49
48F:→ maniaque: 於是台湾人得标这个工程..... 08/20 15:49
49F:→ maniaque: 我个人只能说,前面报二十万,後面说四十万修好,有鬼~~~ 08/20 15:50
50F:→ maniaque: 自己要不要主动跟对方保险公司揭露这个资讯,你决定 08/20 15:51
51F:→ maniaque: 自己修自己的车,连报价单都没看过,就修了..... 08/20 15:52
52F:→ maniaque: 搞不好到时候,您可能算在共犯或帮助犯上....自己小心点 08/20 15:52
唉唉,当初领车当天才知道变这个价,也没多想就牵出来了!
经您一说的确是个问题
53F:→ depravity: 台湾高等法院 103,上易,299 认同价值减损可以请求 08/20 22:26
54F:→ depravity: 也不认同超低残值,现在这种似乎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08/20 22:27
感谢md大,依此判例,的确可申请折价赔偿!
55F:→ depravity: 个人认为现在处在一种看签运的状态 XD 08/20 22:29
56F:→ depravity: 原厂表示没动手前还不知道其实这麽严重 08/20 22:49
57F:→ depravity: 就跟开刀没下刀前不知道还有别的状况要处理一样 XD 08/20 22:49
58F:→ maniaque: 差一倍的风险,这种车厂在拆车之前都必须要告知.... 08/20 23:12
59F:→ maniaque: 也就是会说...现在估大概20,但最终要整个拆开估才知道 08/20 23:13
60F:→ maniaque: 必须要先讲,不然单单消保法或民法就有得修理车厂了 08/20 23:14
61F:→ maniaque: 就跟医生现在都要先跟病患家属讲 开了可能会死的风险 08/20 23:14
整个看起来,得利最大的是修我车的车厂
对方的保险公司就是最无辜的第三者
我损失16万
保险公司修三台车超不爽的,又不想再赔了!才会一直叫我走法律途径去告
※ 编辑: ancaly (111.254.144.134), 08/20/2016 23:54:10
62F:→ depravity: 现实是你可能遇到持不同见解的法官们 XD 08/21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