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cool (zerocool)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台中县政府检举贿选奖金
时间Mon Aug 15 11:01:49 2016
刚上完远距民法第一课,有一个小疑问
老师提一个公法与私法的案例:
民众告台中县政府未给付「查贿选奖金」
最高法院驳回,应属公法行为,非悬赏广告。
但是案件已经过了追溯期,民众没法再次提告。
此时民众能不能告地方法院?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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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你先想想请求权基础是什麽?有什麽故意过失行为? 08/15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