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房地产交易可以控告代书刑事吗
时间Mon Aug 15 00:44:47 2016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铭言:
: 推文交错一团乱,补充说明
: 61年台上字第1695号判例
: 依不当得利之法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以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
: 人受有损害为其要件,故其得请求返还之范围,应以对方所受之利益为度
: ,非以请求人所受损害若干为准,无权占有他人土地,可能获得相当於租
: 金之利益为社会通常之观念,是被上诉人抗辩其占有系争土地所得之利益
: ,仅相当於法定最高限额租金之数额,尚属可采。
: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三二四号判决
: 按无权占有他人土地,可能获得相当於租金之利益,为社会通常之观念。
: 其依不当得利之法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以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 致他人受有损害为其要件,故得请求返还之范围,固应以对方所受之利益为度,
: 非以请求人所受损害若干为准(本院六十一年台上字第一六九五号判例参照)
: ,惟於审酌对方所受之利益时,如无客观具体数据可资计算,
: 请求人所受损害之数额,未尝不可据为计算不当得利之标准。
: 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 97 年法律座谈会民事类提案 第 3 号
: 法律问题:甲无权占用乙所有土地 10 年,後为乙发现。乙本於不当得利之法律关系
: ,诉请甲给付相当於租金之不当得利,甲为 5 年之时效抗辩,是否有理
: 由?
: 讨论意见:甲说:否定说(略)。
: 乙说:肯定说。
: 租金之请求权因 5 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既为民法第 126 条所明
: 定,则凡无法律上之原因,而获得相当於租金之利益,致他人受损
: 害时,如该他人之返还利益请求权,已逾租金短期消灭时效之期间
: ,对於相当於已罹於消灭时效之租金之利益,即不得依不当得利之
: 法则,请求返还。其请求权之时效期间,仍应依前开规定为 5 年
: (参照最高法院 49 年台上字第 1730 号判例及 65 年度第 5 次
: 民庭庭推总会议决定(二)、66 年度第 7 次民庭庭推总会议决议(一)
: 、95 年度第 17 次民事庭会议决议)。基此,该相当於租金之损
: 害金因 5 年间不行使而消灭,乙不得依不当得利之法则,请求返
: 还。
: 初步研讨结果:采甲说。
: 审查意见:采乙说。
: 研讨结果:照审查意见通过。
: 从最高法院判例到判决,又到高等法院座谈
: 我不知道,要证明损害额从何而来?
: 况不当得利依某学说尚有举证责任减轻之论
嗯........简单讲的话,个人认为这一块求偿不易,比较像是合约上的漏洞被钻.
用比较具体的比喻好了...
1.A 委托 B 卖房,约定交易成功,A要给B 1000 元仲介费,
然後约定一天房子没卖掉完成签约,B要罚1元给A.
2.B 发现 A 的房子,若租出去的话,一个月可以收益 200元
远比罚金便宜,於是就宁可让委任契约拖着慢慢走,
一方面找买家买房
一方面把房子给租出去,赚这空档的钱,并且缴交相当的罚金.
给 A .
这个案子的背景,大概推测是这样子.
那 A 有因卖房拖延所造成的损失,在委任契约有相当的弥补条文,没有争议.
但是是否有减损A租房的收益?? 又该请求多少??
这就 有的讨论了,
毕竟合约主体是卖房,若房价因出租而形成卖价损失,可以讨.
但未有卖房损失,而仲介透过时间差所创造出来的额外收益,
是否又应该要给付给A ?
又, 换个角度来看,大家去澎湖,大概都是租车在玩吧....
那好吧,假设租车是一天200元.
有一个聪明人,就去租了车,然後去送货,赚了1000元.
租车行是否可以主张
不行不行 ,我租你车是租给你去玩,不是租给你赚钱操我的车,
你要再付我你租车送货所赚到的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24.14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71193089.A.0BD.html
1F:→ depravity: 委托卖房 受托人没有使用收益之权 和租车不同 = = 08/15 00:51
2F:→ ewings: 这个例子完全错误 08/15 01:29
3F:→ ewings: 要举例,也是租车行请司机去帮忙载人,结果司机半路偷跑Ub 08/15 01:29
4F:→ ewings: er,而且还耽误了原本载人的任务(房子租出去,就没办法带 08/15 01:29
5F:→ ewings: 看房) 08/15 01:29
6F:→ a9301040: 不得不说,错的离谱,租赁车本来就可以自用玩或赚钱。委 08/15 06:54
7F:→ a9301040: 任本旨是卖,那违反契约不卖还是可以依民法处理,跟仲 08/15 06:54
8F:→ a9301040: 介违法出租,两个请求权各自独立。 08/15 06:54
9F:→ a9301040: 租来房子如果有约定,也可以转租,你管我转租转多少?多 08/15 06:59
10F:→ a9301040: 的是有管理能力的二房东,跟不想管事的房东,很多物业靠 08/15 06:59
11F:→ a9301040: 这个赚钱。民法最好重看一下啦 08/15 06:59
这个嘛......个人一时没办法勾勒出更贴切的比喻
但这个案子,个人还是觉得在整个买卖委任契约里面
已经对於交易延迟有很明确的处罚条文在.
跟 a 大举无权占用,请求租金等值得使用赔偿,也不一定能够适用.
好吧,再拿个人前面举的案例作变形.
今天假设 某甲去澎湖玩,跟机车行租了一辆机车,双方契约约定
租一天,一天租金300元,迟还一天罚300,弄丢要照价赔偿.
^^^^^^^^^^^^^^^^^^^^^^^^^^^^^^^^^^^^^^^^^^^^^^^^^^
然後路过一个赌场,身边没钱,於是把机车拿去当铺抵押了
在赌场大赌三天,赢了一千万.
^^^^
之後去把机车从当铺赎回来,还给机车行,并且要付给了机车行 600元迟还的罚金.
由於澎湖小地方,外地人跑来赌场大赢一千万的事情,早就传开了,
机车行自然也知道这件事情.
然试问,机车行可以向某甲请求多少 $$ ??
※ 编辑: maniaque (180.217.19.23), 08/15/2016 21:58:44
12F:→ a9301040: 同上揭最後一段推文,明白就明白,不明白你又没付我费用 08/15 23:18
13F:→ a9301040: 没必要讲到明白,图书馆有书自己翻,Google自己找 08/15 23:18
等原 PO 的案子进判决之後再讨论吧.
这也没什麽好争的,好吗?
实务案例处理a大所提无权类似的情况时,
也没有律师说过可以对对方的获利请求超过可以请求的范围
更不用讲打原本有约的还地诉讼.
就像前面讲的,本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在合约上明定,要告租金返还吗??
※ 编辑: maniaque (180.217.16.179), 08/15/2016 23:31:02
14F:→ kaky: 仲介售屋不涉及使用借贷或租赁的转租不同..後者有处分权 08/15 23:55
15F:→ a9301040: 楼上正解,我没想要跟你争,有些法律问题本身就没有答案 08/16 00:19
16F:→ a9301040: 有时候看最高法院内部就战的很可爱,很有趣 08/16 00:19
17F:→ a9301040: 你的问题是民法体系有问题,真的是要重新组织... 08/16 00:20
18F:→ a9301040: 我们在很多版上都有相遇,我真的对事,不是对你 08/16 00:20
19F:→ a9301040: 当然事就是你啦,完全没有要吵架的意思 08/16 00:21
20F:→ a9301040: 只不过也觉得没有讨论必要而已XD 08/16 00:21
21F:→ a9301040: 所以也不想再回应这样啦 08/16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