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如果今天没有摄影机的情况下,双方又各说各话,可以向法官或是检查官要求测谎吗?测 谎要付费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204.162.6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9849966.A.BB0.html
1F:→ justicesword: 不能,除非对方同意。 07/30 11:44
2F:嘘 Lailungsheng: 想一堆有的没的,不如直接跟对方好好谈…不过如果你 07/30 11:53
3F:→ Lailungsheng: 能好好谈,今天也不会这样…so…性格决定命运 07/30 11:53
4F:→ v3su: 您先Google或是问刑事组,测谎一次要花多少六位数,再深思一 07/30 16:47
5F:→ v3su: 下您是性侵、杀人、强盗再来谈测谎。ps:非重大刑案可以测 07/30 16:47
6F:→ v3su: 谎,费用由提出者自费,不贵啦,之前看报导是说二十几万起 07/30 16:47
7F:→ v3su: 跳而已,很便宜的 07/30 16:47
8F:→ maniaque: 想测谎? 自己买单就好啦......不知道司法资源珍贵性? 07/30 16:51
9F:嘘 v3su: 我有看到您前篇文了,您告对方伤害,却没想到对方动手原因是 07/31 16:58
10F:→ v3su: 您在未经他人同意下侵犯他人隐私,这对方都会说出来、毕竟他 07/31 16:58
11F:→ v3su: 会说动手动机。而您这种没先反省自己,您用她手机是否涉及 07/31 16:58
12F:→ v3su: “妨害秘密罪”、“加密”、“侵犯隐私”、“侵权行为”, 07/31 16:58
13F:→ v3su: 我想看看是对方会赔您十万?还是对方求偿成功 07/31 16:58
14F:嘘 v3su: 我同事补充说,您还涉及了妨害电脑使用罪,手机跟平板已经列 07/31 17:13
15F:→ v3su: 在这法条里。请加油,侵犯他人隐私还想要送人前科及求偿十万 07/31 17:13
16F:→ v3su: ,加油! 07/31 17:13
17F:→ ocean1025: 我有道歉!然後如果要针对他说我摸它女友手机被告或是 07/31 20:30
18F:→ ocean1025: 其他总总的原因我愿意承担!因为是我的错!可是不代表我 07/31 20:31
19F:→ ocean1025: 可以这样白白被打吧!我在意的点是他明明打我却不承认 07/31 20:31
20F:→ ocean1025: 还说我先推他!我有说了!如果他愿意一开始就承认我愿意4 07/31 20:31
21F:→ ocean1025: 466摸摸鼻子当作什麽事情都没有! 07/31 20:31
22F:→ maniaque: 你可以告他阿,要是告输也是自己要承担的,不是吗????? 07/31 20:37
23F:→ maniaque: 若连司法都给不了你想要的胶带,你又何必浪费时间跟生命 07/31 20:38
24F:→ maniaque: 有啦,有听过告输的,就乾脆提汽油去拉人陪葬....... 07/31 20:39
25F:→ v3su: 您还是好好想想,前因也是您自己造,要论後果虽未知数,但他 07/31 20:48
26F:→ v3su: 动手动机也是因为您,白白被打就不甘愿?您却没想过您去动人 07/31 20:48
27F:→ v3su: 家指纹加密的手机,还可以说出您原本愿意摸摸鼻子……,我 07/31 20:48
28F:→ v3su: 先说,妨害电脑罪有罚未遂犯,您再抱持这种您觉得您委屈、硬 07/31 20:48
29F:→ v3su: 要互咬伤害罪…再看看检察官怎麽处理吧。在您触碰她指纹加密 07/31 20:48
30F:→ v3su: 手机“高达两次”同时,您的意图就已经很明显了 07/31 20:48
31F:推 tentaikanso: 先回原PO,伤害罪重要的是验伤单,而没有录影的状况 07/31 21:06
32F:→ tentaikanso: 下,证人还比较有利。测谎必须由法院发动,而且需要 07/31 21:08
33F:→ tentaikanso: 在特定条件下才会有证据能力与较高的证明力。 07/31 21:08
34F:→ tentaikanso: 如果真的要告,或是已经提告,建议还是去做法律谘询 07/31 21:09
35F:→ tentaikanso: 另外要某网友的法典是不是比较特别?我手上的妨害电 07/31 21:11
36F:→ tentaikanso: 脑使用罪可没有列出什麽手机平板,未遂犯规定亦无。 07/31 21:12
37F:→ tentaikanso: 在法律版提罪名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把条文翻一下? 07/31 21:13
38F:推 v3su: 楼上,放心,我的书里也没有。至於未遂,放心,我的也没写, 07/31 21:23
39F:→ v3su: 所以是我乱教说的。 07/31 21:23
40F:→ v3su: http://i.imgur.com/TwgZqBU.jpg 07/31 21:23
41F:→ v3su: 所以司法院判决系统可以查到未遂而缓刑,也是我查到大陆那 07/31 21:24
42F:→ v3su: 里去了 07/31 21:24
43F:→ v3su: 所以全部都是我乱说的,这样行吗?妨害电脑没有未遂哦、手 07/31 21:28
44F:→ v3su: 机平板在去年没纳入电磁相关设备哦。都是我乱掰,连那图片也 07/31 21:28
45F:→ v3su: 我合成的、司法院判决可以查到未遂缓刑也我骗人的 (((喔 07/31 21:28
46F:→ v3su: 耶! 07/31 21:28
47F:推 v3su: 我先说我是真的在打我自己的脸,是真的在打我自己的脸Orz 07/31 21:39
48F:嘘 KKyosuke: 拿这个google截图真是笑破我的嘴.... 08/01 08:35
49F:推 v3su: 就是要让您笑啊,因为我们几个都知道我截图原因,就只不想 08/01 09:13
50F:→ v3su: 跟您说而已 :) 08/01 09:13
51F:→ ocean1025: 可以不要开战吗?我诚心的在请问问题!我的重点只是如果 08/01 10:37
52F:→ ocean1025: 可以测谎要如何申请或是要求,再来如果需要付费费用是 08/01 10:37
53F:→ ocean1025: 多少!我现在已经知道测谎不是那麽容易了!谢谢大家! 08/01 10:37
54F:→ yuusnow: 你就算申请了法官也不会准阿。 08/01 11:01
55F:→ yuusnow: 另外妨害电脑使用罪 http://imgur.com/a/Tv98y 08/01 11:05
56F:→ yuusnow: 就说过GOOGLE是会把页面缩起来,那是第三章的未遂犯 08/01 11:05
57F:→ yuusnow: 怎有人硬是要套到第三十六章也有未遂犯阿= = 08/01 11:05
58F:→ yuusnow: 照你这种找法,我看刑法没有没未遂犯的罪了= = 08/01 11:06
59F:→ jaannddyy: 反串到失败之路 08/01 13:12
60F:→ v3su: 我就说我是故意的,我自己都说我是打脸我自己,楼上如果不 08/01 21:13
61F:→ v3su: 懂详情要笑没关系,没发现除了您们几个,懂的都没再回应了 08/01 21:13
62F:→ v3su: 吗。 08/01 21:13
63F:→ v3su: 原po,没人开战,不会为了您开战。我说了,自费可以测谎, 08/01 21:16
64F:→ v3su: 跟检察官说就可以,会让您去司法大厦进行,费用是二十二万起 08/01 21:16
65F:→ v3su: 跳,因为耗材费用昂贵,最少做三次,以奇数为主 08/01 21:16
66F:→ v3su: 所以没有什麽法官不准,您只要口袋深,最少二十二万自付费, 08/01 21:18
67F:→ v3su: 检察官那边就会请您去司法大厦 08/01 21:18
68F:推 poning: 截图我是不知道什麽意思啦 不过未遂犯以有特别规定为限阿 08/01 21:46
69F:→ poning: 而且妨害电脑使用罪章里没有一条提到未遂犯应罚之 08/01 21:48
70F:→ poning: 不信网友 最高法院判决总可以信了吧 可参104台上2335 08/01 21:50
71F:→ yuusnow: 你如果无法提供正确的法律观念就麻烦不要讲。 08/02 11:42
72F:→ yuusnow: 害人误会法律板的人说第三十六章有未遂犯= = 08/02 11:44
73F:→ yuusnow: 很多人都只会看对自己有利的,完全不能理解自称反串是 08/02 11:45
74F:→ yuusnow: 什麽情况。 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还截图是想干嘛... 08/02 11:45
75F:推 v3su: 我是在反串,不行吗。您太激动了。如照您所说得提供正确法 08/02 16:55
76F:→ v3su: 学,您要翻翻您提供错误的法律吗 08/02 16:55
77F:→ v3su: 申请测谎,法官会裁准,这您就提供错误知识了。但法官会明确 08/02 16:57
78F:→ v3su: 告知需自费,那您是不是也提供错误资讯给别人? 08/02 16:57
79F:→ v3su: 我每次回答错误必道歉,并感谢他人正解。在您指责他人同时, 08/02 17:00
80F:→ v3su: 请先想想自己提供错误答案,您要道歉吗?如测谎法官不会准许 08/02 17:00
81F:→ v3su: ? 08/02 17:00
82F:→ v3su: 另外,要说错误回答,会害人误以为等语。我想这里有数不清, 08/02 17:11
83F:→ v3su: 包括法官会裁准测谎。而我在t 大回文下面即说我是在乱说。 08/02 17:11
84F:→ v3su: 而您们却都只争对我说罚未遂及可笑图片。 08/02 17:11
85F:→ v3su: 我只能说非常对不起看见这篇的友,因为我这种幼稚行为若导致 08/02 17:11
86F:→ v3su: 您们误会有罚未遂,真的很对朋起 08/02 17:11
87F:→ v3su: 真的很对不起 08/02 17:12
88F:→ sy711: 1.未遂是一行为犯,而非以特定刑法发生罚与不罚,法条没载非 08/02 18:13
89F:→ sy711: 代表不处罚,知名例子数年前知名小模无名网志密码照片外流, 08/02 18:13
90F:→ sy711: 被告有三人,其一入侵密码未遂却因犯行重大,以妨害电脑以及 08/02 18:13
91F:→ sy711: 妨害秘密未遂判刑 2.v的资讯过时,测谎须自费已非在司法大厦 08/02 18:13
92F:→ sy711: ,司法已不允许两造滥用纳税资源,早已改至指定专业机构进行 08/02 18:13
93F:→ sy711: 自费测谎,费用采次数收取,一次约为八万 08/02 18:13
94F:→ sy711: 行为是否造成实害均非断定罪行成立与否,未明眼可见之潜藏 08/02 18:23
95F:→ sy711: 实施行动才是量刑标准,未遂虽属无实害具体结果,不代表会被 08/02 18:23
96F:→ sy711: 法院认可 08/02 18:23
97F:推 KKyosuke: 狗屁不通 08/02 18:56
98F:→ KKyosuke: 刑法25条当白写的吗 08/02 18:56
99F:推 sy711: 你才狗屁不通,你法律常识我看很多,真差 08/02 18:59
100F:→ sy711: 少数的客观构成要件尚规定行为时的特别情状,以修正基本构 08/02 19:07
101F:→ sy711: 成要件而成为变体构成要件,或作为成立犯罪的必要条件.你有 08/02 19:07
102F:→ sy711: 没有读好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还是只翻25? 08/02 19:07
103F:→ sy711: 未遂又分普通未遂与不能与中止与准中止,你四种熟不熟?未遂 08/02 19:16
104F:→ sy711: 处罚25有明文,但是四种以普通未遂最岢.普通未遂犯,刑法虽规 08/02 19:16
105F:→ sy711: 定得减轻期刑,乃因行为一经着手虽具有侵害法益之危险性但尚 08/02 19:16
106F:→ sy711: 未发生预期之结果,与即遂犯已生结果者不同,故得按即遂犯之 08/02 19:16
107F:→ sy711: 刑减轻之 08/02 19:16
108F:→ sy711: 又本条仅规定减轻之,故其应否减轻,仍由法官斟酌案情定之... 08/02 19:20
109F:→ sy711: ..这些你有没有读到?还是你只翻基本小六法?连刑法有未遂犯 08/02 19:20
110F:→ sy711: 之处罚规定与未遂分为哪些,书翻不到? 08/02 19:20
111F:→ sy711: 看下来,两位ky酸民法律常识好弱,弱到还酸人酸到很光明正大, 08/02 19:48
112F:→ sy711: 连最基础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会因应案件与触发点不同而有 08/02 19:48
113F:→ sy711: 变化之可能都不清楚,还理直气壮.刑法25,然後呢?未遂犯分成 08/02 19:48
114F:→ sy711: 四种与普通未遂由法官斟酌定之刑责与客观要件下可变体为犯 08/02 19:48
115F:→ sy711: 罪要件也不懂,都写了小模例子,还说狗屁不通,我也把刑法所述 08/02 19:48
116F:→ sy711: 及未遂明文规定打出来,所以是你们没翻书只看基本小六法?还 08/02 19:48
117F:→ sy711: 是把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可以变化给忘光? 08/02 19:48
118F:推 KKyosuke: 你举个法院判法条没说可以罚的未遂犯的判决来看看 08/02 19:59
119F:→ KKyosuke: 举的出来我输你一万 举不出来你捐给红十字会一百就好 08/02 19:59
120F:→ KKyosuke: 要法条没说处罚未遂犯 但是法院以未遂判刑处罚的喔.. 08/02 20:00
121F:→ KKyosuke: 我国法院的判决 不要拿其他国家充数喔 08/02 20:01
122F:→ sy711: 不用,上次跟我对赌十万的也假的,他还比你大咖多了,法学是你 08/02 20:13
123F:→ sy711: 一千倍,你自己找判决,我不把花在你这个人身上,判决一定有, 08/02 20:13
124F:→ sy711: 小模当初有报导,你自己记得捐 08/02 20:13
125F:→ sy711: 你真的好弱,我听说你存证信函那伟大事迹到现在还忘不了 08/02 20:14
126F:→ sy711: 客观要件与作为犯也读好一点,只会班门弄斧基本小六法,连客 08/02 20:17
127F:→ sy711: 观要件可以变体作为犯罪条件也不懂,欸,太弱还当酸民笑人 08/02 20:17
128F:→ sy711: 认为我狗屁不通是你的事,别人一样认为也没差,一个把存证信 08/02 20:21
129F:→ sy711: 函说是平信,这可以在法律板教人法律? 08/02 20:21
130F:推 v3su: K大的法学其实蛮强的哦,比之前那位对赌十万的还强,真的 08/02 20:42
131F:→ v3su: 另外Y大的法学也蛮强,很多回文有让我学到我不懂的地方 08/02 20:43
132F:→ v3su: 总之,原PO,您要的答案已经给您了,可以自费要求测谎 08/02 20:44
133F:→ v3su: 只是我不知道已经不在司法大厦,指定地点就问检察官吧 08/02 20:45
134F:→ ocean1025: 请问现在讨论的到底是什麽问题...可以白话说给我听吗.. 08/02 20:46
135F:→ ocean1025: ..小弟没念过甚麽书...不是很了解.... 08/02 20:46
136F:→ v3su: 简单的说,就是可以自费测谎,您认为对方说谎话可以请求检察 08/02 20:47
137F:→ v3su: 官,告知自费测谎。因对方是被告身分,不得拒绝 08/02 20:48
138F:→ v3su: 至於您滑手机是否有妨害电脑罪疑虞,不是我们大家说了算 08/02 20:48
139F:→ v3su: 您就先专心在您的伤害罪官司以及民事诉讼赔偿上,检察官也会 08/02 20:49
140F:→ v3su: 在开侦查庭时,询问您是否愿与被告和解 08/02 20:49
141F:→ v3su: 您就先出庭後再说,和解如果不成,对方就是伤害罪 08/02 20:50
142F:→ depravity: 不能拒绝测谎要怎麽行使缄默权? 08/02 21:16
143F:推 v3su: 测谎对象大多都是拒绝的,这部分就真的令人玩味,那检察官 08/02 21:39
144F:→ v3su: 到底如何针对重大案件发动测谎,而凌驾於缄默权上?我一直 08/02 21:39
145F:→ v3su: 都没想到这问题,感谢D大 08/02 21:39
146F:→ KKyosuke: 我国没有强制测谎这个制度 08/02 21:56
147F:→ KKyosuke: 如果检警强制测谎那根本是没有证据能力的玩意 08/02 21:58
148F:推 KKyosuke: 另外存证信函可以告诽谤那不是某V的杰作吗 关我屁事 08/02 22:02
149F:→ v3su: 您哦,为何没有强制测谎制度?另,大家在笑的不是我说存证信 08/02 22:20
150F:→ v3su: 函诽谤,是在笑您“存证信函以平信收取” 08/02 22:20
151F:→ v3su: 我推s大,看样子是我高估您法学,您真的比那赌十万的还差 08/02 22:21
152F:→ v3su: 一个说存证信函是平信的,您怎麽会教导他人法律? 08/02 22:23
153F:→ v3su: 没有强制测谎,您跟sy大一样是律师吗?所以熟悉测谎制度与 08/02 22:27
154F:→ v3su: 签署的文书?这我经手过。我第一次看见他说人的法学差…… 08/02 22:27
155F:→ v3su: 看样子他说的真对 08/02 22:27
156F:→ v3su: 他较早前就有讯我别再回覆,所以我打最後想说的就结束。今 08/02 22:37
157F:→ v3su: 天我敬仰您们、这边所有的专业答覆者,也放低姿态,而您真 08/02 22:37
158F:→ v3su: 的如他所说是个不需讲道理的人,死不认错。他的工作就是律师 08/02 22:37
159F:→ v3su: ,所要做的就是协助自己委托人,他既然都说出客观要件可变 08/02 22:37
160F:→ v3su: 化未遂犯处分行为,代表他就是这样做过。您要查判决可以查 08/02 22:37
161F:→ v3su: 看看,他不给您看,但我已看到连结,您如果查到就自己去捐。 08/02 22:37
162F:→ v3su: 给您个关键字,不是妨害电脑,而是在伪造文书里的妨害电脑 08/02 22:39
163F:→ v3su: 未遂判刑。查到记得捐一万,不要像那夸口说十万的不见人影 08/02 22:39
164F:→ v3su: 以上,我不再回应。各位晚安 08/02 22:40
165F:嘘 tentaikanso: 什麽时候我国又有强制测谎这个新制度了? 08/03 01:58
166F:→ tentaikanso: 去看最高法院88年台上字第2936号判决,该判决当中就 08/03 01:59
167F:→ tentaikanso: 有提到,为了保障缄默权,必须要先取得受测者同意才 08/03 02:00
168F:→ tentaikanso: 能进行测谎,亦是使测谎有证据能力的正当性基础。 08/03 02:01
169F:→ tentaikanso: 实务向来亦肯认即使一开始同意测谎,後来也可撤回同 08/03 02:02
170F:→ tentaikanso: 意,法理即在被告不自证己罪原则而来的缄默权。 08/03 02:03
171F:→ tentaikanso: 後来的94年台上字第4391号判决更是明白列出测谎的五 08/03 02:07
172F:→ tentaikanso: 项证据能力要件...受测者同意永远是第一位。 08/03 02:07
173F:→ tentaikanso: 法律实务上的论理很简单,条文、判例判决拿出来。 08/03 02:09
174F:→ tentaikanso: 或者最高法院决议、座谈会法律问题,别说其他多余的 08/03 02:11
175F:嘘 sy711: 一堆重大刑事案与贪污案都拒测,律师极力反对,可判决与报纸 08/03 07:25
176F:→ sy711: 还会特别写道测谎没过,看来被催眠签下自个名字,我说得对吧 08/03 07:25
177F:嘘 sy711: 多余?书才是死的,司法在被告不认罪要怎麽定罪,把戏怎玩你 08/03 07:31
178F:→ sy711: 都晓得是吧 08/03 07:31
179F:→ sy711: 找个上过新闻的重刑案律师. 花个咨询费,问问测谎这鸡毛蒜 08/03 07:32
180F:→ sy711: 皮好不? 08/03 07:32
181F:→ sy711: 有些判决演演一下公道与公正,强调人权主义,这就信与说嘴?上 08/03 07:46
182F:→ sy711: 了新闻一堆备受关注大案件都测谎没过而判决,怎不说说他们 08/03 07:46
183F:→ sy711: 都拒测? 08/03 07:46
184F:嘘 tentaikanso: 所以我说有哪个刑事判决在被告拒绝测谎下,仍然实施 08/03 10:40
185F:→ tentaikanso: 测谎,而且将测谎结果当作判决依据的? 08/03 10:41
186F:推 a050047: V大,民事的求偿跟刑事的犯罪能相提并论吗? 08/03 10:44
187F:推 v3su: 好笑的鬼理论。另回a 请问在民事赔偿取得和解,量刑会不会影 08/03 11:24
188F:→ v3su: 响? 08/03 11:24
189F:→ v3su: 林益世一直拒绝测谎,结果做了几次?判决只写测谎反应,有没 08/03 11:27
190F:→ v3su: 有说他拒绝测谎?律师主张测谎无效,有没有? 08/03 11:27
191F:→ v3su: 只会在那大声呛,不如就花个谘询费用问陈明大律师,看是不是 08/03 11:30
192F:→ v3su: 您对?陈明经历过很多大案子,花个钱问他 08/03 11:30
193F:嘘 v3su: 现在嘘,请问重大刑案或是贪污,在那说"我没贪污,我清白" 08/03 11:48
194F:→ v3su: 也拒绝测谎,这时司法机关愿意耗费时间一拖再拖、拖十年? 08/03 11:49
195F:→ v3su: 然後新闻报导的测谎没过,原来都是这些重大要犯自愿测谎、好 08/03 11:50
196F:→ v3su: 让自己因为测谎未过而做为准判决有罪依据。原来如此,我懂了 08/03 11:51
197F:→ v3su: 既然被告都不愿意测谎、有拒绝测谎权益,那重大要犯也不需进 08/03 11:52
198F:→ v3su: 行测谎,免得测谎没过而被判刑。台湾测谎专业单位可以撤销了 08/03 11:52
199F:→ v3su: T 花个谘询费用问陈明律师,看是书对?还是司法不为人知 08/03 11:56
200F:→ sy711: v,你别回别打好不? 08/03 12:50
201F:→ poning: 现在查询相关新闻还是可以看到林益世是同意测谎 08/03 13:25
202F:→ poning: 特侦组并未强制其接受测谎 再说测谎是否能作为心证的唯一 08/03 13:26
203F:→ poning: 证据非无疑虑吧 特别是重大刑案 08/03 13:27
204F:→ sy711: 每位都只查自己有利而忽视全部,连v都一样有这死毛病.你说你 08/03 15:26
205F:→ sy711: 看到林益世同意测谎?你有没有顺便查他拒绝?当时测谎未过结 08/03 15:26
206F:→ sy711: 果出来,名嘴节目都是他的话题,律师大喊他拒绝受测,是政治 08/03 15:26
207F:→ sy711: 迫害?到二审依旧不认测谎结果,大喊测谎结果会骗人与政治迫 08/03 15:26
208F:→ sy711: 害打压? 08/03 15:26
209F:→ sy711: 记得某台频道,他二审被加重还放大检视讲甚麽测谎未过与犯 08/03 15:34
210F:→ sy711: 後态度不佳才被法官加重判刑,连民间测谎人员还当特别来宾 08/03 15:34
211F:→ sy711: 来教观众测谎陷阱 08/03 15:34
212F:→ sy711: 台湾司法公正无私,不会作暗事,问题都出在受测本身是否饱受 08/03 15:51
213F:→ sy711: 羁押压力与一博获得交保所以同意.要论强制非也,只是把戏怎 08/03 15:51
214F:→ sy711: 玩而已 08/03 15:51
215F:→ sy711: 我参与到此,v别回别打,测谎这区域你资讯停在太久前,别乱.要 08/03 15:59
216F:→ sy711: 加入讨论也更新一下新情报,连民间自费测谎也不知,还司法大 08/03 15:59
217F:→ sy711: 厦.... 08/03 15:59
218F:→ tentaikanso: 所以我说那个法源或判决依据呢?什麽时候新闻报导或 08/03 16:26
219F:→ tentaikanso: 政论节目的内容可以当成刑事诉讼程序的论理基础? 08/03 16:27
220F:→ tentaikanso: 然後什麽时候个别律师的意见比最高法院判决还有效? 08/03 16:28
221F:→ tentaikanso: 我国测谎须经受测人(被告)同意,不同意则不得为证据 08/03 16:29
222F:→ tentaikanso: 测谎结果不利,辩护人仍得争执其证明力以影响心证。 08/03 16:30
223F:→ tentaikanso: 至於各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皆有可能影响法院心证,但 08/03 16:33
224F:→ tentaikanso: 不得谓欲使法院形成有利於己心证之行为为强制,刑事 08/03 16:35
225F:→ tentaikanso: 诉讼上的强制处分系指无须经被告同意而有强制力行为 08/03 16:36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Gossi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