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正确的状况是请警察来吗?
网路流言如下内容:
一声"没关系"换来赔偿金
林小姐是在骑车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冲出来的人这则车祸,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人没
有什麽大碍,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为没事,但其实对方已经将车牌号码与驾驶人与车辆的特徵记下,持验伤单
报警并告上法院说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单,被撞的人要求赔偿 30 万现金,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
己当时已经和解...
最後因为对方纠缠不清,为了息事宁人省麻烦,也不想报警留下案底,以10 万
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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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这类情况,请大家务必记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报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证明 。
2. 若对方坚持没关系,也务必要报警处理或者是立和解书 (请对方出示证明并签字)
3. 如果对方嫌麻烦而紧急离开,务必记下特徵或车牌号码,到警局备案(这是重点,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肇逃)。不然当收到验伤单影本跟通知书时,要找证据证明自己
没有错,就来不及了 ………
律师说:双方要离开时,向对方要一下电话,马上用手机拨给对方手机。
有了通联记录,就不会算是"逃逸"。
不知道以上教导的方式是否正确?
如果有通联记录了,就不算是逃逸吗??
正确是应该怎麽处理呢?
不好意思,有劳板友指点迷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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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8.139.7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9790933.A.C08.html
1F:推 KKyosuke: 就表示有处理过 07/29 19:59
2F:→ KKyosuke: 没有处理 没有沟通就不会有通联啊 07/29 20:00
3F:嘘 lokazdszone: 错字更正:「流」言 07/29 20:10
请问K大,如果遇到没有受伤的车祸,留电话就可以避免肇事逃逸的问题吗?
另外谢谢错字更正,这个"嘘",我虚心受教了。
※ 编辑: nowiuse (101.138.139.75), 07/29/2016 22:14:02
4F:→ a9301040: 啊是没有手机,不会开录音模式? 07/29 22:21
5F:→ a9301040: 通常都情急忘记,但你没发生问,就适用「装置记录」 07/29 22:22
6F:→ a9301040: 不管是行车记录器、手机录音录影都可以 07/29 22:22
7F:→ nowiuse: 了解,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样处理比较妥当,谢A大说明 07/29 23:06
8F:→ a9301040: 其实都是慌乱中,没有留下纪录导致後续问题 07/29 23:20
9F:→ a9301040: 根本大法就是留下纪录,形式不拘,甚至拿卫生纸签和解 07/29 23:21
10F:→ a9301040: 也是可以(当然卫生纸是夸饰形容) 07/29 23:21
11F:→ maniaque: 肇事逃逸是刑事罪,没有所谓和解 07/30 11:08
12F:→ maniaque: 更何况,现在手机这麽发达,两造笑一个合照,就好了.... 07/30 11:09
13F:→ maniaque: 慌手脚还是啥,就只要记得拿起手机拨打110 就好 07/30 11:10
14F:→ a9301040: 现场和解并没有肇事逃逸问题,问题是如何证明 07/3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