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xid (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广西南宁老鼠会告诉问题
时间Mon Jul 4 12:31:05 2016
各位版友好,想请教的问题背景叙述如下
1. 99年家人被带去广西南宁进行纯资本投资(老鼠会)
2. 100年以诈欺告上线,但最後检察官在101年以
"当时被告有向伊说明投资规则、分红及抽成状况,其并未施用诈术等语
则被告既己对被害人叙明投资 纯资本投资行业之内容与分红状况,足认被害人己
对该投资方案有所了解,应系在评估 纯资本运作 行业相关风後,始同意投资
要难仅因其未寻得下线投资者,即认被告客观上有何施用诈术之犯行。
再被害人投资时己先取回部份红利,而
被告事後己主动返还其所投资之其余20多万
款项等节,业据被害人某某某、告发人某某某等陈述在卷,是被告既己主动返还剩余
投资款项与被害人,实难认其主观上有何诈欺取财之犯意。此外,复查无其他积极证据
足认被告有何前揭犯行揆诸首揭法条及判例意旨,应认其犯罪嫌疑不足
收受原本日期101年8月27日 不得再议"
红字的部份并未做到...
3. 最近看了过去成立的案例,
【裁判字号】 104,简上,13【裁判日期】 1050616
【裁判案由】 公平交易法,希望能以公平交易法第23条来告诉(刑事诈欺难成立,桃园
地检几乎没在办...)。
4. 手边有的证据:
1)被告讲课的录音(我与他的对话),内容包含有他承认自己在做
2)被告经手钱的过程,例如收款汇钱发放奖金
3)被告的上下线名单,以及另一名上线的说词(包含其它上线的人名跟领奖金的过程)
4)原本被告向家人提出说如果家人不撤消,或在检察官那不讲不想告了,就要告我诬告
家人觉得不安就偷偷刻了印章,主动写撤消书给检察官,交换条件是把钱拿回来
但後续被告在得知检察官不起诉後就不还钱...
想请版友帮忙的问题
1) 若以第一次告的结果"不得再议",那麽我家人的部份是不是不能跟其它人一起再告?
2) 上次开庭有提到录音档,但没有准备到CD,而当天检察官有提可能要我出面侦讯,
下周要侦讯,但我还是没收到通知书,虽然我当天会陪家人去,但有没有办法可以
一起侦讯?这次我会准备CD跟部份内容的逐字稿前往,希望能在当场播放。
3) 参考了成功的判例,这次想要以公平交易法第23条来告,可行性高吗?或有什麽要
注意的事项呢?
先在这里谢谢各位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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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这些问题应该不是版友帮的了你的吧 07/04 13:36
2F:→ kery1120: 投资有赚有赔,通常会告上刑事的都是赔钱不甘愿 07/04 13:37
3F:→ alawyer: 找律师。要找对南宁案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律师。 07/04 13:55
4F:→ justicesword: 公平法23是行政罚吧,要告啥? 07/05 09:12
5F:嘘 tenbear: 一直问免费的…不找专业人士,没救 07/12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