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60816 (肯)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想请法官,检查官,律师填会计问卷
时间Sun Jun 26 22:44:59 2016
各位法律版的前辈们好,
我们是辅仁大学会计系的学生,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一份关於会计师新式查核报告对於案例判决之专题研究论文,
此份问卷主要目的为研究新式查核报告中关键查核事项之揭露与否,对於法官判决的影响
。
此研究对象主要为从事法律相关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
及各大学修读法律与财经相关科目之学生。
此份研究问卷为不记名问卷,目前我们还缺许多样本,
希望法律版的前辈可以帮我们填写,
如果有意愿填写的话麻烦请站内信联络我,
我们想以邮寄纸本的方式来给您们填答。
在此感谢各位前辈的帮忙,特别是我前几个月PO文就马上站内信帮忙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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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8.144.23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6952302.A.209.html
※ 编辑: ken60816 (36.228.144.230), 06/26/2016 23:34:41
1F:推 pk0943: 法官,检察官,律师平常都很忙,不太可能有时间帮你填问卷06/26 23:50
2F:→ ken60816: 我知道可能性很低,但还是希望会有热心的大大们QQ 06/27 00:48
3F:→ malemma: 你说的这些人都很谨慎,像是泄漏个人实体地址,或是邮寄06/27 06:53
4F:→ malemma: 往返这种形同记名的做法,他们是不会接受的。06/27 06:53
好的 谢谢您的建议 我会和组员讨论看看其他方法
5F:→ vampirex: 要知道对法院判决的影响,何不直接分析判决就好了?@@06/27 22:21
新式查核报告是刚三读通过的,全世界都还没有开始采用,台湾最快也要明年或後年才开始
使用,所以才想对此做研究
※ 编辑: ken60816 (36.228.144.230), 06/27/2016 23:15:06
6F:→ vampirex: 如果台湾都还没开始使用,恐怕院检辩也不会有甚麽想法XD06/27 23:41
我们是做成情境案例来给填答人作答,根据他们的经验来看责任归属,
有些人认为要多揭露一些公司的问题,这样出问题查核人员才不会被告,
但也有人认为揭露了更容易让大家知道那个公司的问题在那边, 可能和当初查核人员所审
查的不一样, 所以决定不揭露,减少诉讼风险
※ 编辑: ken60816 (36.228.144.230), 06/28/2016 00:02:13
7F:→ depravity: 国内有家保险公司曾经想推 律师责任保险 06/28 00:16
8F:→ depravity: 然後就......没有然後了 XD06/28 00:17
9F:→ yesohya: 翻译:我想做一个问券调查法检辩有没有良心06/28 19:04
10F:→ yesohya: 怎麽会天真的觉得会收到足够多的样本?06/28 19:05
11F:→ yesohya: 还有作答的会诚实跟你说 = =06/28 19:06
12F:→ sindyevil: 检察官都可以打成检查官,会有人理你吗?06/28 19:22
※ 编辑: ken60816 (203.69.23.102), 06/28/2016 20:22:13
13F:→ ken60816: 不好意思..... 06/28 20:22
14F:推 pk0943: 既知可能性很低,抽样会有问题,何苦还要研究这主题? 06/28 23:15
15F:→ ken60816: 我们还会透过其他管道去寻找填答人,期望的样本数应该是 06/28 23:44
16F:→ ken60816: 可以达到门槛的,但还是希望有更多的样本来支持我们的理 06/28 23:44
17F:→ ken60816: 论 06/28 23:44
18F:推 tenbear: 发函给法院,检察署,律师公会,网路不会有人理你 06/29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