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ge (白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行政院组织法第2条
时间Mon Jun 20 19:06:57 2016
因为最近跟朋友聊天
聊到我们行政院里面的那些部会组织, 是怎麽设立的
就自己去google一下 行政院组织法 这东西
看到第1条写说: 本法依宪法第六十一条制定之
然後我去看宪法第61条, 写说: 行政院之组织, 以法律定之
ok
然後, 我接着看第2条写说: 行政院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
这里, 我突然有个大疑问
因为我回看宪法第五章第53条及之後, 讲 "行政" 的地方
好像并没有看到, 哪里有明确讲说, 赋予给了行政院什麽职权
第53条是讲定义
第54~56条是讲人员的设置及任命方式等等
一直到第61条, 我都没有看到比较跟 "行政院职权" 有关的叙述
然後我对照看了一下 "总统" 、 "立法" 、 "司法" 那些篇章
我是有看到
第36条有说, 总统的职权是统帅三军
第37条说, 总统有公布法令权
又例如,
第63条有说, 立法院的职权是议决法律案、预算案...等等
第77条也有写司法院的职权是什麽
. . .都有明确陈述出它们的 "职权" 是什麽
因为我的宪法知识, 通通都还给很久以前的大一宪法老师了
不知道有没有比较懂这方面的朋友, 可以帮我解答这个疑惑一下
行政院组织法第2条所说的, 宪法所赋予之职权, 是指什麽?
是不是, 我们的宪法本身里面, 就没交代清楚?
还是, 有什麽因素, 使得这个法理脉络,
必须以这样看起来好像不太明确的方式来呈现?
又, 我只是基於知识性的好奇而想知道
如果有涉及到复杂的政治或历史问题,
也可以点到为止、简答一下就好, 有时间有想知道更多时, 我自己再去深入
先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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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3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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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orge (125.230.54.24), 06/20/2016 19:30:44
1F:→ a9301040: 最高行政机关,不是其他的宪法机关的职权,都是行政院 06/20 21:25
2F:→ a9301040: 行政权没办法说清楚,基本上住海边,什麽都管 06/20 21:26
3F:→ Sorge: 行政权没办法说清楚喔? 嗯 :) 06/21 14:39
4F:→ a9301040: 其实你也可以尝试去定义,具体行政权散落各部会组织法 06/21 20:07
5F:→ a9301040: 但实务上没人管的行政院还是可以叫某个部会去管 06/21 20:07
6F:→ a9301040: 例如:网路、OTT目前没人管,未来如果要做行政管理或管 06/21 20:08
7F:→ a9301040: 制,还是可以制订法规给某个部会管 06/21 20:08
8F:→ Sorge: 嗯嗯, 所以是不是可以说, "实务上" , 行政院的职权是什麽, 06/21 21:22
9F:→ Sorge: 其实也是由行政院决定的? 拍些, 我好像问了一个笨问题 :) 06/21 21:23
10F:→ a9301040: 立法、司法比较容易描述,但具体上还是有可能踏到别人 06/21 22:41
11F:→ a9301040: 的职权,如释字585、633、729 06/21 22:43
12F:→ a9301040: 行政权不是司法、立法(监察),再扣除本属行政权的考试 06/21 22:44
13F:→ a9301040: 就通通是行政权 06/21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