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1001234 (亦凡)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法上请求权之时效
时间Sun Jun 19 23:11:16 2016
各位版上的前辈大家好
最近被高中老师询问一个问题
但因为我不甚确定
所以想请教各位的专业意见
我老师95.08.01时进入高中(市立学校)任教
然後他最近才发现当初人事在叙薪的时候搞错了
少算了他当少尉的年资
然後依照行政程序法131条
人民的请求权时效为10年
但是这条是在102年才修法的
那我老师的请求权时效是否仍是适用旧法
因而在100年的时候就时效消灭了?
还是因为新修法的关系,所以时效可以延长至105年8月?
又,本条的请求权时效是否是从知悉时起算?
还是於事实发生时起算?
在此先感谢各位版上前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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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法务部有函释 如果修法时依旧法时效已经消灭 那就消灭06/19 23:19
2F:→ KKyosuke: 如果还未消灭 那就延长至10年06/19 23:19
3F:→ justicesword: 在100年时请求权就已经权利消灭。实体权利既已经不06/19 23:49
4F:→ justicesword: 存在,就不会因为因为102年修法延长而复活。06/19 23:49
5F:→ justicesword: 至於从何时起算,应类推民法规定,自请求权人可请求06/19 23:51
6F:→ justicesword: 时起诉。06/19 23:51
所以"可请求时"系指事实发生後?因为似乎也不能无限上纲"自知悉时"
7F:→ maniaque: 教职可以提叙学校老师薪水????06/20 00:43
8F:→ maniaque: 那个时候已经可以提了吗???06/20 00:44
不好意思,我不太能理解m大要问的
可否请m大再说明一下
当初帮老师叙薪的是学校的人事
所以他是想说看能否请求学校将他的年资加上去
※ 编辑: s1001234 (1.172.227.128), 06/20/2016 06:02:57
9F:→ maniaque: 讲错了,军职年资有可以提叙教职年资,有铨叙部解释函吗?06/20 06:11
10F:→ maniaque: 假如是指少尉年资,那为何要学校主动帮您查明???06/20 06:12
11F:→ maniaque: 且单指少尉年资,这应该是指义务役年资吧06/20 06:13
12F:→ maniaque: 叙薪跟退抚,是两回事,而且担任教职并非担任公职06/20 06:13
13F:→ maniaque: 您要不要确认当老师可以跟公务员相同办理提叙??06/20 06:13
14F:→ maniaque: 换言之,若未曾有解释函,当事人又不去自己先查明06/20 06:14
15F:→ maniaque: 就单方指责学校人事室,是否允当???06/20 06:14
16F:→ maniaque: 不然每个老师就拿一个不知道哪来的消息,就要人事室06/20 06:15
17F:→ maniaque: 去查明,是不是会造成无谓的困扰??06/20 06:15
18F:→ maniaque: 自己都不先查一点头绪06/20 06:16
19F:→ maniaque: 少尉军官年资,只限於本薪230以下得以提叙06/20 06:20
20F:→ maniaque: 若修法时已经本薪超过了230 ,还要怎样提? ^_^06/20 06:22
21F:→ maniaque: 另外,学校无权加年资,只能循程序往教育部或铨叙部报06/20 06:23
阿…谢谢m大,我再转达给我们老师知道。
然後其实没有指责学校啦,老师只是问我看能不能请求而已
我知道军职可以和公职的年资一起算,至於教职,因为我本身不是相关科系及行业,所以
还真不晓得是否能像公职一样。
感谢m大提醒,我再去查阅看看是否有相关资料
※ 编辑: s1001234 (27.246.6.52), 06/20/2016 07:12:01
22F:→ a9301040: 先厘清是提叙还是薪资,如果是职等问题,与公法上请求权 06/20 11:01
23F:→ a9301040: 无关,可能是撤销违法行政处分问题了 06/20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