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cknight (Zecknight)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7条第3项
时间Thu Jun 9 10:55:59 2016
第七条 公寓大厦共用部分不得独立使用供做专有部分。其为下列各款者,并不得为约定
专用部分:
三、公寓大厦基础、主要梁柱、承重墙壁、楼地板及屋顶之构造。
-----------------------------------------------------------
这一条我有些问题不解.
这问题我到处爬过文了还是找不到解答,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帮小弟一下.
我看网路上很有多判例是可以把屋顶平台做为约定专用的,
有时顶楼那户使用顶楼平台太久也变成大家默认的约定专用.
那这个判决不是跟这条法律冲突了吗?
还是屋顶平台不属於楼地板或屋顶.
如果是这样,楼地板跟屋顶的定义为何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4.156.5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5440962.A.632.html
1F:推 KKyosuke: 楼顶平台跟屋顶是不一样的 06/09 11:31
2F:→ KKyosuke: 重点是"构造" 06/09 11:32
3F:→ sindyevil: 构造 06/09 11:43
屋顶是指没办法使用的平台吗?平台则会写明是平台这样? 06/09 11:47
各位大大抱歉,我问清楚一点好了。先谢谢各位的答覆。
我们一共有4户,现在顶楼的住户要屋项平台加一个盖子挡雨挡太阳。
但是他得在屋顶平台打上地虎钉,本来大家是觉得没差可以让他盖,但是平台要约定专用
给他,以後出了事情或是修缮他要负责,平台就给他专用,以後我们就不用这样。
可是4F顶楼住户却说他们要盖,但平台地板损坏了要大家一起出钱修,我觉得这就有点
过份了,请问各位大大看法?
※ 编辑: Zecknight (61.224.156.59), 06/09/2016 11:59:24
4F:推 a9301040: 那就不要给他用 06/09 17:46
5F:推 banana321: 不要给他用 06/09 18:02
6F:→ maniaque: 这问题跟屋顶做防水隔热工程,有87分相似. 06/09 18:14
7F:→ maniaque: 若今天屋顶平台有专用,那没必要负担损坏的部份 06/09 18:14
8F:→ maniaque: 若今天是大家公用,那加盖就大家承担也无妨 06/09 18:15
9F:→ maniaque: 换言之,今天屋顶防水隔热工程有很多种方式 06/09 18:15
10F:→ maniaque: 加盖是一种,防水隔热工程是一种 06/09 18:15
11F:→ maniaque: 要是觉得加盖不妥,就建议楼上改作防水隔热工程 06/09 18:16
12F:→ maniaque: 而看起来既然顶楼不接受专用专承担 06/09 18:16
13F:→ maniaque: 那就请他们改做防水隔热工程 06/09 18:16
14F:→ maniaque: 至於费用负担就看各楼的见解吧... 06/09 18:17
15F:→ maniaque: 简单讲->防水隔热工程->不专用->以後坏了大家出钱 06/09 18:17
16F:→ maniaque: 至於打地虎会不会加速损坏?要问工程专业的... 06/09 18:18
17F:→ maniaque: 总之,若顶楼愿意自费负担铁皮屋顶,且屋顶仍给共用 06/09 18:19
18F:→ maniaque: 个人觉得在加盖铁皮不损及结构或影响下,不妨负担也好 06/09 18:20
19F:→ maniaque: 你们care 的是加盖会不会造成楼板问题,那是技术面层次 06/09 18:20
20F:→ maniaque: 你们多思考看看吧. 06/09 18:20
21F:→ maniaque: 毕竟顶楼住户在屋顶共用,还是可以跟你们要防水工程的钱 06/09 18:21
22F:→ maniaque: 只是,盖上去的就是新违建,六都查的严,可能会被拆 06/09 18:25
谢谢你的回覆
※ 编辑: Zecknight (111.253.193.201), 06/09/2016 19:04:25
24F:→ hjgx: 没什麽好紧张的 06/1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