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oldman ( 静吟尘枫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妨碍电脑使用罪
时间Mon Jun 6 17:06:49 2016
我之前在二月的时候被警方约谈
内容是说我去年九月的时候盗用了别人的露天拍卖帐号密码
警察调出ip纪录
发现除了我以外尚有10人同样有这个状况
其中一个还是在尼泊尔
我自己完全没有露天的帐号
也从没有用过网拍购买或贩售物品
虽然我猜想可能是手机中毒才导致盗用别人的帐号密码(查出来的资料为手机)
但我也无法说明自己是不是真的被骇了
然後下周三要进地检署了....
请问版上大大:
1.仅用ip指证我为盗用帐号密码的犯人,这样的证据力足够吗?
2.我有一些同学跟我说这种事情最好朝私下和解的方向走,这样好吗?
3.请问我有没有其他方法证明自己并非犯人?
几个问题请教
希望可以获得解答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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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没有就说没有。 06/06 18:37
2F:→ taoist9999: 同一个帐号被十个人盗帐,这也说不过去的。 06/06 18:38
3F:→ carthur: 你的手机可能需要扫毒… 06/07 09:02
4F:→ pajero: 没有就说没有,是警方要举证,罪证不足则不起诉 06/07 10:00
5F:→ may22: 没有做就说没有做就好,连和解都不用。和解就代表你有做 06/07 18:33
6F:→ may22: 你认罪所以才和解 06/07 18:33
感谢以上大大的说明
经过这次的教训,我已经在手机安装防毒软体惹QQ
※ 编辑: littleoldman (218.166.153.149), 06/07/2016 19: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