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意图栽赃使人犯窃盗,会怎麽判?
时间Mon May 30 15:32:43 2016
假如A在超市买东西,正好仇人B出现
仇人B知道这家超市抓窃超严,於是故意把超市的东西塞到A包包
之後A果然在结帐时被发现,但事後看摄影机发现是B塞的
此时,B可能判何罪?
我想过似乎320窃盗罪构成要件似乎又有问题
因为B目的并非是意图使A不法所有
而是一开始就打算使A触犯320才是目的
感觉上B应该不符使他人不法所有之窃盗罪
但论诬告,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审判似乎也不对
因为并非向该管公务员诬告
所以还有哪条可能是B所触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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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ckster: 第一反应用间接正犯解看看 05/30 16:06
2F:→ carthur: 准诬告罪 05/30 17:03
3F:→ ultratimes: 诬告和准诬告都要向该管公务员提出告诉才成立 05/30 22:23
4F:→ ultratimes: 准诬告的差别在於未指定犯人 05/30 22:23
5F:→ cchna: 同意j大的直觉。店家发现偷窃->报警->非告诉乃论->司法权 05/31 06:31
6F:→ cchna: 发动->b利用店家实施构成要件,169+28条->169不罚过失,店 05/31 06:31
7F:→ cchna: 家无罪 05/31 06:31
8F:→ cchna: 如题所说,没报警。只论b的320条,在不法所得会破掉。 05/31 07:06
9F:→ cchna: 而169也没处罚未遂的规定。 05/31 07:14
10F:→ carthur: 准诬告罪可参考依院字第 2383 号解释文(六) 05/31 14:22
11F:→ carthur: 以及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1139号判例 05/31 14:22
12F:→ carthur: 并参考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336号判例 05/31 14:30
13F:→ carthur: 刑法第169条第1项之诬告罪, 05/31 14:32
14F:→ carthur: 须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始能成立, 05/31 14:32
15F:→ carthur: 倘仅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 05/31 14:32
16F:→ carthur: 或使用该项证据,尚未实行诬告者, 05/31 14:33
17F:→ carthur: 只能按同条第二项论罪,要无适用该条第一项之余地。 05/31 14:33
18F:→ carthur: 换言之,栽赃者虽没有提出诬告,但仍可依准诬告罪处罚。 05/31 14:37
19F:→ cchna: 後来查到,栽赃可适用169第二项(准诬告),不用这麽迂回。 06/04 07:36
20F:→ cchna: 原发文者是跟171搞混了... 06/04 07:36
21F:→ carthur: 我一开始不就提醒可以用「准诬告罪」了? 06/0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