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52879 (自闭儿小王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今天的新闻 17岁少年夥同友人杀妈妈
时间Tue May 24 20:05:45 2016
各位版上的前辈好
相信今天大家都有看到一则逆伦弑母的新闻
如果大家还没看道可以去估狗一下
其实也很简单啦!! 就是青少年向妈妈要钱要不到
然後就把妈妈做掉........=.=
我想问的是...
像新闻中的这样的单亲家庭
一个妈妈独力扶养儿子长大
但是当儿子的却把妈妈杀掉
那.....妈妈留下的所有大笔遗产
还是这个下手杀掉妈妈的儿子继承吗????
(不管是判几年.反正就是关完後出狱这样!!)
这样....不是很...怪吗???
法律有没有规范到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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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ll have our time machines.
Some take us back, they're called memories.
Some take us forward, they're called dreams.
(Ubor-Mo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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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2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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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e52879 (36.231.25.202), 05/24/2016 20:06:36
1F:→ justicesword: 依民法是丧失继承权,不过要有权人提起才行。 05/24 20:29
新闻说这个妈妈九天前再婚了!!(不知道办结婚登记没!?)
所以只要这个不孝子的继父提出就可以了吧!! 对吧!!!
因为看到这种新闻.就莫名的想到这个法律问题!!!!
※ 编辑: be52879 (36.231.25.202), 05/24/2016 20:46:10
2F:推 Lailungsheng: 继承人也可以是几等亲内吧?所以也可以是兄弟姐妹? 05/24 21:16
3F:推 KKyosuke: 不用有权人提出啊,那是绝对失权,只要被判刑确定就失去 05/24 21:47
4F:→ KKyosuke: 继承权了 05/24 21:47
5F:推 KKyosuke: 否则如果没有其他可能继承人,没判死刑出来就能继承就 05/24 21:49
6F:→ KKyosuke: 太离谱了。 05/24 21:49
7F:→ SPFH120: 杀害被继承人是,只要判刑确定,是绝对失权. 05/24 23:42
8F:→ SPFH120: 民法1145条1项1款,是绝对失权 05/24 23:44
9F:→ SPFH120: 不需要提出der. 05/24 23:48
10F:推 dearhoiz: 假设死者已经登记结婚,那他先生是1.与第一顺位一起分, 05/25 18:52
11F:→ dearhoiz: 但是儿子失权了所以独得 还是2.第一顺位失权所以和第二 05/25 18:52
12F:→ dearhoiz: 顺位父母一起分 ?请大大指点 05/25 18:52
13F:推 KKyosuke: 2。 05/2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