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rst0802 (索昂)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告肇事逃逸
时间Mon May 23 15:48:13 2016
各位大大好!
本鲁之前发生一件离奇的车祸
阿伯<--煞住<--宾士<--煞住
<--本鲁<--撞到<--货车<--撞到<--机车
大概就是,前面那台宾士煞车,
我也煞住了,但後面货车司机煞不住………撞到我後保杆,後面机车骑士也撞上货车。
後来我下车查看,车况没有很糟,就跟後面货车说我没事,你和机车骑士处理就好,就开
走了。
过了一个礼拜,派出所打电话,说机车骑士要告我肇逃+过失伤害……
我觉得很莫名奇妙……这样跨车索赔会告的成立吗?
我该如何自保呢?感谢各位大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6.163.15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3989695.A.751.html
※ 编辑: nerst0802 (110.26.163.159), 05/23/2016 15:49:09
1F:→ Afun2009: 找律师陪同作笔录。 05/23 15:52
2F:→ justicesword: 肇逃不论对车祸有无过失 05/23 16:28
3F:→ nerst0802: 可是不是一车赔一车吗? 05/23 16:33
4F:推 balsampear: 实务上是有擦撞(不管直接、间接)都最好都留下来 05/23 17:07
5F:→ balsampear: 我记得有案例 有家长在接小朋友下课的路上肇事 也被 05/23 17:08
6F:→ balsampear: 移送 05/23 17:08
7F:推 KKyosuke: 我也可以告马英九,告不告的赢是另一回事 05/23 17:34
8F:→ KKyosuke: 你能证明你有停,有下车和货车沟通的话,基本上就不关你 05/23 17:36
9F:→ KKyosuke: 事 05/23 17:36
10F:→ nerst0802: 嗯,我有行车记录器可证明,当下有下车查看 05/23 17:37
11F:推 taoist9999: 实务上就是这麽认定的,即使行为人对於肇事无过失无故 05/23 17:38
12F:→ taoist9999: 意亦同,也有救助义务。 05/23 17:38
13F:→ nerst0802: 只是没想到跟货车司机互留资料…… 05/23 17:38
14F:→ nerst0802: 当下也没看到机车骑士受伤,还能牵机车,走路平稳 05/23 17:41
15F:推 taoist9999: 去找林东茂的书看看,去作抗辩。他是说不认识的路人 05/23 17:42
16F:→ taoist9999: 都没有救助义务了,但车祸被害人却有救助义务,结果 05/23 17:42
17F:→ taoist9999: 车祸肇事人反因车祸而提昇了法律上的地位,荒谬至极。 05/23 17:42
18F:→ taoist9999: 不过我前面已经说了目前实务的见解。 05/23 17:43
19F:推 KKyosuke: 肇事逃逸的问题不是救助义务。 05/23 17:44
20F:推 taoist9999: 肇事逃逸罪的法定刑最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去找 05/23 17:46
21F:→ taoist9999: 律师研究。 05/23 17:46
22F:推 KKyosuke: 如果是需要救助的重伤,那有遗弃问题,如果是轻伤更没 05/23 17:46
23F:→ KKyosuke: 有救助问题,而且认定也不是以送医与否来认定… 05/23 17:46
24F:→ v3su: ……………………… 05/23 19:22
25F:推 taoist9999: 陈子平:《刑法各论》,2014年初版,第112页至第130页 05/23 21:45
26F:→ taoist9999: 忘了说是下册了,去图书馆或有卖元照法律教科书的书店 05/23 21:46
27F:→ taoist9999: 看。 05/23 21:46
28F:→ taoist9999: 肇事逃逸有违反两种义务:一、救助义务。二、到场义务 05/23 22:13
29F:→ taoist9999: 更正:在场义务 05/23 22:14
30F:→ taoist9999: 。前者是学者通说,後者实务较为注重。 05/23 22:14
31F:→ taoist9999: 05/23 22:16
32F:→ taoist9999: 肇事逃逸罪的实务,最令学者诟病的一点: 05/23 22:17
33F:→ taoist9999: 一、故意以驾车致人死伤,没有触犯肇事逃逸罪。(最高 05/23 22:18
34F:→ taoist9999: 法院决议。) 05/23 22:18
35F:→ taoist9999: 二、对肇事致人死伤无过失且无故事者,却会触犯肇事逃 05/23 22:20
36F:→ taoist9999: 逸罪。 05/23 22:20
37F:→ taoist9999: 更正:无故意 05/23 22:20
38F:→ taoist9999: 05/23 22:24
39F:→ taoist9999: 最重要的一点:原PO赶快去跟律师研究案情,这不是开玩 05/23 22:24
40F:→ taoist9999: 笑的。 05/23 22:25
41F:推 taoist9999: 05/23 22:37
42F:→ taoist9999: 一、不以行为人肇事有过失为必要: 05/23 22:37
43F:→ taoist9999: 台湾高等法院104年交上诉字第236号刑事判决要旨: 05/23 22:37
44F:→ taoist9999: 刑法第185条之4之肇事致人死伤逃逸罪之成立,只以 05/23 22:37
45F:→ taoist9999: 行为人有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 05/23 22:37
46F:→ taoist9999: 之「事实」已足,至於行为人之肇事有否过失,则非 05/23 22:37
47F:→ taoist9999: 所问。 05/23 22:37
48F:→ taoist9999: 05/23 22:37
49F:→ taoist9999: 二、救助义务: 05/23 22:37
50F:→ taoist9999: 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68号刑事判决要旨:驾驶动力 05/23 22:37
51F:→ taoist9999: 交通工具之人,於肇事致人受伤时,立即产生对该因 05/23 22:37
52F:→ taoist9999: 而受伤之人之身体、生命即时给予救护义务,此义务 05/23 22:37
53F:→ taoist9999: 并应存续至被害人得到实际救护或同意行为人离去之 05/23 22:37
54F:→ taoist9999: 时为止。 05/23 22:37
55F:→ taoist9999: 05/23 22:37
56F:→ taoist9999: 三、在场义务: 05/23 22:37
57F:→ taoist9999: 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3490号刑事判决要旨:刑法第 05/23 22:37
58F:→ taoist9999: 185条之4所谓「逃逸」系指逃离肇事现场而逸走,故 05/23 22:37
59F:→ taoist9999: 驾驶人於肇事致人死伤时有「在场义务」。肇事驾驶 05/23 22:37
60F:→ taoist9999: 人虽非不得委由他人救护,然仍应留置现场等待或协 05/23 22:37
61F:→ taoist9999: 助救护,并确认被害人已获救护,或让被害人、执法 05/23 22:37
62F:→ taoist9999: 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得知真实身分、或得被害人同意 05/23 22:37
63F:→ taoist9999: 後始得离去。若仅委由他人处理或拨打救护专线请求 05/23 22:37
64F:→ taoist9999: 救助,隐匿身分,或认被害人未受伤或伤势无碍,即 05/23 22:37
65F:→ taoist9999: 不待确认被害人已否获救护、亦不等候检、警等执法 05/23 22:37
66F:→ taoist9999: 人员到场处理善後,即自行离去,自非该法条规范意 05/23 22:37
67F:→ taoist9999: 旨。 05/23 22:37
68F:→ taoist9999: 05/23 22:37
69F:推 depravity: 这不是两起不同的肇事? 05/24 00:01
70F:→ sindyevil: 9999你还是回文吧, 推文用手机看很累. 05/24 09:41
71F:→ nerst0802: ABCDE,因为A无故煞车,B也煞车,照成CDE车擦撞,A和B 05/24 11:39
72F:→ nerst0802: 车也算关系人。 05/24 11:39
73F:→ nerst0802: 也有肇逃嫌疑,可否主张也通知他们到案说明?@@ 05/24 11:40
74F:→ nerst0802: 警察一直说没擦撞到就不甘他们事……但A车才是主因啊… 05/24 11:48
75F:→ nerst0802: … 05/24 11:48
76F:→ justicesword: 那是警方的事,跟你无关 05/24 14:06
77F:推 taoist9999: 就本案例而言,看看那三个判决要旨就够了。 05/24 17:57
79F:→ nerst0802: 直接贴影片,请教各位大大的看法 05/24 18:08
80F:→ nerst0802: 昨天刚做完笔录,还是要检察官认定要不要起诉… 05/25 11:00
81F:推 ed47: 应该不关ab车的事 你本该没事的 但是就是图方便先走 不过 06/16 00:23
82F:→ ed47: 有行车记录器 证明有下来查看 我觉得应该没事 06/16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