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acow (从今天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刑事:妨害名誉
时间Wed May 18 13:44:40 2016
事实经过:
之前在某选举常去的板的不当推文(说他有贿选),被党工故意寄给候选人
结果候选人告我妨害名誉
昨天开第一次侦查庭,本以为不是大事,结果候选人还是出庭了
候选人表示,我的不当言论导致他的落选(还好po文的时候他还没被提名)
若我愿意说出幕後主使者,他愿意和解
本来候选人要提出我的言论影响了选举,但检察官告诉他,那时候他还没有成为选举提名人
事後:候选人要他的律师私下问我,是否其他人参与,如果有,我愿意协助拖出,可以撤告,
并且给予一定奖励(他想以此搞选举无效之诉)
问题:
1.基本上就网路情绪发言,被党工搞了,也没甚麽幕後主使者
2.是否该请律师? 有推荐的律师事务所吗?(我人在台北,事件在台中)
3.候选人主要目的应该是希望能提当选无效之诉,不过他的律师也说,就算真的有幕後主
使者也不能只有我一个指控
4.先前在网路上也有人说这个候选人买票,但,当然,我不该以此以讹传讹
5.请问这种判决得状况是? 哀,以後ptt都不敢乱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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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1.16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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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赶快去找懂选举方面的律师。 05/18 14:15
2F:→ taoist9999: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4条「意图使人不当选而散布 05/18 14:24
3F:→ taoist9999: 不实传闻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05/18 14:24
4F:→ taoist9999: 中华民国刑法第310条第2项「加重诽谤罪」是告诉乃 05/18 14:24
5F:→ taoist9999: 论之罪。 05/18 14:24
6F:→ taoist9999: 这两个罪差很多,不要完全听信对方的说法,这要谨 05/18 14:24
7F:→ taoist9999: 慎回答,建议找律师研究看看。 05/18 14:24
8F:→ justicesword: 问题不是问题的 , 就加重诽谤2年以下 , 拘役或罚金 05/18 15:42
9F:→ justicesword: 。找律师大概就是帮你做可受公评而不罚的抗辩 05/18 15:42
10F:→ justicesword: 其他同楼上t大, 去找律师吧 05/18 15:45
※ 编辑: walacow (111.81.22.33), 05/18/2016 16:43:59
11F:嘘 depravity: 5.PTT本来就不是给你乱讲话的平台啊 = = 05/19 12:54
12F:→ weihsi: 请速洽律师,建议哪里开庭找哪里的律师 05/19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