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llen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客欲提前退租之问题
时间Mon May 9 15:21:03 2016
各位法律先进大家好:)
以下是有关租屋相关事件想请教
我出租房屋给乙方,
租约至105年8月底
於本月初上午接到乙方电话,
表示因家里因素无法继续承租,
我於契约中有载明,
租赁期间未满时,
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退还押租金。
契约中未载明部分为
如欲提早解约需支付未到期之租金,
也无载明中止合约时之押租金
视为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想了解:
1.押金是否无须退还?
2.可否要求未到期之租金?
3.如缴完未到期之租金,是否须退还押金?
谢谢各位先进解答 祝顺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2.245.7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2778465.A.982.html
1F:→ kery1120: 如果可以请求未到期的租金..那对方何必跟你解约= = 05/09 16:06
2F:→ likeair: 合约上面有写的 你可以要 ,没写的你不能要 05/09 16:22
3F:→ saltlake: 合约上面写了而且没有违法的部分 你可以要 05/09 17:04
4F:→ maniaque: 没收押金跟请求未到期租金,两者出现了重复了 05/09 21:58
5F:→ maniaque: 你要满期租金,那就没有没收押金的立场 05/09 21:58
6F:→ maniaque: 你没收押金,解除契约後,就可以另行招租 05/09 21:59
7F:→ maniaque: 若你要未到期租金全额,那你就没条件把房子另外他租 05/09 21:59
8F:→ maniaque: 基本上,这种契约很明显偏袒出租方,有违反平等原则 05/09 22:00
9F:推 pajero: 1不用退,2房客不可能同意,法官也是3要退押金 05/19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