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hihito (Alex)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营业秘密的保护主体
时间Fri May 6 23:52:29 2016
之前在跟朋友探讨保密协议的契约内容
因为某社团法人A未作法人登记
有律师觉得依法恐怕无法享有营业秘密的保护
并建议业务上有签约需求时
特以「公司」名义为之
避免用社团法人A的名义签署
想问一下版上前辈:
营业秘密的保护主体只有作登记的法人吗?在哪一条有规定?
单改名称的方始就可以规避吗?
毕竟公司不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吗?
有请前辈开示,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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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9.14.2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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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 哪个律师教人非公司自称律师? 05/07 01:56
2F:推 tentaikanso: 营业秘密是指可供生产、销售或经营的资讯, 05/07 18:21
3F:→ tentaikanso: 在有一定保密措施等要件下受保护,不是单指保护经营 05/07 18:21
4F:→ tentaikanso: 者的秘密…; 05/07 18:21
5F:→ tentaikanso: 公司法人也得经过登记,是原PO认知有落差吗? 05/07 18:21
6F:→ tentaikanso: 殊难想像有哪位大律师会给这种建议。 05/07 18:21
楼上说到重点了!这就是令我费解的点
受营业秘密保护应该像tenkai大说的一样 主要看所保护的客体
跟签约主体名称没什麽太大关系吧
而且登记这种「一翻两瞪眼」的事情 完全不会因为用字不同就可规避吧?
但碍於小弟跟法律的关系仅止於大学所读四年 又对营业秘密不熟
只是这样的事情实在超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 还想说是不是实务上真的有这样做法
很想知道答案 才po上来想问问看前辈这样的情况是如何
anyway,感谢前辈们热心地回答啦!
7F:→ Afun2009: 请把这位「律师」的名字告知大家。 05/08 12:24
8F:→ Afun2009: 说不定根本没有律师资格。 05/08 12:24
※ 编辑: dashihito (140.122.80.207), 05/08/2016 16:01:12
9F:→ depravity: 至少没看过公司法19条吧 XD 05/08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