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50047 (跑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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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诉之变更、追加
时间Thu May 5 16:49:32 2016
我的案件是车祸案件
一开始透过刑事诉讼提起过失伤害告诉附带民事诉讼
经过刑事诉讼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民事部分法院裁定移送民事庭
我的问题是
我目前已经在刑事庭开过了准备程序
并且已经下了判决
1.这是否已经算是经过了一审?
但是我民事的部分根本还没审过耶!
2.如若我想依据民诉第255条第1项但书来提出
诉之变更、追加 (因为当初诉讼标的只有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但是民法理的侵权行为损赔有非常多条
我若想就侵权行为中数法条主张算追加吗?)
再来,慰抚金(非财产上损赔)的增加算是变更还是追加呢?
3.我民事的部分如果算二审那是不是就不得诉之变更追加了?(民诉第436-27条)
那我还有什麽管道可以於二审程序中提出慰抚金的增加?
4.诉讼的裁判费用该於何时缴交呢?
我的诉之声明价额在一万元以下,是谁该缴交一/二审裁判费呢?
还是这种附民过来的裁定民庭无须缴交?
应该还是要吧!?
5.倘若不是二审;裁定移送民庭,我还需要再重新起诉吗?
言词辩论还要准备什麽"新"证据吗? 能在言辫程序中提出变更或追加吗?
感谢法律板的资深法律人们阅读及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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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刑事归刑事~附民移到民事庭算第一审..移到民庭後扩张 05/05 17:24
2F:→ kery1120: 诉之声明要缴钱~法院会通知你 05/05 17:25
3F:→ kery1120: 另外有的法院就车损部份的请求~会通知你缴裁判费~因为这 05/05 17:26
4F:→ kery1120: 不是因为犯罪所生所害 05/05 17:26
5F:→ ixixet: 民事归民事,小心刑事走的时候,已经消失一些东西 05/07 08:33
6F:→ a050047: 证据吗? 还是什麽? 上诉会消失什麽? 05/0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