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cking1945 (宋姐姐)
看板LAW
标题[问题]车祸调解笔录的问题
时间Mon May 2 22:09:24 2016
各位好
之前被告已提出刑附民的告诉
但来到法院的调解庭时,有与被告妥协,达成赔偿台币2万的共识
但对方当庭只先交了4千元
剩余款项要在下周五前汇来,否则视同到期
两方签了"调解笔录"
里面也注明了我当庭收到部分赔偿,当下认为这份文件的意义单纯如此。
但收到调解笔录的正本才发现有一条提到,我方抛弃民事赔偿请求权
若是对方又耍赖不付钱,我是否能声请撤回调解并继续移交民事庭审理?
毕竟一开始所主张的标的金额不仅仅二万(且都有凭有据)
因为刑事部分不会抛弃,
那麽对方若没汇钱,是否等法院直接判刑?
赔偿金的部分不用再继续告了,只能要求强制执行?
我现在不要求拿到钱,至少让司法给我正义,判他该判的刑责就好。
以上恳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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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ria1226: 我觉得等下周五确定对方没付余款再询问比较好吧? 05/03 10:03
2F:→ aria1226: 还是说对方事後有明确表达不会再付之类的言语或态度? 05/03 10:04
3F:→ yuusnow: 和解笔录与判决同一效力,你可以做的是拿这个去执行他~ 05/04 10:35